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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第十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将来美事很显然是指属灵的大祭司所带来的福音。有些教父时代的作家认为这是指基督教的圣礼而言137。但是这里的解释似是更一般性的,即:律法所能提供之所有美好的事物只不过是影儿罢了。这使我们回想到本书信已经说明的各种“更美”事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律法“有”将来美事的影儿,而不是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中文译作“是”,英文的“有”是准确的译法),这也就是说,律法并不是那个影儿本身,律法只有拥有那个影儿,就是礼拜的仪式。律法有个更久远的内涵,那就是道德要求。

  尽管旧约礼仪令人印象深刻,而且每年重复,却不能符合真正的需要。持续已久每一个赎罪日的重复献祭,与每天继续献祭的果效都只是暂时的。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作者极热中追求完全的主题(动词是 teleioo,意思是使……完全,总共出现九次,名词是teleiosis,出现过一次),并且承认利未体系无法使人完全。作者在此强调它的不可能(总不,oudepote)。他曾用很长的篇幅证明这一点。这里用那近前来的人指那些渴望得益处的人,比照七章25节,十章22节所说借着基督进到神面前的人。亲近神是人类最高的操练。──《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1影儿和真像】宗教的目的是带人和上帝交往,故此这个祭礼不能达成这项使命,充其量只能够带入到与上帝相距遥远之处,稍作观望而已。作者用两个字来表达这个思想。一个是影儿(skia)──只是一个剪影,依稀反映出来的影,是形像而没有本体。另一个是真像(eikon),就是一个肖像或我们日常的照片。作者在这节的意思是说:『若没有基督的话,你们极其量只不过是站在上帝影儿之内而已。』――《每日研经丛书》

 

【来十1 ,八5“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与“将来美事的影儿”二语如何解释?】

    希伯来书作者曾两次提及“影像”或“影儿”,原文同一字,即SKIA。此字指“影”,“影”是从一个实体中因光的照射而出现的。先有“实体”才有“影儿”,影儿是根据实体的大小长短而出现,影儿不能脱离实体而单独存在,世间绝无此种现象,影儿也不能先于实体而出现。

    作者认为旧约一切的律法与祭礼不过是“天上事”与“将来美事”的影儿,既是“影儿”,便不是“真实”(REALITY)。地上和历史上所出现的一切,在人眼中看来,样样都是真实的,但在天上的立场看来,都是“镜花、水月”,是真花与真月的反映。

    当摩西在山上领受由神所指示的制造帐幕方法之时,神警告他说,“作各样的对象,都要照着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样式”(八5,出廿五40)。有人以为“山上的样式”是指着在山上真的有一个“帐幕的模型”摆在那里,神一方面指示摩西,一方面把模型指给他看。但有人以为“山上的样式”是指神的“教导”而言,正如在出埃及廿五章以后所详载的,并非在山上真的有一个模型在那里。

    可是,希伯来书作者在八章5节所说“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之事,他看得更远,不只在山上,乃是在天上。即使摩西在山上果真看见一个帐幕的模型,那模型也是“天上事的影像”而已。因为任何可以被肉眼看得见的事物,都是“天上真实”的“地上影儿”。

    天上的一切,与山上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这三种是不同的,举一例言之:

    许多人喜欢用颜色影片拍摄七彩的“风景”,拍摄之后,由影片公司制成“幻灯片”,拍摄的人再把幻灯片放映在“银幕”上。于是这里有三种不同的“像”,一是真实的风景,二是幻灯片上的风景,三是银幕上的风景。那银幕上的风景瞬即消逝,幻灯片上的风景仍可久存,而真正的风景远在天边,不在眼前。

    主耶稣是从天上降到地上来的,也只有他是这样到世上来的,他为我们带来了一切的“真实”。他来了,一切影儿就毫无价值。一个人到了风景区去亲眼看看,那些幻灯片的图画与银幕上的风景就不足重视了。

    保罗在歌罗西书也题过“后事的影儿”,又说:“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7),其启示相同。

    老约翰则从正面发挥这启示说: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壹·五20)。

    我们已亲身到了风景里面去了,我们成了风景区里的一个成员。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来十2】「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礼拜的人都知道他们并没有彻底被洁净(kekatharismenous)。而且这里的既一次(中文仅作“既”)这个字与第1节的“常”恰成对比。这个对比使我们明白基督赎罪工作的果效乃是一次即成定局,使祂的子民得以完全。借着重复献祭,不断提醒人的需要,激发罪的良心(syneidesin)。基督献祭的果效则正相反,乃是将罪抹消(参九26)。──《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因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基督徒的今天和从前有一点两样,不再就是不再。我不知道我们这些得救之后不再觉得有罪的有多少个?但是使徒说,这是可能的事。就是说良心一次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一个人如果不觉得有罪,他是撒但很不容易控告的人。―─ 俞成华

 

【来十2】「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原文可译『再也没有有罪的良心了』。撒但的工作就是在我们的良心里长久的控告我们,叫我们在良心里觉得有罪。一个人不能在良心里有罪的感觉而能被神用的。每一个被主用的人,都得没有罪的感觉的存在。你在良心里一觉得有罪,你整个人,在所有属灵的事情上都软下来。所以在良心里要抵挡撒但一切的工作!在不好的基督徒之中,撒但用罪把他们摆在战争之外;在追求的基督徒之中,撒但用控告把他们摆在战争之外。―─ 倪柝声《初信造就》

 

【来十4】「赎罪,」在希伯来文的意思是『盖过』。旧约里所有的赎罪,不过是用牲畜的血将人的罪盖过而已。所以圣经明说:『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但感谢神,从前所不能除去的罪,因着祂儿子的死,就都除去了,因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 倪柝声

 

【来十5∼6】所以(dio)这个字,解释了第4节所说,利未献祭制度的不完全。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是个形容子句,把诗人写诗的背景移转到基督的时代,并且最适合应用在这时代。作者似乎是设想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后,从祂口中说出诗篇上的这段话,以表明祂的使命。所以这段经文不只涵盖了祂的道成肉身,并且包括耶稣不住地意识到祂是遵行祂父的旨意。应该注意的是,在希腊原文里,这节圣经并没有提到基督这个名字,而只是用第三人称来叙述的。作者相信每一个人都会立刻认出那到世上来的就是基督。基督这个头衔是从九章28节引申而来。毫无疑问的,作者深信基督先存的事实。

