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章拾穗
【路十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設立」:「照明」、「陳列」、「宣告」、「設立」之意。
「自己」所要到的:是指「耶穌」而非「門徒」。──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
「問人的安」:在路上暫停問安閒談。
「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這裡的意思是理應火速去辦理上帝的事,不宜浪費時間在累贅的客套和寒暄上。──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6】「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注:“當得平安的人”原文作“平安之子”),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
「平安之子」:指「傾向和平的人」,而且是指這個家的主人而言。──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7】「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原文指「習慣性的搬遷」,這是為了避免門徒因為太多人接待而搬來搬去,浪費時間的舉動。──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2】「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所多瑪」:常與「蛾摩拉」並提,是舊約時罪惡昭彰的城市,結果遭神審判,被硫磺與火傾覆(參考 創 19 )。──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3】「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推羅、西頓」:腓尼基的外邦城市,位於加利利北面,他們不像加利利大多數地方的人,有機會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跡及聽祂講道。
「哥拉汛」:聖經只提到兩次,此城接近加利利海,可能位於迦百農以以北約三公里處。
「伯賽大」: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離岸一點七公里,百姓聚集的地方,是該城外的野地(見12節)。
披「麻」:「麻衣」,是用山羊毛編織成的粗糙黑色的布料,通常都是悔改、守喪,或祈求時穿的。通常這種粗糙的布料是用來作袋子的。
「蒙灰」:是把灰燼揚在頭上,表示懲罰或自卑。──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5】「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注: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推下陰間。”」
「迦百農」:耶穌傳道的大本營,位於加利利海北岸,當地居民有很多機會看見及聽見耶穌,因此,他們棄絕耶穌,所招致的譴責也就更大。──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
「棄絕」:擱置到一邊去,不關注。
「棄絕那差我來的」: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所遭遇的,也要臨到那些「棄絕」基督的使者所傳的信息和工作的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因你的名」:直譯是「在你的名之內」或「用你的名」。──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我曾看見」:意思是「過去我正看見」。表示耶穌由門徒的勝利中看到撒旦的失敗。
「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這七十個門徒勝過鬼,好像閃電從天發出,那麼迅速令人驚訝。鬼是撒旦的使役,所以這正預告了撒旦的失敗。──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8「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墮落,像閃電一樣。」】
基督的異象,看見祂在人性的工作,為人所成就的事。在歷代中,撒旦一直要控制人,現在因耶穌基督的名,撒旦必須消失,「鬼也服了我們。」無論什麼時候,若有各樣的鬼來試探,求主的名來保護你,因為這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主是堅固的保障,連撒旦也會服你。在你的生命中,撒旦也必從天上墮落,踩在你的腳下。
這不僅是你生活的現狀,也是對別人的影響,如果你敢活在復活的主裡面,你與祂同享國權,以及得勝撒旦一切的結果,祂給你權柄勝過毒蛇惡敵,基督的性情在你裡面大有能力,得勝一切能力,你要果敢地支取。撒旦的能力陷害多少人,在我們屬地的生命中多麼強烈地迫害。你總不可依賴數位與組織,只靠主耶穌的聖名,使祂的能力施展出來。
我們也應該注意,門徒能在小地方村落勝過魔鬼,也必在屬天的境地得取著平衡。少數門徒得勝,必影響整個的戰局。
── 邁爾《珍貴的片刻》
