加拉太書第一章例證
【加一6基督之恩──財主遺產給兒子的故事】這樣一個故事能幫助大家明白這件事。從前在某地方有一個人,他非常的富有,古時的財富,並不是多少的股票、黃金、財物;乃是以田地、家畜、和奴僕來衡量的。這一個財主,到底他有多少財產,連他自己也弄不清楚,因為他的財寶太多了。他只有一個獨生的兒子,已打發他到外國去唸書。當他的兒子正在外國讀書的時候,這個富翁患了不治之症,很快就要去世。所以非常想念他的兒子,盼望他能早日回來。但是他又恐怕等不到他兒子歸回,就離開了世界,於是請了一位律師,商議而立了一份遺囑,果然他兒子回來時,他已經死去了!等喪事過去以後,律師就召集有關的人來,宣佈他父親的遺囑。當然他的兒子知道父親是那樣的愛他,這些財產沒有問題應當都是屬於他的。
但是當律師宣讀遺囑的時候,卻是這樣的說:「我所有全部的財產,都給我的管家;可是要讓我的兒子在所有的財產裏面選擇一件。」當他兒子聽了以後,非常的生氣,他想我的父親大概是病重時神智不清,怎麼會這樣糊塗將所有的財產都給了管家,而我只能揀選其中的一件呢?若我選了房子,就失去了田地;我若要牛,就失去了羊;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呢?他就非常懊惱。這時律師就在他耳邊輕輕的說了一句話,他馬上就笑顏逐開的說:我尊重我父親的遺囑,父親說將所有的財產給了管家,但是應許我在所有的財產裏面揀選一件,我現在要來揀選,我揀選管家。這是一個最好的揀選,因為管家是一個奴僕,屬於財產之一,只要他揀選了管家,所有的財產也都是他的了。為甚麼他的父親在律師指導之下,寫這樣的遺囑呢?因為他的財產太多了,如果把財產一一開列下來,一定有遺漏;又恐怕管家在他一死以後,兒子尚未回來以前,將一部份財產隱藏吞沒,若全部交給管家,就毫無顧慮了。兒子得著管家,也就得著完整的財產。雖然這個比喻不太完全,但是至少能給我們看見甚麼是恩典。──
江守道《基督福音的三根柱石》
【加一15】保羅在這裏用了『分別』、『恩召』、『啟示』的字眼,正說明了他成為使徒乃是出於神的旨意,而不是自取的。
在美國加州多倫斯(Torrance)教會,有位自香港來美讀書,拿到醫學博士的許志偉醫生(Dr. Edwin Hui),曾經讀過神學,但自醫學院畢業後開業成功,賺了不少錢,漸漸地離開神,以致婚姻發生問題,經過檢查又發現肝癌。美國的專家建議他轉赴台灣,請較有經驗的台灣的醫生診治,但當台灣的癌科醫生看了他的報告和照片之後,卻建議他不必赴台,因他的病已經沒有希望痊愈了。就在這時候,他回到神面前,悔改認罪,與妻子、子女和好,而神奇妙地拯救了他,醫生開出刀來,發現原先拳頭大的癌不見了,只有一個小小的瘤,並且不是惡性的。於是他決定放棄醫務,再入神學院深造,作一個全時間的傳道人。許醫生過去的奉獻,神全記得,而他最後仍走回傳道的路。神定規的事,是人無法改變的。
【加一16祂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的心裏】我常常旅行,住在弟兄姊妹的家中,我也時常去看望信徒,如果某家新生了一個兒子,或者添了一個孫子;當你進到這一家的時候,用不著向他說:我要看一看這個新生的小孩,你一進去,他第一句話就要告訴你說:我們家裏添了一個兒子了。他也許馬上到房間去,把這新生的兒子抱給你看一看!因為這是父母的心情。神對我們也是這樣,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的裏面。──
江守道《基督福音的三根柱石》
【加一16】魏德海(Leslie
Weatherhead)講到一個少年,他決志要做一個傳道人。人家問他,他怎樣作出這個決定。他說,在學校的禮堂,聽了講道以後,他受到感動,作此決定。人家問他,這講道的人的名字,給他這樣的影響的力量。他的回答是:『我不知道這講道的人的名字;不過我知道上帝在那天對我說話。』──《每日研經叢書》
【加一17回到大馬色】這是一件勇敢的事。當他在往大馬色去毀滅教會的路上,上帝抓住了他。全大馬色都知道。他回去向一些以前知道他一切的人作見證,不是一件易事。吉柏齡(Kipling)有一首著名的詩,名叫繆荷倫的誓約(Mulholland's
Vow)。繆荷倫是在一隻船上的看牛人。有一天遇到了風暴,牛浛脫去了羈絆。他與上帝立了一約,如果他不為牛浛所害,在那時起,他要事奉上帝。在他安全到達以後,他要實行他所立的約,決定往以前沒有人知道他的地方去傳道。於是上帝吩咐他說,『回到運載牛浛的船上,在那裏宣講福音。』上帝差他回到他熟悉的,人家也知道他的地方去。我們基督徒的見證,像我們基督徒的愛心一樣,必須從家裏開始。──《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