  在这段旧约引句中,有四个字用来说明利未诸祭︰祭物(thysia),礼物(prosphora),燔祭(holokautomata)和赎罪祭(peri hamartias)。前两个词是一般性的,后两个词则是代表性的。这四件事是整个利未制度的总结。第一个论述的对比是︰神希望人类向祂献祭,与神为祂儿子预备了献祭用的身体,两者之间有所不同。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这句话的译法是根据七十士译本,与希伯来文的“祢已经开通我的耳朵”不同。这样的改变是很显著的,而七十士译本的译法则是对希伯来文的注释与衍生。预备耳朵表明了听的要求,并暗示了服从的期望。当然,身体这个词包括了听从的器官,但不止于此。这个说明关乎了人的身体的完全功能,只有在基督身上才能完全实现。这里引用的旧约圣经,说明基督的工作必须借着“身体”来完成,就像人类一样,祂必须身为人,完全成就天父的旨意。虽然引句中的动词时态是过去式,但我们不认为这已经是完成的事实,因为应验仍然是将来的,它乃表示出在神的心目中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或许我们不能明白身体的预备(kataritizo)是甚么意义,岂是把分开的部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或许这个动词之所以被选用,只是为了说明这预备的完整特性。

  第6节的解释也是一样,说明神不再悦纳一般的祭,甚至于特别的祭也一样,这乃是依照希伯来诗歌的格式,再次强调前面已说过的。虽然这些祭是神所命令的,但祂真正关注的却是礼拜者的心态。以色列民的历史说明献祭制度的目标常被本末倒置,或徒具形式。以色列民疏忽了遵行天父旨意的需要,因而诗篇作者的用语这么尖锐。──《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7】「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

    那时我说这句话似乎是指身体完全预备好,因此这些话是应验在道成肉身上,并且关乎基督的整个工作。

  我来了这句话说明了一个已经成就的事实,它不是预言,而是用耶稣的工作和祂的生活来解释诗篇。从福音书(尤其是约翰福音)中明显可以看出祂对自己的使命有清楚的认识。祂是神所差遣,到地上来为了成就神的工作。神阿,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是那完全人的目标。除了耶稣以外,即使是最敬虔的人,都没有完全遵照天父旨意而行。诗人最渴望的目标,在耶稣口中成为事实。祂的确遵行了天父的旨意,甚至于顺服以至于死。──《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7】『神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这是主来到地上作人的时候,对神所说的话。这话给我们看见,主遵行神的旨意,是照着神的圣经所记载的。所以这也叫我们知道,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照神的话语――圣经――而行。圣经把神的旨意,在各方面都启示出来。我们若要明白神的旨意,必须花工夫好好的读圣经。

 

【来十8∼9】神阿,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这句话的重复出现表明了基督的完全顺服。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这句话是对以上所引用经文的一般性注释。“除去在先的”使用一个很不寻常的字眼,因为译作“除去”(anairei)的这个动词,一般而言有宰杀的意味。旧的过去已成定局,否则的话,新的就无法立定。想借着根本不完全之不具理性的祭彻底解决问题,注定一败涂地。以理性上的顺服,一次却永远的开创新的方法,却完全得体,两者何其不同。──《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9「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这意思十分清楚。在旧约重点于外在的礼仪,在新约燔祭与赎罪祭都全部由主担当了。祂为遵行父神的旨意,献上自己,也在祂里面为我们作成救赎之功。

在十字架的奉献上,救主献上自己所成就的,是一次而且永远的(十节)。主的受死显然是救主永远成就的功劳。所以祂的教会该代表祂,誓言向世界死,也向罪恶死。

以后祂也在成圣的工作上完成(十四节)。从动词的变化可说一切为我们成就的,是神的旨意,因为耶和华为我死了。圣灵却在我们里面成就这救恩。所以每当我们的心意更符合神旨意,就是进一步被提升。在十字架上受死,耶稣就成为我们的生命。

如果你能体会这件事,该知道耶稣怎样应许一切遵神旨意的,应成为神家中的人(马太十二章四十六至五十节)。你也在这家中吗?你也许还坐在圈外,因为归主的人必向着中心的基督。如果向着内心,就是退后。所以看你是否在神旨意中心,这样你就接近耶稣的宝座。

── 迈尔《珍贵的片刻》

 

【来十10】「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这个句子是个附加说明,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基督的顺服是借着什么途径对我们产生果效。重要的是,基督献上了身体,这一点使我们把注意力投注在十字架的中心性上面。祂所作的,是在祂的身体,在祂属人的生命领域,与人类同样的生命中作成的。当他献上自己,担负的是全人类。当然,作者并不是说,基督徒不需要再顺服,因为基督已经完成了顺服,他乃是说,神接纳我们是因为基督完全遵行了天父旨意。基督献祭,一次定局(只一次,ephapax),在七章27节与九章12节已经提过。──《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11】「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这字(haitines,“一如此类的”)令我们注意到祭牲的性质。这些祭牲受限于牠们本身的天性,缺乏除(perielein)罪的力量。这个词按字义是:“除掉周围的事物”,像脱除一件不穿的外衣。它比第4节的 aphairein 更具意义。这个字也出现在哥林多后書三16,那里说到人的心一归向主,他心中的帕子就被除去了。我们还得注意的是,十章4节是用现在时态,而此处用过去时态──希腊文法中之简单过去式──与第12节,基督已经完成献祭的工作相对应。──《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12】「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一次』,意思就是主的赎罪祭是完全的,祂只用一次替人赎罪就够了。同时,祂的赎罪祭也是永远的。『永远的赎罪祭』,这意思不只祂赎罪的效力是存到永远,并且这祭也是永远的。虽然基督已经复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然而,祂的十字架也是永远的,是常新的!── 倪柝声

 

