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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十五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可十五1一到早晨,祭司长和长老、文士、全公会的人大家商议,就把耶稣捆绑,解去交给彼拉多。

    一个正式的公会法庭正式将耶稣捆绑起来,把祂带到巡抚面前。因而展开的,不是在彼拉多前的审讯,而是彼拉多受审,因为他先是要避开问题,继而逃避下决定的责任,徒然费力,并且暴露出自己的光景。但就像彼得的情形一样,彼拉多被人冷酷地推入下裁决的处境中,而每一次当我们覆诵信经中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这个子句时,他的裁决就再次被定罪。公会的决定早已作好了,彼拉多只不过是被迫将它付诸实行,正如犹大被迫出卖耶稣一样。──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彼拉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 

    在这个时期,basileus(王)这个字通常是用来指分封王、藩王与皇帝(彼前二13),虽然后者也可以称为sebastos,在意义上与拉丁文augustus亚古士督)相对应。这次开庭所指控的罪名是反叛罗马,所以其它任何薄弱的罪名都只是用来加重此罪名罢了;但是当他们提到祂自称为蕞薾小国犹太的君王时,彼拉多忽然采取行动。这个罪名可能有几分是真的;若是如此,那罗马帝国一定会注意到。除非经过罗马的同意,附庸王才有治权。对于彼拉多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耶稣平静地予以答复,充分地承认(2节),而不是如一些译本所暗示的含糊其词。在马可福音中,对基督王权的性质并没有界定,一如约翰福音十八36所作的,但它却正是钉十字架故事的核心论题(9121826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5他们继续列举控诉的项目,而主也仍然不回答他们,令彼拉多觉得希奇。路加在此处加入将囚犯递解给希律的插曲,因加利利是直属希律司法管辖(路二十三6)。这段插曲在马可福音中省略了,却不影响审讯的主要进展。事实上,马可福音的整个记载都是既简洁又迭缩的,倘若没有其它福音书,我们很可能多少会忽略掉复杂的事件顺序。但马可福音尽管非常简洁,却涵盖了所有的重点;彼拉多仍然不置可否,仍然知道犹太人之所以控告耶稣只是出于嫉妒心(10节),仍然想要取悦他们(15节)。动荡的巴勒斯坦曾经是许多雄心勃勃之政治人物一生志业的坟墓;大祭司在罗马仍有影响力。最后,彼拉多心知肚明地把罪犯开释,却定了无辜人的罪(15节);那就是他自己该受定罪之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6每逢这节期,巡抚照众人所求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释放(译按:原文用过去不完成式,表过去时间内持续进行的动作)说明这个习惯在写作的时候可能已经停止,或者更有可能是马可福音的外邦读者不知道,所以需要解释。最不可能的解释是:这是彼拉多独有的一个习惯,随着他的调职而废止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7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乱的人一同捆绑。他们作乱的时候,曾杀过人。

    有份古抄本的证据,支持罪犯之全名叫作巴阿爸耶稣,或可能是巴拉巴。耶稣,或约书亚,是第一世纪普遍的犹太人名,所以这个读法可能是正确的。如果这两个人同样都有这个名字,那么更强化了这两个人之间的对比。有些释经学者进一步就巴阿爸,父亲之子的可能意义作文章,视之为俩人又一对比之处。但是新约次经,希伯来福音(耶柔米在解释与本节平行的对观福音经文马太福音二十七16时引用)有巴拉巴伟大者之子)的拚法,这种对比无论在灵修上多么有帮助,在语言学上似乎站不住脚,除非其中的第二个字符代表神的名字(译按:即至大者)。当然,无论如何,这个罪犯似乎曾经是个奋锐党徒,在某次与当权者冲突后被捕。而且在那次作乱中有多人死亡(7节),也因而决定了他的下场,但他受到爱国主义者的欢迎却也是必然的。甚至从一开始,这种选择的结果就已昭然若揭,但祭司长却使此结果加倍确定,因为他们在此时公开为巴拉巴奔走(11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8众人上去求巡抚,照常例给他们办。