【【路十18那穌所說“會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一語,到底是指當時看見撒但墜落呢?還是追述人類以前撒擔的墜落呢?】
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
一、主那穌說:“曾看見”,乃是追述他在天上仍未降世之時“曾看見”撒但因背叛而從天上墜落。神學家從以賽亞書十四章12一20節和以西結書二十八章11一19節找出舊天使長因叛變而成為撒擔的暗示。該處有“墜落”與“摔倒”等字眼。主那穌心目中的“撒但的墜落”,便是指這兩段經文所暗示的史實而言。當然,舊天使長因背叛而墜落變為魔鬼,那時在天上的聖子一定很明白當時的過程。
約翰在拔摩海島寫啟示錄時,也描寫他所見的異象,說魔鬼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十二章4節),相信這“插入的異象”,也是追述撒但以前的墜落史。
二、第二派人士相信,主那穌所說的撒擔墜落,是指屬靈方面的事實。當門徒出外傳道時,鬼也服了他們,是指人們相信了主那穌為救主,魔鬼便從人們心中被趕出來。正如主那穌在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所說的“這世界的王被趕出去”。他也說:“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二章11節),俱可能作為他看見撒但從天墜落的解釋。
這兩種解釋,都有人採用,而以採用第一解釋的人較多。――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
「踐踏蛇和蠍子」:此兩種生物是猶太人熟知的身體傷害來源,也是舊約聖經裡萬惡的象徵。 創 3:1-14 裡引誘夏娃的蛇被解釋做人類生活中最「原初 」的惡。蠍子是神施懲罰的工具,可參考 王上 12:11 14 代下 10:11 14 。猶太法典「他爾根」把這兩種生物和撒旦連結在一起。這裡可能指實際的蛇和蠍子或者是邪靈。而以後者比較可能。
「仇敵」:應該是指魔鬼。──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記錄」(are recorded):原文的時態表示完成的狀態,意思是「已經被記錄」。──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1】「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這些事」:指耶穌和門徒傳道與行異能的含意,也就是「天國的 福音」。
「聰明通達人」:自以為是、自恃聰明的人。也有可能是用反諷法來描述這種人(參考 路 5:31-32 )。
「嬰孩」:謙卑、願意受教者。
「被聖靈感動就歡樂」:這裡耶穌的喜樂,直接出自聖靈。祂的喜樂是因為祂跟隨者的工作,和他們勝過撒但的原因。這裡的喜樂,和約 4:32-38記錄中,耶穌因著莊稼已經成熟而內心喜樂一樣。──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知道」:「從經驗中得知」的意思。
「子『所願意的』....」:確切宣告耶穌的絕對主權,在救贖的事上,耶穌有絕對的主權。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交付」的原文時態表示這交付,沒有時間上的限制。父所擁有的絕對主權都交付子。──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3】「耶穌轉身暗暗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轉身....對門徒」:這裡的「門徒」指的顯然是那「十二位門徒」──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律法師」:通曉聖經的學者。
「試探耶穌」:原文表示律法師「想要試探耶穌」。馮蔭坤先生認為這並不一定表示有敵意的試探,而有可能是律法師要對一個身份不明的教師作些檢驗。
「承受」:「得到」的意思。
「永生」:與「救恩」相等,指「有分于神的國」。
「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直譯是「靠著做什麼我可以承受永生」。──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5~37愛鄰舍的比喻要義解法如何?】
答:這是耶穌對於一個律法師(即教授律法的師父)來試探祂提到「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問題時而設的一種比喻,耶穌以問答問,說出律法的精義(路十27),而論到愛鄰舍之事例,來回答律法師的問語,其要義解釋如下:
①比喻中的人物(路十30-35)——有一個人——乃指為一個墮落的罪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表明一個人離開平安之城,貪愛世界,走向世界被咒詛的地方(參書六26,王上十六34)。落在強盜手中——表示落在魔鬼與牠的使者手中。偶然有一個祭司……利未人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祭司和利未人為律法和禮儀之代表,他們是宗教主領袖,對於罪人無能為力,無法可施,漠不關心。表明耶穌為救主,是罪人之友,祂就動了慈心,施行拯救(路十九10,路前一15)。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潤膚止痛(賽一6),酒能殺菌潔淨傷口,油與酒也是預表主的聖靈和寶血。到到店裡去照應他——這客店表示教會,為安慰眷顧人的地方。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二錢銀子表示全部聖經新舊兩約,聖經的話,有如精金之寶貴(詩十九10),為醫人之良藥(箴十七22),店主表示教會牧師。此處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表示耶穌第二次降臨再來的日子,祂要賞賜祂的僕人。(以上解釋多非主的原意,僅作比方參考)。