【来十14】「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此处所强调的乃是祂便叫……完全(teteleioken)这个动词,视为已经完成的举动,其实如永远一词所示,这只是预期上的完成。基督就是祂所代表的人的总合,并叫所有信祂的人享有祂的完全。得以成圣的人(tous hagiazomenous)这个句子是现在进行式时态,可以解释为“那些继续成圣的人”,也就是继续不断支取“基督一次献上自己”的果效之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15】「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已说过:」

    作者显然是要从原来的经文(“祂既已说过……以后就说”两个观念的结合来强调其重要性,可见作者清楚明白,圣灵的默示延伸到这两种观念的顺序上。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这个句子也可以解释为,圣灵的见证是与我们有关,而非以我们为见证的对象。这儿的主要观点很清楚,耶利米书的信息对作者和受信人都同样有直接的关系。──《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17】『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不再记念,就是从神的记忆里去掉我们犯罪的印象。所以我们今天不只在神的律法跟前是无罪的,也不只在我们自己的身上是无罪的,并且在神的记忆里也是无罪的。

 

【来十19】「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希腊原文以既因为开头,清楚显出以上教义的论述从这里开始作实际的应用。这个词最好看作是指涉先前的所有论说。本节乃是借力于前面说的这位大祭司与祂所献的祭。我们……得以坦然,是当成一件事实说的。从基督已经作成的工作,与祂现今的地位来看,所有的信徒没有理由不该坦然地进到神面前。

    坦然(parresia)这个词可以解释为“毫不畏惧的”,在新约圣经里一般是指人因为与神之间的新关系而有的自由。而这里所说的坦然特别关系到进到神面前,进到圣所或圣地,象征着神的临在,也就是说,有一扇通往圣所的门为信徒敞开,不再是只有祭司才允许进入。

  进入的方法乃是借着耶稣的血,是指耶稣为我们的缘故,献上自己时所作的一切。圣所不再因为利未祭司重复献祭而深锁,因为完全的祭所成就的大能开启了这扇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扇门只有被称为弟兄们的才得进入,他们是三章1节所说“同蒙天召”的一群人。尤其重要的是,找到借着耶稣基督到神面前这条新途径的人,也找到了彼此间的新关系。──《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19~20】旧约里的帐幕分为两层:头一层叫作圣所,第二层叫作至圣所,两层之间用幔子隔开;进入至圣所的人,必须经过这幔子。至圣所是神的荣耀显现的地方。幔子是指主耶稣的身体。当祂在十字架上钉死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幔子不裂开,人不能从它经过;主耶稣如果不死,不舍去祂的身体,人就不能从祂经过进入至圣所。这条通过幔子的路『又新又活的』。『新』在原文是『新献的』或『新作的』。这里我们看见十字架的常新!主耶稣的十字架,并不因年代久远而陈旧。我们每次来到神的面前,都能看见主十字架的新鲜。神看十字架好像是刚才成全的事。『活』或译作『永活』。基督死了又复活,为我们成功救恩,引我们到神的面前。祂的代死一直继续到今天,祂的复活也是继续到今天。祂的死和祂的复活,在今天还是新鲜的。── 倪柝声

         有的人说,我们无论甚么事,都是主耶稣代我们作,都是祂居间为我们转办。我告诉你,没有这件事。这里说,主耶稣为我们死,就是要使我们得以亲自来到神的面前。── 倪柝声

         罗马书上的血,是指施恩座上的血,说到得救赎罪这一面的事。希伯来书上的血,是指幔子前的血,论到亲近敬拜这一面的事。血不只赦免洗净罪过,也使人亲近神,带领人敬拜神。── 倪柝声

         第二道幔子裂开,才能从圣所进到至圣所。我的己被否认了,天然也被破碎了,才能达到基督的丰满。

 

【来十19~2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到神面前。」

         我第一次前来亲近神,是借着基督的宝血,而要持续这个新的关系,每次都是借着祂的宝血。我是借着这一个根基得救,也是借着这一个根基来维持我与祂的交通。你说:「那是太简单了,这不过是福音的初阶而已。」是的,但我们中间许多人的难处,就是离开了这简单的初阶,也许有人自以为灵命长进了,就无须借着宝血了,然而,这是断乎不可的。因为这是唯一到祂那里的平安途径。假如宝血的功效是有丝毫改变的可能,我们亲近神的根基,就不那么可靠了。但基督的宝血从没有改变,也是永不改变的!神何时看见宝血,何时就心满意足了。所以,我们亲近祂,总是坦然无惧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来十19~25又新又活的路――痛苦的『新』】中文圣经在此有误译之处,『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一语的『幔子』二字,原文是没有的,原文只有一个『指件字』,不是指着『幔子』,乃是指着上文的『路』(20节),这路就是主耶稣,幔子不是主耶稣,幔子是神人之间的界限。

         这里的『新』字,不是一般的新字,是『新斩』之意,该字prosphatos指用力量去斩削拦阻在眼前的一切障碍物而开辟一条新路之意,为罗马时代军队进攻欧洲各国时的专用字,有痛苦的意味。

         主耶稣也是付了血的代价和无限的痛苦,为我们『斩开一条新路』,使我们可以跟着祂的脚踪往前走,主耶稣已经除掉神与人之间的阻隔(律法),引我们进入『恩典时代』,我们必须与主合作,免得辜负祂为我们的罪而披荆斩棘开辟新路的苦心。

         在这里希伯来书作者告诉我们五种本份:

         一、『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二、『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

         三、『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

         四、『要』彼此劝勉。

         五、『不可』停止聚会。

         但愿我们了解主的痛苦,不可用我们的罪去堵塞那已经斩开的又新又活的道路。―― 苏佐扬《原文解经》

 