    彼拉多原先可能以为这个请求可以让他趁机逃脱艰困的处境。但马可却以第7节作为本节的开端,以显明这条路已经是行不通的了;祭司长心目中已经有另一个特赦的人选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910人性的乖曲在此明明可见。一方面,彼拉多真的想要释放耶稣,藉以逃避一个困难的景况;另一方面,他又不能触怒独太人的领袖,他们已经把他放在如此困难的处境中。他那微弱的报复方式,是以耶稣所承认之王权的罪名来嘲弄他们(912节),虽然他一定知道这么做会令他们多么难堪(10节)。然而,彼拉多微弱的表现只有更加确定他最希望的事不可能会发生,反倒徒增他们对耶稣的怨毒。我们不能说这样的刚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乃是每日经历的一个要素;除非我们采用这种常识的解释,否则第10节的语助词原(英译因为)就没有意义了。彼拉多并不是甚么妖魔鬼怪,他也是一个人,在许多方面都与其它所有人一样。这正是他的故事之所以如此具有警惕性,同时又如此确实可信的原因。──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11只是祭司长挑唆众人,宁可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本节特别说明这是祭司长刻意煽动的一群人。敬虔的朝圣者在逾越节期间有比在罗马人的审讯中瞪眼呆看更重要的事要做;事实上,甚至连祭司长自己在这种时节也顾忌会沾染礼仪上的污秽(约十八28)。正如施维策所说的:马可福音将耶稣被钉十字架归咎于当权之人。罗马与犹太当权者同样包括在内。──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1314即使巴拉巴这位爱国志士的获释是个理所当然的选择,我们却很难明白群众当时为甚么要喊着以罗马的死刑方式处置耶稣,除非祭司故意煽动他们,或许是以传说中之亵渎的故事(参11节)。斩首是罗马为其公民规定的死刑方式,如传统中所说保罗的死法;钉十字架则是为了奴隶或外国人,如传统中所说彼得的死法(约二十一18);从最早的时候开始,用石头打就是犹太人正规死刑方式(书七25)。被石头打死后,罪犯的身体挂在一棵上示众,直到日落(书十26;申二十一2223)。对于犹太人而言,乃是象征如此而死的人是在神的忿怒与咒诅下(申二十一23)。所以,在神的全旨中,十字架除了具有罗马人的羞辱与奴隶之死的联想,还具有更深邃之希伯来意义,就是神的咒诅(加三13)。──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15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悦,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们,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这个人知道耶稣是无罪的(14节),然而,只因为想要迎合犹太人,却将神的儿子鞭打,并钉十字架(15节),全然无视真理与公义,再没有比这更讽刺的事了。一如惯例,马可并未替彼拉多开脱或论断他,来凸显这场面;他只是陈述事实,但定彼拉多的过犯已经是绰绰有余。毫无疑问的,马可的读者可以从他们自己遭遇逼迫的时刻,找到同样的经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16兵丁把耶稣带进衙门院里,叫齐了全营的兵。

    兵丁。即使是我们这些已经对于战争中的残酷暴行司空见惯的人,都可能会对彼拉多的手下在此所表现的恶毒深感震惊,他们可能不全是罗马公民,但在心态上当然偏向罗马。如果意大利营(见徒十1)当时驻扎在犹太地,他们当中必定有一些意大利居民,具有半途赋与之拉丁权利。这些长期服役的正规军,没有一个是在巴勒斯坦当地长大的,有许多人无疑是从帝国其它边境省分征集而来的野蛮补助部队;约束他们共同效忠的力量,乃是罗马士兵向着该撒与鹰旗所起的誓言。他们对于犹太人这个受藐视的居民,是不会有任何同情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1719他们以粗鄙无情的方式嘲谑祂──给祂穿戴紫袍,或罗马骑兵的深红色斗篷、冠冕、令牌,像总司令本身所穿戴的一般;他们只向总司令屈膝致敬(和合本作拜;19节)。所有被定罪的罪犯,都被视为用残忍方式嘲弄的对象,但这里我们更看见士兵在发泄压抑已久的怨毒。──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1「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

