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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一章例证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约十一3】这姊妹两人可爱的地方是,她们的报信并没有要求耶稣到伯大尼来。她们知道这是不必要的,她们相信耶稣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来看他们。奥古斯丁也说,耶稣听到这个消息已经够了,因为一个人既爱他的朋友,同时却又遗弃他,这是不可能的。安德鲁斯(C. F. Andrews)说,有两个朋友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服役,其中的一个在偏僻之地负伤倒地,另一个立刻冒��生命的危险,匍匐过去救他。一靠近他,负伤的朋友就望��天说:「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世人在急难中,只要一眨眼,耶稣就会立刻来到身边。──《每日研经丛书》

 

【约十一16】多马在这时表现出大无畏的勇气。正如施德增(R. H. Strachan)所说:「多马的心里没有预期的信心;虽然是畏惧,却是至死忠心。」多马的决定是──不论任何遭遇,他决不退缩。

佛兰高(Gilbert Frankau)说他有一个朋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担任炮兵观测官。职责是坐在一只被控制住的汽球,在半空中向炮手指示炮弹未臻或是超过所要攻击的目标。这项任务是最危险的,因为汽球既被控制着,无法逃逸;换句话说,他是敌军飞机和炮火攻击的对象。佛兰高说他的朋友,「每次坐上那只汽球,就紧张万分,然而他决不畏缩。」这乃是最高形式的勇气。──《每日研经丛书》


【约十一25胜过坟墓“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死亡会从我们身边偷走我们的人,但是对跟随主耶稣的人来说,分离只是暂时的,主耶稣的复活使我们得到一个确据,就是死亡不能抓住他,所以坟墓也不能圈住在我们之前死的孩子们、父母们、朋友们以及同伴们。主耶稣的复活是我们希望的基石。
布道家慕迪(D.L.Moody 1837~1899),曾说到一位在英克曼(Inkerman)战役(克里米亚战争,1854年)被击中后仍能爬回营地的士兵。当人们发现他面孔朝下地躺在那里的时候,在他的前面的圣经是打开着的。他的手被他的血黏在那一页上。当人们举起他手时,他们清楚地看到那一段话。这节经文是:“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11:25)慕迪说:“我想要的就是这样的信仰,这种信仰即使在死亡中也能给我安慰,甚至能将我和我所挚爱的人联在一起。在复活的荣耀中,停留在世上的黑暗与悲哀将不存在。”
你正处在深深的悲痛之中吗?如果是的,请从下面的句子中寻找安慰:因为主耶稣的复活,我们也必能复活!
他胜过死亡权势,
他实为生命之王;
为了他所拯救的,
他战胜所有争端。
复活是神带给在绝望中哭泣的人类的希望。
──《生命隽语》

 

【约十一25】美国的一位教授劳勃布朗(Robert McAfee Brown),举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神迹。他曾任美国的军中牧师;战后,战舰从日本护送一千五百名海军陆战队的健儿返回美国退役。途中,在船上的好几位年轻人竟要求他带领他们查经。他很欣喜地答应所请。在航程快结束之前,他们读到这一章。过不多久,有一个陆战队员来对他说:「这一章所说的一切,都是指着我说的。」他说在以往的六个月中,像是在地狱中度过。大学毕业后,他就直接进入海军陆战队服役并立刻被分发到日本。他觉得生活十分无聊;于是就在外面逢场作戏,干了许多不好的事。除了上帝之外,并没有人知道。然而在他内心有罪恶感,觉得他的一生都毁了;虽然家人都不知道他做了甚么,可是他觉得没有脸再见家人。他觉得把自己谋杀了,已经死了。这个年轻人说,「然而读了这一章圣经,我又活了过来。我知道复活的主在这里所说的是绝对真实的,因为他已经使我从死里复活过来。」这个年轻人的罪还没有了结;前面还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然而在罪恶当中,他发现主耶稣乃是复活和生命。──《每日研经丛书》


【约十一25~26永活的朋友“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有位常写信给我的朋友,信尾总以“永活的朋友”署名。约翰福音11章26节记载:“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因此,他深信神会让他一直活到耶稣再来的日子。距今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没有收到他的信,我想他大概已死了。如果他死了,现在他正在天堂,我想此时他一定明白那段圣经的真正意义,并知道他的解释是错误的。
耶稣所指的死亡有两种意思:一种是肉体的死亡,也就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另一种死亡是指灵命的死亡,亦即与永生的主隔绝。当我们还未接受耶稣成为个人的救主时,我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但当我们相信耶稣为我们的救主时,我们的灵命就得到复苏。耶稣说,凡信他的已“出死入生”(约5:24)。信主的人虽死,但与神的关系确仍长存,因属灵的生命是永活的。
信主的人可确信,一旦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我们就不致与神永远隔绝。就此而言,我们用“永活的朋友”作署名是合适的。
因我属主,他是我的福分,
我必不怕任何灾难,
在他里面,我得着生命,
他是永活及公义的主!
生一次,死两次;生两次,死一次。
──《生命隽语》

 