②承受永生(路十25-28)——律法師所問「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一類的話,在聖經中屢見不新(可十17,路十八18,徒十六30),但祂的動機不是要為自己得救來問這話,而是要試探耶穌(路十25,太廿二35),看看祂的教訓是否合乎摩西的律法,且有一個極大的錯誤思想,以為他該做什麼能得永生,其實永生不是因人行事,以什麼工價可以賺得的(參羅三20,28,卅二題),乃是出於神的恩賜(羅六23)。耶穌為要叫律法師看出他自己的軟弱(路十28,可十二29-31)。人若完全能遵行律法上的話(路十27),就必稱為義,可是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這個律法只能塞主各人的口,叫他知罪(羅三19,20,加二16),定人之罪,不能使人得救有永生,惟有因信耶穌基督,才能獲得永生的盼望(約三36)。
③誰是我的鄰舍(路十29-37)——耶穌為律法師回答這個問題,就講了一個愛鄰舍的比喻中的人物事態之描述,將愛那一個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顯示出來,要律法師效法,照樣去行,讓他對於律法上所講的愛有了正確的認識(利十九18,申六5),若能完全照著做出來,才是行善的本色,而成為愛人的好榜樣,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人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太廿二34),所以使這個原先顯明自己有理,自以為義,故意問難來試探耶穌的律法師,聽了主的比喻以後(路十29,參太廿二35-39),也就心悅誠服,不再發生什麼問題,無話可說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25~37】在那店(教會)�堶悼u有兩種人︰一種是被打得半死的人,一種是店主(Inn keeper)。我們不是前者,就是後者,再沒有第三種人。一般弟兄姊妹以為被打得半死的人必是初信者或軟弱跌倒的人,而店主必是長老或成熟老練的信徒。其實,甚麼時候,你覺得需要別人的照顧時,你就是那個被打得半死的人;甚麼時候,你�媕Y有負擔,有一顆心要去探望照顧信徒,你便是那個店主。固然,我們每個人都有軟弱的時候,甚至剛強時也需要彼此照顧,但在教會中,我們不能老是作個接受供應的人。我們應該起來,積極主動去餵養照顧弟兄姊妹。雖然主所給我們的二錢銀子好像不夠用,但我們若有心為主擺上,必會從主那�堭o到補償和源源不斷的供應。
【路十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他回答....」:這位律法師的回答,第一部份取自「謝嗎」(Shema,申 6:3 , 11:13 ),這段經文是抄寫在佩經盒之內隨身攜帶的。第二部份取自利19:18 ,顯示這位元律法師知道律法。在其他地方,耶穌把這兩段經文(申 6:5,利19:18)放在一起,來回答另一個問題( 太 22:35-40,可 12:28-31 )。不論四層面的愛(心、性、力、意,如本節及 可 12:30 所提),還是三層面的愛( 申 6:5,太 22:37,可 12:33 ),其重點都是說到,神要求我們完全獻上。──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你這樣「行」:原文指「繼續一直這樣做」。──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8耶穌何時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
答: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這一句話是對祂所差遣出去傳道回來的七十個人說的話,可有兩種意思的解釋,一種意思是指當他們出去傳道,趕鬼,鬼也服了他們的時候(十17,參九40),耶穌就看見魔鬼失敗了,從天上被逐出去,亦正如祂所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另一種解釋的意思,乃按耶穌追述祂在未降世仍在天上的時候,祂曾看見撒旦因背叛神而從天上墜落,我們從舊約先知書中可以尋出預言這事所顯明出來的徵兆(賽十四12-15,結廿八11-17,注),以上兩種就誒是也是解經家們對於這個問題在大體上的看法,不過多數解經家者,是以這另一種的解釋信以為然也。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四九題——一六O頁。——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鄰舍」:原文的意義是「一個和自己有任何交往的人」。但是猶太人加上了種族的因素,認為「鄰舍」不包括與他們敵對的撒瑪利亞人及外邦人。而法利賽人更可能連一般平民都不納入「鄰舍」之列。──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下耶利哥」:「耶利哥城」位於耶路撒冷東面,座落于約旦河穀,地勢低窪。連貫耶路撒冷與耶利哥長約二十七公里的道路,極其陡峭荒涼,是強盜出沒之所。