【来十20】「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

    作者使用又新(prosphaton)又活的路这句话,在新约圣经绝无仅有。原文的意思是“刚被宰杀的”,其衍生意义则有“新鲜的”,或“新近的”之意。也就是从它的新,来与旧的相比对,立刻使我们联想到基督的工作。道路这个观点也很有意义,不但因为初期教会基督徒以此称号为人所知,也因为希腊文里,这里的道路与第19节所说的进入(hodos 与 eisodos)是双关语。这整个观念正好说明了作者对基督教的看法。路这个观念已经在九章8节介绍过,它似乎是指基督徒亲近神的专用词。在希腊原文里并没有与借着这个词相关的词,使路成为动词开了的受词,并且与第19节进入的观点连起来。希腊文的结构不易明白,但此处显然不是说这道路就是耶稣。而事实上,人可以亲近神的路是祂赎罪工作的结果。──《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0】主身体裂开时幔子也裂开了,所以我们是从主的伤痕而进入至圣所朝见神;主曾说,祂就是门,祂就是路。―─ 牛述光

 

【来十20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作者的意见是说,在会幕里,有一幅幔子挂在至圣所之前,以遮掩上帝的,人进入至圣所到上帝的面前,必须先撕破幔子。耶稣的身体把神圣的整体上帝蒙住,正如查理士.��斯理(Charles Wesley)写过一首圣诗,里面有一句:『神圣披上血肉体』。人看见基督的身躯钉在十字架上被撕破时,就真正的看见上帝了。祂的整个生命就是启示上帝。而在十字架上,上帝的爱完全表露无遗了。犹如幔子在会幕里被撕破了,基督的身体破裂时,上帝伟大完满的爱就能向我们启示出来,并且敞开大门,引领我们进到上帝的面前。――《每日研经丛书》

祭司的职份是建立人与上帝之间的桥梁,这就是说,耶稣不单止指示我们通往上帝的路,并且亲身直接向导我们到上帝的面前。人可以询问路人,找到伦敦的白金汉宫,但这路人却不能带人进入宫内去见英女皇的。耶稣却可以一直带领我们到达上帝的面前。――《每日研经丛书》

 

【来十20那又新又活的路是基督的身体呢,还是幔子是基督的身体呢?】

    作者说;“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中文圣经下面说:“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

    但原文圣经的语气,是颇有研究的必要。

    对于这节圣经的真正意义,有人以为这“幔子”就是主耶稣的身体,但亦有解经家认为那“又新又活的路”才是主耶稣的身体。这两种不同的解释,各人的理由如下:

    一、这幔子就是主耶稣的身体。

    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之时,圣殿中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于是圣所与至圣所之间,不再有阻隔,主耶稣已完成了救赎,相信他的人,今后可以直接与天父亲近,不必经大祭司为人们的代表去亲近神了。

    这幔子裂为两半,乃是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是主耶稣代死的成就。幔子裂开,正好代表耶稣的身体被钉死。所以“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是正确的。

    二、这又新又活的路,才是主耶稣的身体。

    ①主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流了宝血,才开了这条又新又活的路,是要使相信他的人,可以直接亲近神,不需任何人为媒介。

    ②对殿中的幔子,是代表人神中的阻隔,那就是摩西律法,使人们不能直接亲近神。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圣殿中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正好表示因主耶稣的代死,废除了以色列人的“宗教律”,除去了人神中间的阻隔,人们可以直接亲近神。幔子裂开,造成一条又新又活的路,那就是主耶稣的身体,信他的人,可以借着他到父那里去。

③原文的语气,“身体”一词,应与“又新又活的路”相连接,并不与“幔子”一词相连接。试把原文的字句列下,以便研究:

那个他开了(应译为创立,参九18,原文字同)

为我们  一条路  崭新的(原文新斩开的)  和  活的  经过  那  幔子  那就是  那  身体  他的

    把这些希拉文字句拼合起来,语气应该是这样:

    那是他为我们开了一条崭新而活的路(经过幔子),那就是他的身体。

    “经过幔子”这一个子句,是解释他“如何”开了这条路,所以应该以括号来表示。但那条崭新而活的路乃是他的身体,不是那幔子。

    如把英文钦订本圣经的句子照上述加以括号,其意亦同;

    BY A NEW AND LIVING WAY,WHICH HE HATHCONSECRA TED FOR US(THROUGH THE VEIL),THAT IS TO SAY, HIS FLESH.

    解经不可断章取义,必须顾到上下文,这是很重要的原则。当大祭司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之时,有三件事必须注意的,那就是:

    a.大祭司本人    b.牺牲的血。   掀开幔子进入至圣所的路

    请看本章19,20,21节所详述的,也有这三件事:

    a.主耶稣为大祭司,21节。

    b.主耶稣自己的血,19节。

    C.裂开幔子进到神面前,开了那又新又活的路,2O节。

    “路”是重要的,幔子并不重耍。路是主耶稣所“铺”的,幔子则是他的救赎所撕裂的。路是他的身体,幔子乃是代表律法,是人神间的障碍,必须除去,不能代表主耶稣。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来十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治理神的家这句话是三章1∼6节的回忆,那里说基督超越摩西是因为祂治理神的家。这个句子在此处有更广博的内涵,包括治理地上的教会和天上的教会。然而从它的结果来看,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在地上的团体。──《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2】「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在这节经文里提到亲近神的四个条件:

    存着诚心,如果此处的形容词,在意义上与八章2节是相同的,那么它所要说明的,则是真实与表像的对比。一个人不能只有敬虔的外表,没有敬虔的内涵。换句话说,一个敬拜神的人来到神面前,必须要有真心。

    本着(吕译,en)充足的信心,本书信已经一再强调信心的重要性,在第十一章还有更深入的阐释。一个人必须满有确据,因为不再有理由怀疑人可以亲近神。作者不但明确地指出充满确据的可能性,而且确信敬拜的人都能从这条“新路”得到恩福。在原文里有个介系词(en),事实上就是要表明,必须用充足的信心,来建立这条道路的范围或领域。

    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毫无疑问的,洒去的隐喻源出利未礼仪。把血洒在百姓身上是旧约立约(出二十四8),以及亚伦和他儿子承接圣职(出二十九21)的一种凭据。旧约圣经并没有像这里一样说到良心的洁净,基督徒敬拜者拥有更有效的洁净方法,这洁净直接与良心有关;它不只是一个礼仪上的举动,乃是个道德上的状态。

