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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八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徒八1】「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马利亚各处。」

    司提反被害,成为耶路撒冷整个教会受逼害的先兆,这无疑是同一群人的行径。这是使徒行传中第一次用“逼迫”一字(除了七52用的动词)。这里的用法意思是攻击某人,或苦劝或用暴力,使他放弃宗教信仰;或者单指为宗教理由攻击别人。信徒为持守所信的,就逃往逼迫者无心再追的远地去。他们祇需逃往犹太和撒玛利亚的郊野,就可以躲避风险了。有些信徒甘愿居留在撒玛利亚,而撒玛利亚人也并没有恶待他们,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也许耶路撒冷的逼迫,主要是来自司提反的对手,他们主要是针对教会中与他有关的人。使徒可能没有被牵连,他们仍然留在耶路撒冷(自然与其它信徒在一起),可以证明祇是司提反一组人被逼迫的理论。──《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2】「有虔诚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为他捶胸大哭。」

    「捶胸大哭」:应该是「做了大大的哀痛」,也就是举行丧礼的意思。这样的作法跟约瑟安葬耶稣一样,是违反以色列人常规的,因为司提反是重犯,理应不能举行丧礼为他哀痛。──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八2】虽然危机重重(第2节放在第1节后目的在此),仍有敬虔的教会人士把司提反正式埋葬。被处死的囚犯是可以收殓埋葬的,但后来犹太的规章中规定,不许为他们举哀;若这规条在第一世纪已经执行的话,此处举哀的人就是公开抗议司提反被处极刑,因此极可能惹祸上身。“虔诚”一字在别的经文是指敬虔的犹太人(二5;路二25),但后来也用来描写亚拿尼亚,说他“按律法是虔诚人”(廿二2),虽然他也是信徒。因此,这里可以当作意指信徒。──《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扫罗却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

    扫罗领头攻击教会,这是另一种宗教狂热的表现。他进各人的家,拉他们下在监里,连女人也不放过。扫罗这番行径,广义而言可以从他自己确凿的见证中证实(林前十五9;加一13、22、23;腓三6;提前一13)。不消说,罗马当局默许了这些事。不过,这番攻势大概为期不长(长期急剧的逼迫似乎不常见),不少使徒见风声缓和,就潜回耶路撒冷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经文说扫罗残害教会。在希腊语这个词所指的是兽性的残酷,是用以指野猪蹂躏葡萄园,和野兽狂咬一个人体的。这一章里的那个残害教会的人和下一章那个降服于基督的人,两者之间的对比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每日研经丛书》

 

【徒八4】「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

    「传」道:原文是「传福音」、「传好消息」的意思。因此「传道」就是「传福音之道」、「传好消息之道」。──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八4】故事的开始,表明耶路撒冷的教会,受逼迫结果却是好的,那些被赶逐离家,或自己觉得要走避的人,在各处传扬福音。有意思的是,作者没有将这次运动的推进归于圣灵特别的指引,像教会扩展的其它重要阶段一样。他似乎认为,流浪的信徒传福音是很自然的结果,也许机会是自然出现的,因为人们会问起他们离家的理由。──《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5】「腓利下撒玛利亚城去宣讲基督。」

    腓利是去撒玛利亚的人之一(八1),他显然就是六5七人名单中的一员。他传讲弥赛亚,至低限度引起听众的注意,因为撒玛利亚神学坚信未来必有一位拯救者(称为ta∼eb,或“复兴者”)(约四25);这期待是根据申命记十八15以下;他们所等候的那一位,是教师和赐律法者,而不一定是统治者。──《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6∼8】腓利的听众,十分留神听他,似乎造成一种群众运动。他们的贯注,是由于所见所闻而来。腓利与使徒一样,有行神迹的能力,成为他信息的印证。他像彼得一样(五16),能赶逐污鬼,众人听见鬼大声喊叫,从附着的人身上出来(参路四33,九9;可一26)。他们又看见瘫痪的、瘸腿的行走;在此腓利的作为又与彼得(三1∼10)和耶稣相符。这些医治的大能叫众人大大欢喜。不过,这里并没有提到他们真正相信福音。虽然有人说没有信心的,耶稣不会医治(可六5、6);但对神的信心与感恩反应不足的人,也有得医治的例子。(路十七17∼19)。──《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12】「及至他们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连男带女就受了洗。 」

    腓利传道的结果,就是人们留意听从他(6节),不听西门(11节)。他们“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这主题的组合很奇特,显明早期教会继续传耶稣所传的信息,但同时逐渐说明其途径,就是神的国度权柄已经透过耶稣的大能,在当代彰显出来。有人认为,路加是说人们信了腓利,不是信了福音,或信了耶稣。此处的文法结构是用 pisteuo(译注:希腊文“相信”)的间接受词,邓恩 Baptism p.65)说,这是表明理性上的同意,而不是心灵的投入。可是这结构在十六34及十八8却是指真正对神的信心。问题要点其实是:腓利传福音时,那些人对他的相信,是不是可以解作信心不完整?人们接着便受洗,看来腓利并没有怀疑他们的诚意;故事中也没有表示他是个不够资格的传道者。总之,我们没有足够证据,可说他们的信心只是表面的,缺乏实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14】「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马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