         在天使、魔鬼和人的面前,创造天地的主为了人们的罪亲自背了十字架,向各各他而去。祂在园中一夜未睡,几次受审,额上挂着血滴,身上带着鞭伤,那里还有力量去背那沉重的木架呢?可是人们的心多硬,没有一个体恤祂的,让祂独自去挣扎。连祂的门徒和跟从祂的人也是如此。只有一个西门,给人勉强了,被动的出来替祂背负一程。这个西门是谁呢?是不是主耶稣的同胞手足西门?不是,那时或许他还没有信主。是不是请主耶稣坐席的法利赛人西门?不是,他只能请人所欢迎的主耶稣,他不能同情人所厌弃的主耶稣。是不是伯大尼那个长大痲疯的西门?不是,他只能在家里款待主。是不是十二个使徒中间的那一个奋锐党西门?不是,此时他不知逃往何处去了。那么,必定是甘心同主受死的西门彼得了。岂知也不是,他连在使女面前都不敢认主,怎敢在众目之下替主背十字架呢?那么,是那一个西门呢?啊,乃是与主一无亲戚、友谊、师徒之谊的古利奈人西门!今天我们真像那些西门!我们只愿受主的恩典,享主的爱情,听主的训言,得主的赏赐,而不肯背主要我们背的十字架!十字架一来,我们不知躲到甚么地方去了。西门起初还不愿背,可是当他背了之后,他所花的力气,并非白花的。我们相信,从那一天起,他也信了主。他今天已在荣耀里。不只他一人得救,他的一家都得救了。他的儿子亚力山大和鲁孚,并他的妻子,都成了主忠心的门徒(参阅可十五21;徒十九33;罗十六13)。──

 

【可十五21马可称他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这样的描写,可以看出读马可福音书的人,一定知道他们的身份。以前我们已提过,马可福音是为罗马信徒而写的,当我们翻开罗马书十六章十三节时,便看见一句话:『又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鲁孚受了保罗亲切的称赞,蒙主拣选,而成为一个突出的信徒,并且他的母亲又受保罗的推崇,视她如同自己的母亲。我们肯定相信这位西门一定在各各他山上有了很不寻常的遭遇和改变。──《每日研经丛书》

 

【可十五21翻开使徒行传十三章一节,便看见有几个姓名出现在安提阿,他们差遣保罗和巴拿巴作首次把福音传给外邦人的历史性传道。当中有一个称为尼结的西面。西面Simeon)是西门的另一个写法;尼结Niger)这个字是指皮肤黝黑的人而说的,他自然与古利奈人西门的身份十分吻合。由此观之,当他走过了各各他的路之后,他的心便永远与耶稣连在一起;可能由此时起,使成为一个基督徒;可能日后,他被推举为安提阿教会的一位领袖,主动策划传福音给外邦人;可能因为他受强迫背负十字架,而思念着福音与外邦人的关系,这个来自外邦人地方的西门,因为从古利奈前来耶路撒冷朝圣,受了一个不知姓名的罗马士兵的征用,替耶稣背负了十字架,而使今天成千上万的人,包括我们在内,信主作基督徒了。──《每日研经丛书》

 

【可十五21古利奈的西门是何人,后来是否成为基督徒?】

    古利奈(CYRENE)在纪元前96年成为罗马帝国属土,地在非洲北部之西,吕彼亚省境内(在圣经地图6可找到此城)。五旬节时,也有人从该处来听彼得讲道(徒二章10节)。该处也有犹太人的会堂,表示该地是犹太侨胞集中地之一(徒六章9节)。当司提反殉道的事发生后,古利奈人也有人相信那稣,而且愿意传福音与希利尼人听(徒十一章20节)。以后,古利奈人路求竟成了第一个海外布道差会的主持人之一(徒十三章13节)。

    马可在这里加上一句说:“是亚力山大和鲁罕的父亲”,并非西门为主背十字架时,人们便认识他和他两个儿子,乃是因为后来西门的两个儿子成了基督徒,而且在教会中相当有名誉,所以当马可在纪元后67年间写福音书时,便加上这一句,表示是人人皆知的人物。