    身体用清水洗净了。这显然是指基督徒的受洗。虽然这种观点并不是没有困难的。这种观点若是正确的,那么每一位来到神面前的人都必须先经过一种公开的入会仪式。然而前三项条件都不是外在的,为何第四项如此要求,似乎有点奇怪。我们或可以从以弗所书五16,“基督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获得身体得洁净的某些解释,那段经文若用属灵意义来解释是最易理解的。“洁净”这个形容词似乎是象征性的意义。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和身体用清水洗净了的不同是内在心态的得洁净与公开行为得洁净。──《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2】「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我们除了借基督的宝血以外,还能凭什么胆敢进入至圣所呢?但我必须自问,我是否实实在在的靠着宝血,抑或借着其它的方法进到神面前?我说「借着宝血」,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乃指着:第一,我认识自己的罪;第二,承认自己需要宝血的洁净,第三,我亲近神是根据主耶稣所成全的工作。我只靠着祂的功劳来到神面前,而永不能凭着我自己的德行。例如:今天我特别仁慈或忍耐,或者今天我为主做了一些工等等,都无济于事。我也许看错了,但我还是担心我们中间有些人会如此想:「今天我比较谨慎一点,今天我做得更好一点,因此,今天我能更有把握地亲近神,并能祷告得更好!」不是的!绝对不是的!一个清洁的良心,永远不是根据我们的德行或成就,只能根据主耶稣所流宝血而成功的救赎工作。――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所以我们的良心不应当再觉得有罪。良心不觉得有罪,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则。基督徒的良心一感觉有罪,立刻会在神面前软下来,在属灵的事情上软下来。撒但的目的是要我们不能持守这一个生活的原则,所以一直要控告我们。因此,当撒但越要你感觉有罪,你越应当靠着血洗净你所有的罪。我们不是以没有欠债来对付撒但的控告,乃是以还债来对付撒但的控告。―― 倪柝声

         无论我们怎样操练良心的良好和清洁,我们的良心还是天天需要洗净,因为我们今天还在旧造里,还在肉体中,还在这个邪恶污秽的世代里,一天当中不知道有多少次受了玷污,有了过错。我们良心里头的污秽和亏欠,必须靠着血才能洗净。

         所有到神面前来的人,心都要诚实。这里所说的诚实,不光是指着真而不假,也是指着正直,不弯曲说的。一个弯曲的人,心定规不诚实。还不只如此,诚实里头也包括一而不二,只是一没有二。当你来祷告神的时候,你只能要神自己,不能要神以外的东西。

 

【来十22】「亏欠,」原文是恶的、昏花的。―─ 牛述光

 

【来十23】「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第二个劝勉──坚守──所使用的动词(katecho),已经在三章6节和14节用来指坚持我们的盼望(parresio)和起初确实的信心(ten archen tes hypostaseos)时用过。此处却用到一个字承认(homologian)。但这些字的主要意思并没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它们都是指基督徒地位的基要真理。显然世界的价值观不断的在改变中,“坚守”的劝勉并非无关痛痒,却是基督徒必须秉持的标准。

  所承认的指望这个语句有点出乎人意料之外,因为我们预期他会说“信心”,而不是“指望”。指望包罗更广博,包含着特别有关将来的应许。下一章对信和望(参十一1)的确定关系有更详尽的说明。而值得一提的是,三章6节说到盼望和胆量是值得我们持守的。关于盼望,请详参六章11、18、19节,七章19节。的确,本书信所要告诉我们的,是展望将来的荣耀,远胜于旧等次的荣耀。然而,本书作者知道,有某些受信人可能落在危险中,不再坚守所承认的指望,因而力促他们务要持守,不至摇动(akline)。新约圣经里,这是惟一一处如此翻译这个希腊文,它是指一种不会摇摆不定,失去其重心的垂直物体。的确,在基督徒的经验中,不能在某一段时期显得很刚强,有时又灰心丧胆。──《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4~25】『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聚会能叫我们彼此相顾,互相劝勉,激发爱心,勉励行善,能叫我们与众圣徒有属灵的交通,从众圣徒得生命的供应。所以不可停止聚会,尤其在这末后黑暗已深的日子,更不可停止。我们若停止聚会,不只会失去聚会的祝福,并且会养成一个不聚会的习惯,叫我们越住越冷,而没法火热起来,追求主,事奉主。

 

【来十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注:原文作“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这个句子,可能是指敬拜聚会,但是没有明说。此处似乎有意任其含糊不明,以能含括各种非正式的聚会,但在希腊文里,episynagoge 这个字则是指某些正式的聚会。显然有不少人疏忽了与其它弟兄姊妹一起聚会,这被视为严重的软弱。很可能有某些受信人已经脱离了教会团契生活,也就是说他们激发爱心和努力行善的机会受到严重的限制。

    “临近”(engizo)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一般都用来叙述末日的来临(参:罗十三12;腓四5;雅五8;彼前四7)。──《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基督是教会的头,而「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罗12∶5)所以一切基督徒的关系,是肢体间彼此的关系,而从来不单是一个头和肢体们的关系。当一个使徒在传讲一篇伟大的真理,台下所有的信徒都在点头赞许,并且口中频频说出热切的「阿们」时,从这个光景看来,似乎整个聚会的属灵空气是何等的深透弥漫!然而只有当信徒们自己彼此相聚的时候,纔能显出他们实际的属灵情形。那个「台上讲,台下听」的原则,对于传福音给罪人,有其重要之一面,可是却易于养成基督徒生活的被动性。只有那「圆桌交通」的原则,就是信徒互相劝勉,教会纔能在生命中长进。我们的交通和聚会,是否有了「彼此」的真实印记?――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来十25四大借口】