    这里没有直接说,为什么耶路撒冷使徒在听见撒玛利亚人乐意接受神的道,要派两人去视察。不过,福音传到撒玛利亚,是很大的迈进,使徒很自然要去看看那里的情形,以了解这个教会发展的新事件。后来,福音在安提阿传给外邦人,十分成功,耶路撒冷也差巴拿巴去视察(十一22);彼得领哥尼流信主后,教会也开会讨论这事。这样看来,似乎耶路撒冷教会对每一个新步,都作着审慎的视察;耶路撒冷教会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很保守的教会,本身从不作任何新的发展。──《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15∼17】教会的两位代表,彼得、约翰抵达之后,便为信的人祷告,叫他们受圣灵,并为这缘故按手在他们头上。路加解释说,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见十44,十一15同样的话)。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147。这也许是使徒行传中,最特殊的一句话了。其它经文中,总是说人奉主名受洗就必受圣灵二38)。十九1∼7以弗所的十二个人又不同,他们并未奉耶稣的名受洗。按手并没有与受圣灵相提并论,除了十九6的特别情况之外。另一方面来看,圣灵可以在受洗之前降下(十44∼48)。因此,受圣灵与洗礼不一定同时发生。那末,为什么这次圣灵暂时没有赐下呢?所谓按手是第二次受圣灵,可能带来特别的属灵恩赐一说,绝无可能性;第16节明明否定这个说法。圣灵也不一定要使徒按手才赐下,因为在别处没有按手,也有圣灵赐下(二38);有时十二使徒根本不在场(九17)。还有,腓利为埃提阿伯太监受洗时,就接受了圣灵,并没有其它步骤。祇有两种解释可能正确。第一,神在彼得、约翰未来之先,暂且保留不赐下圣灵,为要使撒玛利亚人完全与耶路撒冷的信徒集团契合──他们乃是在五旬节接受圣灵的。这看法可从哥尼流受圣灵的情形得着支持;彼得明明作证,说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正如起初临到门徒身上一样,两种经历是一致的十一15∼17)。第二个观点则认为,撒玛利亚人的响应与委身有缺失,他们未受圣灵便表明了这一点(邓恩Baptism pp.55∼68)。邓恩说,撒玛利亚信徒需要确据,就是他们已经真正被信徒团体接受,然后他们才能完全相信。可是,这里必须强调,路加从没有这样说过。而且,这里也没有说他们的信心有什么缺憾,要补充修正才可以受圣灵,彼得、约翰并没有向他们讲道,祇是为他们祷告,求神赐圣灵给他们。这样看来,第一个观点较可取。留意这里的前提,一个人有没有受圣灵,可以看得出来。这必然与属灵的恩赐有关,(例如十46便印证了十45)。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每次都有属灵恩赐的彰显,而其它较不突出的用语,如喜乐的感受,也足以作为圣灵同在的明证(十三52,十六35;帖前一6)。──《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17】当初,圣灵有时候是自己降在信的人身上,也有的是借着使徒们的按手。到了保罗传道的时候,按手受圣灵的事情就很少了。──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八18∼19】西门看见使徒有赐圣灵的能力,他不但想自己得圣灵,而且想得能力,可以赐圣灵给别人。使徒当时有没有为西门按手,赐他圣灵,这里没有明说,不过17节的总括似乎表明他也在内。这段经文不是要考究西门有没有“重生”(正如后来的神学词汇),这里侧重的是他想得圣灵能力的恶欲,理由不正,取得能力的途径也不对。拥有属灵的权柄是很严肃的责任,不是一种特权;有这权柄的人,必须时时警觉不落入试探,去辖制在灵性上受他照管的人;更要提防不用自己的地位取利,不管是财利,或是自我高抬(彼前五2、3)。西门把赐圣灵看作一种魔术手法,甘愿付钱买这特权,更显出他完全误解了圣灵的本质。因此,用钱或贿赂买教会地位的恶行,被称为西门尼(Simony),就是从这事件而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19】「说:“把这权柄也给我,叫我手按着谁,谁就可以受圣灵。”」

    「把这权柄也给我」:原文是命令语气,西门以为彼得的能力跟其他邪术一样,也可以用金钱交易。──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八20】「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

    「灭亡」:原文的结构是表达出「期望其灭亡」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八21】「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

   一切信仰的冒牌货当中,最可恶的一样,就是容许我们的心改变;其实,真正的信仰,必须是把基督的爱,珍藏在我们心中。─ 怀特菲

 