    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13节说:“又问在主里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这个鲁孚,是否西门的儿子之一呢?有些人怀疑,有些人相信。但相信是背十字架的西门之子的解经家占多数。假如同一人的话,我们便知鲁孚已成了罗马教会的主要人物之一,而且与保罗有深厚的友谊。可能西门以后到了罗马工作,他的两个儿子也在罗马信了主。于是当马可写福音书时,便加上这一句。因为马可是在罗马完成他的著作的。

    又有解经家谓使徒行传十三章第1节的“称呼尼结(黑人)的西门”就是这个背十字架的西门。西门住在古利奈,可能皮肤因热带天气而变得较黑,人们给他一个绰号“尼结”。当保罗被差遣到海外布道时,这位西门成为安提阿教会的柱石,有权参加差遣礼,保罗或者因此与他和他的家人有了深厚的友谊。――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十五23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他却不受。

    他们给祂当地土产的酸酒,以没药调和,使它尝起来有苦味,却有催眠的效果,这是个怜悯的举动。然而,耶稣却不愿接受任何麻醉,祂所有器官的机能都必须不受麻醉药影响而面对前面的一切痛苦。传统告诉我们,这样的药酒是由耶路撒冷的敬虔妇人为了被定罪的罪犯而预备的,为了要减轻受刑时的痛苦,无论用香料(根据他勒目的记载)或没药,并没有差别。──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4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拈阄分他的衣服,看是谁得什么。

    马可在这节经文没有特别提到预言的应验,然而他所选用的字眼却显示出,他与其它福音书的作者都认为兵丁为基督的衣服拈阄,是应验了诗篇二十二18。所以,神的预言不单适用在耶稣的死,也适用在死的方式,甚至也在相关的事件上。这个预言的适切性,门徒们显然无法明白,直到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或许这正是马可在此没有提及的原因,虽然其它福音书的作者将会提及。有些人拒绝拈阄的故事,理由是我们找不到如此瓜分罪犯衣裳的证据,这衣裳传统的作法总是属于行刑之人的;但这种看法毫无道理,士兵们若不这么作的话,又如何分配价值并不相等的物品呢?即使是在今日,如此做亦是在所难免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5钉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时候。

    钉十字架的精确时间是个难题;第三小时(和合本作巳初的时候),通常都解释为上午九时。这样,三个小时的黑暗就是从正午到下午三点(33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5耶稣哪个时辰被钉?】

     马可十五25记载耶稣在星期五的「第三时」(已初)被钉;约翰十九14却说耶稣在「第六时」仍在接受审讯(约有午正),即是说,耶稣被钉的时间更晚。约翰十九14有如下记载:「那日是预备(paraskeue)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你们的王。」从这段经文看来,马可与约翰之间必有一人犯了错误,或许经文抄传过程中起了讹误;又或者,是约翰所依循的计时系统,与马可的有所不同。

    在此应指出,马太、马可与路加所用的计时系统是相同的,因第三卷福音书都记载,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之后,遍地都黑暗了,这情况由第六时维持到第九时(经文记载「由午正到申初」),到耶稣咽下最终的一口气为止(参太二十七45;可十五33;路二十三44)。所有学者均承认,符类福音中的时辰是由日出时开始数算的,即是早上六时算作「第一时」。故此,耶稣是在上午九时被钉上十字架,遍地黑暗则由中午十二时维持至下午三时。

         关于耶稣被钉的时间,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显然是互相冲突。古时的释经家,透过经文校正的方法亦不能妥善地处理这个问题。优西比乌(Eusebius)指出,经文中的「三」是用字母大草的gammma来表示,「六」则用一个digamma表示(这字母有点像英文的F),抄写员抄写这段经文时,就将「三」改抄为「六」。然而,这个意见没有真的解决了问题,因为约翰十九44并非指出耶稣被钉的时间,而只是记载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纵然如此,很多著名学者仍支持这个校正的方法(例如BezaBengelAlford,及Farrar);其实,这种方法不适用于约翰十九44的情况里。