诗篇一百十六篇的作者认为赞美上帝是人生一大乐事,能和弟兄姊妹一齐敬拜上帝也是满了喜悦。可是今天的基督徒在态度上完全不同了。李保罗牧师很坦白的说,「今天教会的致命伤有下面四个借口:(一)怪天气不好——但天气不好并不影响我们参加盛宴及观赏球赛;(二)怪牧师不好——批评牧师讲道声音太大或太小,太快或太慢,或词不达意、讲得不对、或无学术价值。太慢这样批评牧师是忘记牧师是上帝的仆人,不管牧师讲道多差,但他是在传讲上帝的信息,何况崇拜中还有唱诗和祷告,其价值不能完全抹煞;(三)怪别人不好——他们不参加教会崇拜,是怪教友不友善或态度虚伪,总之,他们有说不完的挑剔,但是始终没有把自己列为被挑剔的对象而已;(四)怪心情不好——他们说,「我今天心情不好,做礼拜听不进去,……」,他们不晓得,心情不好时,更应该参加教会的聚会来刚强自己。

不参加教会的聚会不但是一种罪,它也是一种灵命的温计度(来十25),叫我们看见自己灵命的光景。要切记,上帝是怠慢不得的,上帝知道在我们的借口背后的真正动机。参加一个教会不在乎他离教会多「远」,而在乎他离上帝多「近」。——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来十25~31】这一段话乃是警告那些信主的希伯来人,他们知道了真道之后,若再故意犯罪,就是故意的停止和基督徒聚会,离开新约的事奉,而回到犹太教,再去作旧约那种献祭赎罪,那样的赎罪祭就再没有了,因为旧约献祭的事都是基督的豫表,现在基督已经来到,并且成就了永远赎罪的事,在神看,旧约献祭的事就不需要了,就停止了,就没有了。他们若仍这样回到犹太教,去献祭敬拜神,不只不能得到甚么福分,反倒必受到烈火的惩罚。因为他们再去献牛羊为祭,靠牛羊的血赎罪,就是贱踏轻看神的儿子,并把基督的血当作平常,和牛羊的血一样。并且圣灵也必在他们里面运行,禁止他们这样作,他们若这样作,就必违背侮慢圣灵。因此,他们必受更重的刑罚。

 

【来十26】「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本节引入另一个段落(26∼31节),警告背道的危险,其脉络和第六章的警告一样。这应当是从第25节交账的日子临近的警告衍生出来的,很生动地将审判的严重层面带入主题,若故意犯罪,这个子句是强调对罪的责任,也就是人们明知故犯的罪。作者把故意(hekousios)这个词放在句首,以加重它的份量。利未条例只为无心之罪而预备,并不是为故意犯的罪而备的。在这一点上,作者使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hemon),将自己也列入受警告的行列。

  得知真道是说到领受到某事,这事具有被认可的形式。的确在真道这个词前面有个定冠词(tesaletheias)很清楚的说明其中有一个明确的教义体系,是所有基督徒可以去认识的。其范围是整个基督教的启示。使徒保罗对得知(epignosis)这个词的论述比本书信作者多。事实上本书信只在此处用到这个词。这里所强调的是,对“真道”已经有了很清楚的认识,却又故意犯罪。

  虽然明白“真道”,却故意犯罪,意指弃绝真理,而真理的中枢是基督献祭的独特性。弃绝这一点,就再也没有别的适切的祭物存在了。这一句的希腊原文字序也富含深义。它把重点放在赎罪的这个词。换句话说,虽然可能献上祭牲,但对于除罪却没有任何果效,这很生动地说明故意犯罪的严重后果。──《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6人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何意?】

答:在本书信中,对于犯罪的后果,曾有多次严重的警告(来二1-4,三7-四11,五11-六20),而在此处复又提到「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十26,27)。这可以说是最严厉的一次警告,在新约里几乎是无可比拟的。所谓「故意犯罪」,并非指那些所以普通的罪行,乃是特指那些「得知真道以后」,而却有不信的恶心,还不接受真道,仍然故意去行罪恶道路的人,对于这等人是自动离弃真道,就是弃绝基督的福音真理,赎罪的功效(来十12-14),不被他们接受,就再没有了(参撒上三14),其所遇到的结局,只有恐惧战兢等候审判,要受烈火烧灭的刑罚。因为他们是明知故犯的拒绝十架救恩,实在再无理由和机会,在神面前获得宽宥和赦免。这种可怕严厉的警戒,是针对当时那些离道反教的希伯来人而说的,同样今天也是对我们最好的警戒和教训。——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十26,29故意犯罪「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

圣经中再三警告,信主之后不可再犯罪(约5:14;8:11;林前15:3;罗6:1,15),但信徒是有再犯罪的可能(雅5:15;约 壹2:1又5:16),如果犯了罪,要认罪悔改,才可以得赦免(约壹1:9;箴28:13),但这是由于信徒被罪恶所胜,并非愿意犯罪(罗7:23,24;加6:1;诗65:3),所以犯罪之后非常痛苦不安(诗32:3,4;38:2~8),不能不痛悔认罪。(诗51:3,4,17)

可是若故意去犯罪,完全背离主,那结果就严重了,有的今生就要受到相当利害的刑罚和报应(撒下12:9~10)。甚至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林前5:5),若一直不悔改(林后12:21;启2:21),将来还要受更重的刑罚和报应,不仅失去神的国(林前6:11;弗5:5;加5:21),有的要交给掌刑的,受到严重的处分(太18:34)。

所以信徒必须与罪恶相争(来12:1,4),自己胜不过,要求主拯救(罗7:24,25),绝不可甘被罪制服作罪的奴仆。(彼后2:19,20;约8:34;罗6:16)因为罪能迷惑人,叫人心刚硬(来3:13),越发犯罪,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以至故意犯罪了。这实在是可怕的事,但若及早认罪祈求倚靠主,主还是能赦免他,保守他到底的(来3:15,16又7:25)。──《每日天粮》

 

【来十27】「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首先是审判,与人的害怕有关(战惧等候),第二是烈火与神的定规有关。两者相辅相成。战惧等候审判是指被列入故意犯罪的人,在等候审判时所产生的反应。犯罪者害怕受审判的程度,决定于他所受的该是怎么样的审判,这节经文继续说明,不把这种人的审判当作儿戏(参31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这里从摩西律法提出一个死刑的例子,来说明在旧约时代的审判,作为新约时代之下类似审判的对照。这个特例是,有一个人,干犯(athetesas)摩西的律法,不顾犯罪所招致的后果;似乎是说,公然的拒绝接受摩西律法的权威性。在旧约律法之下,这样的人没有得怜恤的余地,他惟一的结果就是死。