「落在強盜手中」:原文有「被強盜包圍起來」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偶然」:「碰巧」、「巧合」、「剛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1~32】祭司、利未人代表宗教徒。
提後三5『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約十六2『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
【路十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從那邊過去了」: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避免接觸死屍沾染不潔,有礙執行宗教儀式。這一幅景象生動、有力的表達了猶太人禮儀律法上的錯誤。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把道德的準則和做人的責任都丟掉了。──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在所提到的這些人,原來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撒瑪利亞人最不可能有這種「愛鄰舍」的舉動的。──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用酒和油倒在他的傷處」:酒和油是居家必備之物,可以敷裹傷口。「油」可以減輕苦痛,「酒」有消毒作用。
「店」:指「一個接待客旅的公共場所」,和 路 2:7 耶穌誕生的「客店」相比,是設備較好,可供旅行者和其車馬休息過夜的地方。──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4】路加福音�埵釣潃荂y店』字:
(1)二7『店』原文是解帶子、行囊,休息,安歇的地方。那�堥S有地方為著主,祂是被拒絕的。
(2)十34『店』原文是由『接待』和『一切人』二字合成的。只有接待一切人的教會是主去的地方。
【路十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二錢銀子」:這個數量的銀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
「我必還你」:他所付的只像是訂金,現在他的承諾是其他的費用。這個人應該是守信用的人,店主顯然也知道他的話可靠。──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5】『店主』
弗六7『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太廿五37~40『…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太廿四45『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堛漱H,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要在教會中事奉(要有對的立場)――比方醫生要在醫院�堙C
不要小看自己,徒十5『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
【路十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哪一個「是」....鄰舍:原文有「成為」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
「一個村莊」:大概指「伯大尼」,離耶路撒冷大約三公里。
「接」他到自己家裡:意思是「歡迎客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8~42】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主講道,她有一個最好的態度,至少包含有四點:(一)她是在「耶穌」腳前,不是別人的腳前。時時刻刻親近主,愛主,敬拜主,不住地與神交通,與神同在。這是生命長大最短、最快的路程。沒有一個辦法能趕得上這一個。(二)她坐在主的「腳」前,不是坐在「面」前。意思就是在一個極低微的地位�堙C謙卑是一個得神祝福最重要的態度。因神拒絕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謙卑並非小看自己,乃是不看自己,或者說看自己等於零。(三)她是「坐」著,不像姊姊「忙」著。所以安靜常是屬靈的能力。今天人最大的難處,就是不能在神面前安靜,常被眼睛和心思帶到外面的世界去。(四)她在那�堙u聽」主講道。主的道就是靈,就是生命。主的自己是藉著道給人的。她的聽道,就是給主機會將主的自己交通給她,好叫她得著主而像主。她在那�堣@直作一個接受主自己的人。她所聽的不止是聲音,並且在那�媢J見主。─
俞成華《生命的信息》
【路十38~42多數人認為馬利亞坐在耶穌腳前聽道就是愛主,到底是馬利亞愛主呢?還是主耶穌愛馬利亞?】
多數人認為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聽道乃是愛主的表現,許多人在祈禱時也引用馬利亞這事作為祈禱的心願。可是,坐在主腳前聽道,同時也得了上好福份,怎能說她是愛主呢?