         假如我们了解约翰记时间是依罗马官方的计时系统,那么,关于耶稣被钉十架的时间问题,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之间,其实就没有冲突存在。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罗马官方是由午夜开始数时辰;老皮里纽(Pliny the Elder)有如下观察:「不同国家,对于时辰有不同的观察,巴比伦以两次日出之间为一日,雅典视两次日落之间为一天;安布利亚(Umbrians,意大利中部一地区)由中午计算到中午;至于罗马祭司,却与埃及人及希巴克斯(Hipparchus,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天文学家)一样,由午夜开始计算到午夜。」(Natural History 277)罗马人计时方法亦由墨高庇(MacrobiusSaturnalia l3)支持:「一天的清晨,就是罗马人所宣告的,由午夜开始数算的第六时」(古人只将日出与日落之间,分为十二段相等的时间,称为horae,而不理会一年中的四季)。故此,罗马人所谓的上午六时(亦即是我们现在的上午六时),若照雅典及希伯来人的计算方法,就变成第一时。耶稣在上午九时还接受彼拉多审讯,随即被引往各各他,钉上十字架。了解在计时系统上的歧异后,约翰福音的时间便与符类福音所记的和谐一致了。

    然而,我们接着就会发问:「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作者有着相同背境,为什么他会采用罗马人的计时系统呢?」要了解这条问题,就得理解约翰福音成书的时间,以及当时的背景。麦祈仑(McClel-lan)指出:「约翰于以弗所写成约翰福音,此地是罗马省亚西亚的首府;故此,约翰极可能应用罗马官方的计时系统于其福音书中。事实上,约翰的确有引用这系统;所以,约翰所指的一日是直至午夜为止的;参约十二1,二十19McClellanChristian Evidences1741)。

         从约翰福音二十19可知,约翰记载耶稣首次向门徒显现,是在约翰马可家中,当时正是七日的第一日,在较晚时刻(opsia)。这节经文,恰可证明了约翰的计时方式;纵然耶稣这次显现发生在日落之后,但约翰也没有照巴勒斯坦的计时方式,将显现记载为发生于第二天开始之时。(两个门徒开始从以马忤斯路上折回时,刚刚是日落,他俩必定要待晚上才抵达约翰马可家中,向十一个门徒报告他俩的经历;这正是耶稣向十一门徒显现之前。)由此,约翰应用罗马计时系统便得以证明属实;其中原因,就要追究约翰福音的成书地点及时间——学者推断是在以弗所,公元九十年或稍后。──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十五26在上面有他的罪状,写的是:犹太人的王

    犹太人的王:这块钉在十字架上的身分木牌,具有反讽意味,而且无疑是极尽讽刺,这是彼拉多对于那些将他迫入两难之境的人所进行的最后报复。对于门徒而言,它并不是反讽,而是神自己为祂的儿子辩护,甚至在祂受死的时候。后来写作圣诗的人,喜欢使用这至终在十字架上得着冠冕、作王掌权的观念。有一些碎片显然就是这种身分牌的残留遗物(见IDB Sup'Crucifixion'项下),考古学上所发现的一个被钉十字架之人的骨骸证明了许多点,这一点也包括在内。──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7他们又把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注:有古卷在此有

    这说明执刑是势在必行,耶稣只是取代巴拉巴的位置成为第三个被处死的人罢了,这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无罪的代替有罪的而死(彼前三18)。──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8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这节经文,连同它所引用之以赛亚书五十三12,在许多古抄本中都没有。我们很容易就可明白:它可能是后来才加上,以解释那两个罪犯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事实,因为它除了是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之外,也采用了耶稣在与门徒们尚未往客西马尼园之前,在楼房里提及以赛亚书五十三12的话(参十四24:为多人)。到底是否应该在此处的原文中读入这节经文,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它与十四4849也曾论及的一个深邃的神学洞见一致。耶稣被当权者当成作恶之人来对待,这是真的;但这只是一幅外在的图画,更深入的事实是:在十字架上,为了我们罪人的缘故,祂也被神当成作恶之人来对待(林后五21)。而且,这一切都在神的旨意里面,是圣经的应验,正如这节经文所说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2930它们确实证明了有关圣殿之拆毁与重建之言论的真确性(29节);也证明祂说过要拯救别人,也就是说,祂刻意用了这个字,论及为他们成就的事工(31节);也证明祂确曾自称为弥赛亚,和以色列的王(32节)。毫无疑问的,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一切的宣称;但是,如果耶稣从未如此宣称的话,那么这些讥诮就失去意义了。正如施维策所说的,他们的基本错误,是认定耶稣的主要目的是要救自己的性命;他们要的是某种超人式的能力表演,但耶稣的整个目的却是要死在十字架上。──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1祭司长和文士也是这样戏弄他,彼此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