  凭两三个见证人这样的规定记载在申命记十七6,我们有理由相信,作者所指的是申命记十七2∼6这整段经文;也就是说,这段经文是针对那些身在旧有的约之下,却犯了拜偶像的罪,结局就是被石头打死。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是为了确保没有人被诬告而枉死。但是本书信并没有说,在新约之下发生同样的事,也是否特别预备见证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9】「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说到这刑罚,作者用的字(timoria),是新约圣经中所仅见,精确描述了犯者应得的结局。

  这种足以严厉惩罚的深重过犯,有下列三种行径。第一个是践踏神的儿子。这里所用的动词(katapateo),意思是放在脚下踩踏、蹂躏,如果用在神儿子身上时,是非常生动的笔法。不但是指否认基督徒的身分,而且是采取与耶稣基督强烈敌对的立场。这是作者想象的最极端的离弃真道。第二个罪行是,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译为当作平常的希腊文语句(koinon hegesamenos),其意义可以是:采取等闲视之的态度,认为基督的宝血与一般人的血别无两样,但更明确的译法应该是:“不以它为圣”。既然血是立约的凭据(新旧约皆是),不以祂的血为圣,等于是毁坏整个立约的基础。任何一个抱持此种观念的人,事实上就是绝对蔑视基督的工作。成圣之约这个修饰词句,说明了把基督的赎罪当作平常的人,与因基督的赎罪而成圣的信徒,两者的对比。第三个罪行是凌辱(英译,和合本作“亵慢”)施恩的圣灵。这是另一个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的动词(enybrizein),其意思不仅是凌辱,更有傲慢的意思,也就是傲慢的弃绝了圣灵。神的白白恩典,是借着圣灵施予人。称圣灵为施恩的圣灵,这在新约圣经中是惟一的例子;但是在此处,作者的目的是,要把圣灵带给人的所有恩福用一句话作总结。──《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29】『亵慢施恩的圣灵』可译『侮慢恩惠的圣灵』。『侮慢』原文与太十二31的『亵渎』绝对不同。这里指侮慢不理圣灵在他们里面的运行,引导,

 

【来十30】「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因为我们知道这句话立即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一位身上。接着,作者引用申命记三十二35的经文,加以改写(罗马书十二19也是这节经文的改写)。下一个引句也是从申命记三十二章接下去的一节。这一段经文是摩西临终时的一段赠言,提醒以色列民,神曾如何对待他们。这段谈话也包括了警告,我们的引句特别是出自这一段。两者都是强调伸冤与审判的权柄都属乎耶和华。这里将神为百姓伸冤,与仇敌所受的审判是同时进行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1】「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战惧等候这件事已经在第27节叙述过,现在又用同一个字眼来加强语气(译注:27节的“战惧”与本节的“可怕”在原文是同一个字),以说明落在永生神手里的结果为何。“永生神”这个词,在本书信中已经出现过(三12,九14),十二章22节将再出现。它在此与“手”这个字连用,有很特别的意义,象征着神的作为。说到神的“手”,作者使用众所周知的比喻来说明神如何执行祂的审判。因为在上下文中,“神的手”是针对那些蓄意使自己在行为或心态上与神的恩典无分的人说的。彼得前书五6也出现“神大能的手”的类似用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2】「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追念(anamimnesko)这个词在希伯来书里只用过这一次,但马可福音出现过两次(十一21,十四72),保罗书信用过三次(林前四17;林后七15;提后一6)。它意味着,在回忆时必须作些努力。或许有人认为既然追想的主题是信徒过去的苦难,这些努力实属多余,然而很希奇的是,大部分的人必须别人来激发他们的记忆。

  往日是指这群信徒作基督徒已有一段时间。现在我们可追忆往日蒙光照的情景,也就是指他们蒙恩得救(参六4)。保罗在哥林多后書四6也提醒信徒要追想,该处最明显的观念就是属灵的光照。这里说这些基督徒曾忍受大争战。大争战的原文是 athlesin,意思是运动员的竞赛,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比喻作挣扎。也就是说,似乎是指一种带有苦难的障碍赛中,必须克服的障碍。──《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2~34】近年来我们读到不少基督徒受苦的见证。他们在极度痛苦、失去自由的环境下,仍可以靠主站立。这些见证能坚固我们的心,使我们知道即或在最黑暗的时刻,人们仍可以靠主得胜。分享痛苦的经历也能减削他人的愁苦。──《影子的背后》

 

【来十33】「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这里用两个字来解释苦难,一是“被毁谤”(oneidismoi),也出现在十一章26节,说到摩西忍受凌辱,宁愿舍弃在埃及的荣幸富贵;十三章13节也用这字说到我们和基督一样出到营外,也忍受祂所受的凌辱。这与基督所受的辱骂(参:罗十五3)关系至为密切。另外一个字是遭患难(thlipsis),虽然在希伯来书中只出现在此处,在新约圣经中却是相当常见的字。或许,最显著的例子是歌罗西书一24,保罗说要补满基督患难的缺失。这群希伯来人有份于类似的经验。译作成了戏景的这个字(theatrizomai),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四9用了同源名词“一台戏”。动词和名词都是从戏剧性的景象而来,也就是说,基督徒成为众人交相毁谤的目标。这又一次与基督自己忍受的毁谤连在一起。──《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4】「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

    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这是主动行为的一个实例,忍受被抢去的事则是被动行为的举例。这群基督徒两者都体验了。他们事实上也展现了与我们的大祭司相似的体恤(四15),虽然程度较低。这里用希腊文synepathesate这个字,说明这种基督徒的体恤,存在于与那些受苦的人“同受苦难”的能力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5】「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不可丢弃(apobalete)勇敢的心。作者所使用的字,意思是丢掉或摔掉,就好像一个人清除一些不再有利用价值的垃圾。如果他们这样把先前对神的信心丢弃了,的确非常可悲。而且,作者以现在时态(echei),说明必得大赏赐,也就是说,坚定站立的基督徒已经开始经历这赏赐,即使它的完全应验仍有待将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6行完神旨「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神已经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彼后1:4),祂不只应许赐给我们永生(多1:2), 并且应许进祂的国得祂的荣耀,承受天上各样属灵福气,基业(帖前2:12;弗1:3~6;雅2:5)。此外,还有许多的赏赐(雅1:13;提后4:8)。