【约十一26】「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么?」

         主耶稣来赐人生命。在阅读约翰福音时,请你一直把这个思想放在心里。凡相信祂的人就有永生。祂是生命的水,也是生命的粮。祂来是要赐给我们「更丰盛」的生命。由于祂首先愿意代我们死,所以祂也是我们的复活和生命。

         在危急和灾难的时候,我们所要持定的就是生命,因为在那存亡的关头,生命的重要性是高过一切的。当中日战争日军空袭南京时,那死亡和破坏的情况,真是令人惊骇!先前多少美丽的房屋,现在转瞬竟成瓦砾废墟!「有谁在里面呢?」每一个人心里都在问这问题,骤然间,一堆废物开始移动,一根栋梁挪开,接着有一个人爬出来,将他身上的灰尘和碎瓦抖掉。他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他里面还有生命!

我们是借着主耶稣的生命而活着,这生命曾经过死亡的考验。祂宣告说:「我……又是那存活的……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1∶18)信靠那叫死人复活的神,是最安全而又最稳妥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约十一39主乐意我们与祂同工】「你们把石头挪开!」。在拉撒路从坟墓中站起来之前,门徒得先挪开石头。事实上,对基督来说,用一句话吩咐石头辊开是很简单的事。拉撒路如何听祂的命令从死亡中复活,石头也会照样听耶稣的命令从墓口辊开。然而耶稣要祂的门徒学一个功课,就是有份于拉撒路的死里复活。门徒们不仅挪开石头,并在主耶稣使拉撒路复活之后,也帮他解开裹尸巾,让他离去。神可以不借着我们,祂自己就能够很容易地使人归向祂,可是祂并不这样做。每当神伟大的事工要展开之前,所必须我们先挪开的石头,往往是可悲的「偏见之石」。─ 慕迪《有福的盼望》

 

【约十一44不要期望过高】

我们往往说:「天助自助者」。这虽然不是一句圣经上的话,但它确实含有几分真理。我们真不该要求上帝帮我们做那些我们自己能够动手的事。耶稣站在拉撒路的墓前吩咐人把墓石挪开。其实祂说一句话就能移动墓口的,但祂并不这样做,因为那些人有能力做这件事。在那些人做完他们的工作后,耶稣才叫拉撒路复活,因为这只有上帝所能做的事。耶稣又说,把布条解开让他走。这又是众人能做的事。凡是我们自己能够动手的事,不要指望上帝来替我们成全。上帝可以教一块地丰收——但农人如果不耕作、不挖地、不除草、不撒种、不施肥,那地只能长出野草。

再拿彼得在监狱的实例来说。彼得不能自己出来,上帝便差天使把他救出。天使没有为彼得穿衣服,彼得要自己穿。天使把狱门打开(这是彼得办不到的事),彼得出狱就到了马利亚的家参加祷告会。彼得认得路,因此天使没有一路伴着他。

我们的人生就像自助餐,食物都准备好了,你必须自己去拿菜。——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约十一50为蜜蜂所蜇“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
大祭师该亚法在谈到耶稣时,无意中说中了后来发生的事情。他说:最好是一个人为百姓死,免得全国灭亡(约11:50~52)。这使我想起了一个被人遗忘的真理;当耶稣在十字架上时,他承担了我们应承担的惩罚,他把别人的利益放在他自己的利益前。
那么,在教会里我们应以耶稣为榜样,应明白教会比任何个人都重要,教会的工作比我们自己的个人权利和个人欲望更重要。我们应该问:“我的行动会影响教会和基督的计划吗?”而不应该支持自己的权利,固守己见,明知这样做会分离教会,阻止教会的进步。
有一年夏天,我在靠近蜜蜂窝的地方采豆子,有些蜜蜂发现了我,认为我是它们的敌人。在攻击我的时候,有两只蜜蜂蜇了我,为保卫它们的蜂窝而死。它们唯一的目的就是保卫蜂窝里的其它蜜蜂。它们为了其它的蜜蜂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我毫不生气,且羡慕这些蜜蜂,祈愿我们也能像蜜蜂那样,不为自己的舒适和安全,而为基督的教会的肢体而生活!
把爱你自己放在最后,你的灵性就会增长
你将会得到神的祝福,
你也会得到神所带来的欢乐。
当我们能帮助他人时,我们对神也最有用。
──《生命隽语》

 

【约十一50】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是一个勇者,他不受众人的劝阻,「不顾枢机主教,教宗,君王,和地狱鬼魔」,奋不顾身地做他所认为对的事。他在沃木斯(Worms)为批评罗马天主教替自己辩护时,有人警告他这样做太危险。他回答:「尽管沃木斯的恶魔和当地屋顶的瓦片一样多,我也要去。」有人告诉他乔治公爵(Duke George)准备逮捕他时,他说:「即使乔治公爵多如牛毛,我也不怕。」马丁路得本身不是不畏惧,他常常在发表重要宣言时,声音和两膝都一起颤抖;然而他有克服恐惧的勇气。基督徒做一件对的事,绝不惧怕它的后果;所怕的乃是不敢做一件对的事所产生的后果。──《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