    如果基督要拯救别人,祂就不能从十字架上下来;祂在旷野的时候首次拒绝了这个试探(一13)。然后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八33),然后则是在客西马尼园(十四36)。从十字架上下来,其实在身体上并非不可能的;但它对于弥赛亚的道德与灵性而言,却是不可能的。祂若这么做,就践踏了神为弥赛亚职分所定的道路,不再是神的基督了;事实上,祂这么做也就只能成为人间的基督,而这样的基督永远不能拯救世人。要拯救别人,唯一的途径是拒绝拯救祂自己;就他们全然不曾料想到的一种方式而言,祭司们是正确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2以色列的王基督,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叫我们看见,就信了!那和他同钉的人也是讥诮他。

    他们的要求是不可能的,因为看见就信并不是神作工的次序,而是我们的次序。这与信心的律则正好相反,这律则是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九23)。这个要求之所以不可能,也是因为:纵使神把这个神迹赐给他们,他们仍然不会相信。抗拒神,乃是在于他们顽梗的意志,而不是他们的心智;他们必定不会相信,因为跟彼拉多没有两样,他们所关切的并不是真理。神对于这种反抗的审判,是显而易见的(罗一18)。那和祂同钉的人:马可并未告诉我们说这两个恐怖分子当中有一个最后终于归向神,但他确实说到,属于公会一员的亚利马太的约瑟真的相信了(43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4「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这是救主生平中最黑暗的时刻。亲友都站得远远的,祂为那些人流血,他们竟然肆意侮辱祂。让我们思想:

祂引用经文——那是诗篇二十二篇第一节,这是十字架的诗篇,是一首挽歌的形式,是诗人预言主的受苦。在第七节:「凡看见我的嗤笑我。」十三节:「他们向我张口。」十四节:「我的骨头都脱了节。」十七节:「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十八节:「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这些都应验了。

祂替代受苦——这些话不可能明白与解释,除非相信祂是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为罪。祂确担当世人的罪。父神没有片刻会离弃祂的爱子,除非当爱子为世上的罪人作为代表来承受苦痛。在中午好似在午夜那样,祂为世人赎罪而钉死。

祂成为楷模——为遵行父的旨意,祂献上生命,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在这一切之中,祂说我的神、我的神。祂仍以双手抓住父神,祂的信心得了胜。最后密云拨散,青天毕露,祂死时带着一种平静的信心。「我的神」成为「父啊」!祂将灵魂交在父手里。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可十五3435就语言学来说,大部分古抄本的读法撒巴各大尼(sabachthani),并非旧约圣经中所见的希伯来文字形,而是保存在他尔根中的亚兰文字形;而两份古抄本所保存的匝弗大尼(zaphthanei)才是真正的希伯来文字形。我们在此必须以虔敬的心来处理。正如安德生所说的,福音书的作者们并未提供我们用以研究基督心理的材料,但耶稣此刻似乎可能专注在圣经上──不是神圣的希伯来文圣经,而是祂自己的亚兰文母语之口语意译经文。所以,这节经文是少数保存了耶稣亲口说的话的经文;因为祂虽然可能以口语化希腊文谈话自如,但与祂的门徒交谈时大概是用加利利人的亚兰文。在引句头一部分的神字,所用的字形亦有类似的语言学上的差异,但是除非读作以利(Eli)字形,而不是以罗伊(Eloi),否则就很难明白如何可以证明yahu(以利亚,35节)粗略的双关语意。关于以利亚与弥赛亚在文士传统中的关联,见九11;以利亚与耶稣一同出现在变像山上(九4),证明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的误解。──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6有一个人跑去,把海绒蘸满了醋,绑在苇子上,送给他喝,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不来把他取下。