旧约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预表得救,但还须要走一段路,才能进入迦南,承受神所应许的美地,其中许多人因犯罪而倒毙在旷野,未能进迦南得地为业(林前10:1~11;来3:7~19)。所以这里警告我们说,必须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若有人中途犯罪,跌倒退后,就失去所应许的福分(来10:38~39;弗5:5)。

为此圣经中有许多的话教训信徒,要谨慎小心不可犯罪,并要努力追求,好得到将来的应许。如果一信主就完全得到一切,就不要奔走,力求生命长进,明白真理了,那是不对的,我们必须遵行神的旨意才能进天国(太7:21)。将来要根据现在的一切情况受审判,得报应。永远的前途,得失也是根据今生的情况而定的。所以必须努力追求明白真理,遵行神的旨意,达到神的要求和目的,绝不能随便度日,贪爱世界为肉体活着。──《每日天粮》

 

【来十36】人不忍耐,甚么事都不会完成,甚么结果也就收不到。―─ 牛述光

 

【来十37∼38】为了支持他的观点,作者指出两处经文,一是以赛亚书二十六20,一是哈巴谷书二3∼4。第一个词句,还有一点点时候,是以赛亚书二十六20的响应,那段经文中,紧跟着的一句话是“等到忿怒过去”,可看出以赛亚时代,以色列民必须等候神作为的情景。作者在此引用这段经文是为了提醒那些认为“神不采取行动,是因为祂失信于恪守自己的应许”的人。

  引文的第二部分是出自哈巴谷书的经文,不过将原文略加修改。因为它的目的略有不同,先知所思想的是迦勒底人的威胁,本书作者的思想却在于神的干预之必然性,这在教会受逼迫的当时,尤有特别的意义。那要来的保证一定会来,这句话表明祂决不延迟,目前的耽搁只是暂时的。

  第38节的前半部,保罗在罗马书一17引用过,也是他神学理论的总纲(参:加二11)。此处所要学习的功课是,如果要持守以往勇敢的心,信心是必须的。加入这句话: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更强调需要信心的重要性,作者用条件子句来表现其可能性,并未指出有任何人真正退后,的确我们可以从第39节看出端倪。──《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十38】「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这话引自哈巴谷书二章四节。在新约里,还有两卷书曾引用过这话,一在罗马书第一章,一在加拉太书第三章。『得生』也可译作『而活』。罗马书是指罪人因信得生,着重在『得生』;加拉太书是指人得生是因着信,着重在『信』;希伯来书是对信徒说的,所以译作『因信而活』更好。因信而活,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则。神必须把我们从感觉中带出来,进入到因信而活的里面去。神要我们得着祂的真理,但祂不是要我们在感觉里得着,乃是要我们在信心里得着。因信而活,是能在枯干中度最快乐的生活,在最快乐中度最枯干的生活。『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你如果因信而活,就必定有一个态度:一心求神的喜欢,决不肯退后。── 倪柝声

 

【来十38 ;加三11;罗一17“义人必因信得生”一语原出旧约哈巴谷书二章4节,新约书信曾引用三次,各有何不同的着重点?】

    “义人必因信得生”一语是先知哈巴谷蒙神启示而发表的。当时先知哈巴谷向神控诉行将侵略犹大的迦勒底人,他们满身罪恶,神却准许他们侵犯神的选民,看来似乎不合理。可是神有他美妙的计划,他在仇敌侵略犹大国时,保守那些对神有充足信心的选民,那些有信心的选民仍能生存而有平安。

    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曾引用过先知哈巴谷这句话,希伯来书作者也引用过,这就证明神喜欢这句话,圣灵在启示中感动新约的作者去引用,但三次引用的着重点是不同的。

    一、“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章17节。着重“义”字。

    二、义人必因“信”得生。加三章11节。着的“信”字。

    三、义人必因信得“生”。来十章38节。着重“生”字。

    罗马书详细说明神的义如何彰显在人们生活中,信那稣的人如何称义,及接受神的义,成为义人。

    加拉太书则强调“信”的重要,与律法作一强烈对比。

    希伯来书则宣传“属灵人”如何因信而“生活”,活出在天上的样式。――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来十38,39退后危险「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至灵魂得救的人。」】

人一信主之后就要一直坚信下去,要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必须因信而活,因信走路,因信神的话真实,神的应许可靠,神的命令可畏,而切实遵行神的旨意,最后必得神所应许的一切福分。

最大的危险是中途退后,信心软弱,动摇。对于属天永远的盼望失去兴趣,因着道路艰难而灰心,却回头看世界很可爱,追求现实,专注肉体的需要,希图苟安一时。这样,就退后了,不再走十字架的窄路,而走回随从肉体情欲,贪爱现今世界的(提后4:10),似乎是自由的大路。

结果呢?神心里很不喜欢,因为那是走向沉沦的路,失去盼望和永远的福分。今生来世都落得一场空,真是可惜可悲到极点。人不能妄想追求地反而得到天,走灭亡的路,反而得到永生(太7:13,14;腓3:18,19)。惟有羡慕天上更美的家乡,奔走神所摆在前头的路程,才能到达那荣美的应许之地(来12:1)。──《每日天粮》

 

【来十39】「乃是有信心以致魂被保全的人」(新译)。人若灰心退后,必要失掉魂。―─ 牛述光

         『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这里所说的信心,不是我们初信主时的信心,乃是我们信了主以后的信心;不是入门的信心,乃是走路的信心;不是得生命的信心,乃是过生活的信心。我们若凭此信心走主道路,过得胜的生活,必叫我们的魂在将来得救,就是得有分于国度的荣耀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