愛是“犧牲”,不是“享受”,愛是“給”,不是“取”。
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聽”道,也“領受”了上好福份,只能說是主那穌愛他。那麼,怎樣纔能表示她真的愛主呢?那是當她在主那穌被賣前數日,她拿出極貴的香膏來,打破玉瓶,把香膏膏主之時,纔能說她是愛主了。因為她不再“受”,乃是“給”,不是享受,乃是犧
牲,不是“獲得上好福份”,乃是“奉獻極貴香膏”。
我們如果愛主,也應如此。我們如果析禱,也應求主使我們能像馬利亞那樣犧牲寶貴香膏,讓主享受,使主滿足。――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
「聽」:原文的時態顯示馬利亞是「繼續的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忙亂」:原意是「繞圈子」。
「就近前來」:馬大因忙亂要求幫助就沖到耶穌面前,她的動作帶有爆炸性的味道,她的話也一樣。
「..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這話是指責耶穌,讓馬利亞獨享清閒而她一人為服侍而忙碌,要求耶穌命令馬利亞也起來幫忙。──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思慮煩擾」:「思慮」是「分心」之意,「煩擾」是「混亂」之意。
馬大裡面是毛躁不安,外面是又急又慌。──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1~42不可少的一件事“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我們認為有許多重要的事要做,然而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如果那件事實行了,其它的事也就包括在內,如果那件事失敗,其它事不論似乎有多成功,也都不算什麼。那麼我們又為何要為那些其它的事而分散心思及注意力呢?哦!我唯一所關心的,今後你將擁有我唯一的注意。在神聖之光中,我將按著自己的能力,每時每刻平穩地去執行神所要我做的事;我將不會去關心其它別的事,因為沒有別的事與我有關。
“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17∶4),我們每一個人在審判的日子都應當能這麼說。我應當將神日常命定所發生的事,視為祂所指定給我的工作。我當用神所應得之態度——即嚴正寧靜的態度——專心於祂所指定給我的事。我不應忽略任何事,也不該對任何事過度熱切。因為疏忽神的工作固然是危險的,而因著自愛及虛偽的熱誠,將神的工作據為己有,也是危險的。後者,其作為是出於自我意志,我們對成功的渴望乃隱藏在尋求神的榮耀之假面具下。如此,自愛以熱誠的外貌來掩飾自己;而當其企圖未能達到時,就感到悲傷痛苦。哦!神啊!賜我恩典使我能在行為上忠實,在成功時順從禰。我唯一的事就是去行禰的旨意;並且在行的時候一直不忘記禰,照著禰的旨意去做。禰是隨著自己的意思,使我微弱的努力得以成功,或挫敗我所有的努力。-- 芬乃倫《靈思默想》
【路十41~42】坦白說,為主做工也有時是一種肉體的私欲,當群眾擁擠著來聽你講道時,實在是興奮的享受。相反的,如果你被迫悶在家�堙A從早到晚為著世務忙碌,你心�媟|埋怨說:「哦,這樣的生活真是毫無意義啊!如果我能夠出去事奉主,那是多麼偉大呀!但願我能自由到各處去傳道!」但是,這並不是屬靈,這不過是天然的傾向和嗜好,許多我們所謂的「為主做工」,只不過是為著滿足自己的欲望。可能你天性好活動,呆在家�堳K如坐針氈,因此,便想到外邊去,到處做神的工,叫自己得到一點發泄。
是的,我們應當盡我們所能的來服事弟兄,也應當勞苦不息的去拯救罪人,但首要的是我們應當捫心自問:「我是否服事主自己!」――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路十42上好福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人的性情多半是好動的,不願意安靜下來,沒有事作是一件很難忍受的事,人都願意活在人群之中,甚至找點事情作,信徒也是這樣,有人平常忙亂慣了,現在覺得為世俗的事忙亂不應該,沒有意思,就想為屬靈的事忙碌,盼望能為主多作些事。雖然這不能算罪,卻有為自己的成分在內。因為自己呆不住,安靜不下來,為主作工也是有興趣的,能有所作為,有所成就。
馬大伺候主,並不算錯,但心裡忙亂就表明有問題,以至向主發怨言,又怪她的妹子,這教訓我們為主作事是好的,為主不作事也是好的,最要緊的是討主的喜悅,聽主的話,而不是我們自己想要作什麼,就一定作什麼。主叫我們去作什麼能順服,固然是好的,主不叫我們去作什麼,能順服更是好的,一切都是為主,但作什麼容易有自己的興趣、目的在內,而為主不作什麼,更能完全捨己,專一地事奉主。主雖然有工作,祂要作很容易,但要找到一個全心愛祂,甘心順服,真正捨已的人則不容易。馬利亞揀選的是聽主的話,明白主的心,完全順服,討主喜悅。──《每日天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