    醋(希腊文oxos,拉丁文posca)是酸酒,不单是士兵所配给的食粮,也是每天生活中所用的。那些在乡间旅行或生活的人都很熟悉,这种廉价的酒是非常普及的土产饮料,到处都有贩卖。这与钉十字架之前人拿给祂的药酒大不相同。此举尽管伴随着粗鄙的戏谑,却也有点善心的意味,特别是如约翰福音十九28所说的:这是因着响应耶稣的要求而拿来的。这节经文的醋是取自诗篇六十九21,另一篇以忧愁开始,却以得胜结束的弥赛亚诗篇。所以这篇诗篇一定也是耶稣当时心中所想的,并且有助于我们明白祂当时的思想。──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7耶稣大声喊叫,气就断了。

    大声喊叫。不管旁边站着的人拿这饮料给耶稣的动机为何,耶稣当然不会只为了想要应验圣经的字句而要来喝,而是为了要提振祂的力量,以能在死前的一剎那大声呼叫。马可并未特别详述这呼喊,只说明它如何发出(37节),以及对那负责行刑的罗马百夫长所造成的影响(39节)。事实上,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话,马可详细记载的就只有弃绝的呼喊34节),这符合他一贯的精简作风。施维策指出:最终的这个喊叫若未加解释,将令人费解;但对百夫长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其它福音书的证据,都显示出这是得胜的欢呼。一个垂死之人以如此的力量来喊叫,当然是极不寻常的,特别是受了钉十字架这种酷刑。──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8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

    这一大片织成的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让每个人都可随意看见至圣所;三卷对观福音书皆记载了此事。这个象征后来在新约圣经中用来证明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因着基督裂开的身体而拆毁,藉此废掉了神与人之间所有的拦阻(来十20;弗二14)。犹太人的祭司制度与圣殿,将来都不再有任何宗教意义,正如这个幔子的裂开所显明的,因为现在所有人都可借着基督直接进到神面前。耶柔米教导说希伯来人福音书并未提及裂开的幔子,却说圣殿的巨大门楣断裂落下。地震可以造成这两种结果,马太在这个事件的上下文中特别提到地震(太二十七51)。马可一如往常,只提到幔子裂开的事实,却未作任何解释,无论是物质上或神学上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39对面站着的百夫长看见耶稣这样喊叫(注:有古卷没有喊叫二字)断气,就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

    对于这位困惑的罗马百夫长,或士官而言(他正与属下在十字架旁当差),证据是令人无法抗拒的。到目前为止,他一定一直都在观察,并且感到诧异;现在,他终于深信不疑了。他这么一位异教徒,使用神的儿子这个名号,其真实意义究竟是甚么,有许多的争议。但无论如何,这个名号可能没有像它所传达给基督徒的那种独一无二的地位。但是对于为着外邦群众而写本书的马可而言,这是他整本福音书中两个高峰之一。身为犹太人的彼得已经承认耶稣是基督(八29),现在,一位外邦的百夫长也照样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彼得怎样否认过祂,现在这百夫长也照样承认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4041还有些妇女,……观看。马可在此特别提及这群女门徒,其中有些是富有的人,从加利利跟随耶稣而来,而且显然是用她们在地上的财富支持使徒团队(41节)。她们远远的观看十字架(40节),一面是为了安全,另一面也符合犹太习俗的要求。她们可说是与十二门徒同等的入室弟子,在观念上有别于数量较大的跟随者(或男或女),因为后者仍然留在家里生活。这同一群妇女也将一起目睹耶稣的安葬(47节),带着她们爱心的礼物──香料──到坟墓那里去(十六1),最先听见复活的消息(十六56)以及作见证的命令(十六7)。教会近来对于基督徒妇女的事奉有争议,看这群可说是与十二使徒同等的妇女,脚踏实地投身于她们特有的服事,值得我们寻思。马可照着他的习惯,并未将此事理论化,他只是记载了这些妇女当中至少有两个人是基督受死、埋葬与空坟墓的目击证人,虽然犹太教官方不接受妇女的证词为合法的(Lane)。但神却接受,而且已经拣选了她们成为最重要之历史事件的见证人,这绝非出于偶然。──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42到了晚上,因为这是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这个数字,在圣经中从头到尾显然都是象征完全。因此,第三天可以指完全与极致,在神的工作中是必然如此。──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42耶稣究竟是在礼拜几受死的?

答:关于耶稣究竟是在礼拜几被钉十字架受死,解经家有三种不同的见解,一是认为在礼拜五钉死的。二是认为在礼拜里钉死的。三是认为在礼拜三钉死的。不过自古以来,大多数人皆认为耶稣是在礼拜五钉死的。在四福音书中都称主耶稣被钉死之日乃为预备日(可十五42,太廿七62,路廿三54,约十九3142),就是七日之安息日——礼拜六的前一日(可十五42,参出十522),可知是指礼拜五了,耶稣曾经多次对门徒说到祂要在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十七23,廿19,路九22,十八33,廿四746),或说过三天复活(可八31,九31,十34),显见这第三日的说法,证明是以主受苦的预备日为第一日,预备日的次日为第二日,即是安息日,主复活日乃为第三日(太廿七62-64)。所以我们认为这第一种的见解是最为合宜而被接受的,其他两种见解在此就无须辩论费言饶舌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十五43有亚利马太的约瑟前来,他是尊贵的议士,也是等候神国的。他放胆进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

    亚利马太的约瑟在此只是顺便提及,在我们眼中,他经常受到同为议士的尼哥底母的锋芒掩盖,后者与他一起出现在约翰福音的记载中(约十九39)。然而,似乎只有约翰知道尼哥底母的事,而所有对观福音书的作者都知道约瑟这位富有之公会成员的事,虽然他只出现在安葬耶稣的经文中。这里的经文读作euschemon(尊贵的),说明他是一个有影响力且极受尊敬的人,用俗话来说,它除了意味着有影响力以外,也指有钱人。他切慕,并期盼神在地上的王权得以建立(无疑是经由这位在地上的拿撒勒人耶稣)。像他这种地位的人,公开承认与一位已经没落,而且显然不可能再给他任何益处的人有关系,这个行动显出真实的勇气。但是,约瑟纵使出于爱心照顾耶稣的尸首,却也明显他并不指望祂立刻就会复活。细麻布殓衣,以及辊来挡住墓门的石头再明显不过了(46节)。然而,在彼得的否认主与约瑟的承认祂之间,可能有隐含的对比。──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44彼拉多诧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

    彼拉多对于耶稣死亡的消息由衷感到讶异;因为在十字架之刑罚的折磨下,在无情的太阳底下曝晒、干渴,因着紧绷的悬挂而昏厥,受刑之人可能拖延数日之久才断气,而且时常都是如此。当彼拉多答应约瑟的请求时,是否出于一丝天良呢?他迅速询问受刑之人是否已经死亡(RSV),这么做是否企图将注意力转离他自己呢?注意不同的读法,一如和合本的翻译耶稣死了久不久──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45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首赐给约瑟。

   虽然我们会禁不住想要猜测,它可能只是纯军事性的问题与回答,证实耶稣确实已经死了。一个罗马军官看过的死亡太多了,对于这种事情绝对不会有任何不确定,事实上,这正是一个负责任的军官与一班士兵在刑场值班的原因。为要确保死刑可以照着命令执行,普通士兵在这种场合会无法胜过接受贿赂的试探(太二十八1215)。──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五4647埋葬是必须的,免得有人会说基督并不是真的死了;所以信经以断然的语气说受死,埋葬。然而,这里的安葬只是暂时性的;约瑟必然匆匆忙忙将刚刚买来的精致薄纱制成的细麻布殓衣(希腊文sindon)包裹耶稣的尸首;然后将尸首放在坟墓里面,这坟墓是从钉十字架之处附近的盘石凿出来的;并且把堵住墓门的石头辊过来,以保障尸首的安全。然后,他一定又匆匆忙忙地离开,因为此时想必离律法规定的安息日之始不远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