【徒八24】「西门说:“愿你们为我求主,叫你们所说的,没有一样临到我身上。”」

    西门的反应是求使徒为他祈求,好叫所说的审判没有一样临到他。另有些版本加上一句有趣的描述,说西门不住哀哭苦求。不管他明白的有多少,单从经文上,看不出他有什么不诚心的地方。后来传说西门成为基督教的劲敌,异端的头子。不过,这里看不出这些,因此表明路加所写的,早于后来对西门的记述。彼得再给西门机会悔改,和他对亚拿尼亚不同;我们很难知道路加怎样区分这两个人,或者他觉得亚拿尼亚比西门更有机会认出自己的罪行,因此他是故意犯罪(参路十二47、48)。无论如何,这故事表示受了洗的人虽犯了严重的罪,仍有可能蒙赦免。──《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25】「使徒既证明主道,而且传讲,就回耶路撒冷去,一路在撒马利亚好些村庄传扬福音。」

    这故事以一句叙述结束,说明使徒回耶路撒冷途中,在许多撒玛利亚村庄讲道传福音。这句话的主辞不明确,但一定包括腓利在内,如此就为下一个故事开了路。这句结语也很笼统,不过,目的在说明腓利所开始的撒玛利亚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进一步推展。这样,撒玛利亚人归入教会,就被肯定了;到了九31,撒玛利亚已理所当然是教会整体的一部份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26】「有主的一个使者对腓利说:“起来!向南走,往那从耶路撒冷下迦萨的路上去。那路是旷野。”」

    这故事从主的使者吩咐腓利开始,叫他离开成功的传道工厂,丢到一个决不适宜推进福音工作的地方。主的一个使者,叫人想起旧约中这一位的角色(王下一3、15)。我们不知道何以到了29节,圣灵代替了天使做神的使者(参五19,十3,十二7∼23,廿七23)。在犹太人的观念中,两者似乎十分相关(廿三9)。这段的要意,是表明腓利这趟旅程,是神所发起的,也是神心意的一部分。教会向外邦人传道,并非出于偶然,而是配合神特定的旨意。腓利得到指令向南走,但此句的希腊文也可以译作“正午时分”;现今的译本中,没有一个如此翻译,不过可能是原文的意思;这个译法会令腓利的呼召更超乎寻常,让人不解:酷热的正午时分不会有旅人。这里的路是由耶路撒冷向南通往希伯仑,再向西朝海岸到迦萨。那路是旷野,路加的解释强调了这吩咐的奇特性。──《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26「那路是旷野。」】

旷野是无人居住之地,神奇异的带路,使腓利在那里,他被选立为尊贵的执事的职分,也可能承担不少工作,是有关分散在各地的教会。况且他刚完成一项在撒玛利亚的宣教工作,许多人都同心听从他的教导。现在他突然在寂静之中,不大会遇见旅行者,可见证主。这未免太奇怪,他还不如回家,与四个会说预言的女儿在一起呢!(使徒行传二十一章九节)

在人生中有许多旷野,在异地的孤寂,你在言语方面有困难。在病中的孤寂,没有体力来从事工作,受人误会猜忌而孤寂,虽然人数很多,也无法与人交往。神没有带我们在那里,没有花朵,在光亮中摇撼。

但在每一种孤寂的情况之中,我们若忍耐等候主,必有事奉的机会,常常有人要我们帮助,据传曾有几个修士听人向他们读出启示录。之后各人要选一节其中最喜爱的经句,有的说:神要擦去一切的眼泪。也有的引用这节:得胜的,我要他坐在宝座上。还有人选读:祂的仆人要事奉祂,这就是Thoməs ə Kempis以后写的「效法基督」:

不在事奉你多少,

而在于完全讨你喜悦。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徒八26~27】这路从耶路撒冷经伯利�琚A希伯仑而汇合大路到迦萨以南的埃及。迦萨有两个。主前九十三年的战争把迦萨摧毁了,主前五十七年在南面建了新的迦萨。第一个迦萨称为旧迦萨或旷野迦萨,以别于另一个。这由迦萨过去的路可能是全世界过半数的交通所必经。在车上的是埃提阿伯的太监。他是干大基手下总管银库的。干大基不见得是一个适当的头衔,却是埃提阿伯所有女王都有的头衔。这太监曾经上耶路撒冷去礼拜过。那时候世界充满了厌烦多神和各国道德松弛的人。他们来到犹太教,从中找到这一位上帝和那严格的道德标准,这才给他们人生以意义。如果他们接受了犹太教,也受了割礼,他们便被称为归化者;如果他们没有到这个地步,却继续上犹太人的会堂去,也读犹太教的圣经,他们便被称为敬畏上帝的人。这位埃及阿伯太监一定是这样的一个探求者,却在犹太教中安顿下来;他或是一个归化犹太教者,或是一个敬畏上帝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徒八27】「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个埃提阿伯(注:即古实,见以赛亚18章 1节)人,是个有大权的太监,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的手下总管银库,他上耶路撒冷礼拜去了。」

 

【徒八27∼28】于是腓利立刻遵命而去。奇怪得很,竟遇见另一位旅客,这人从今日称为苏丹(不是今日的依索匹亚 Ethiopia,此字在和合本中译为埃提阿伯)而来,是任宫廷要职的太监,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手下总管银库。太监通常是指被阉的人,在犹太律法中,是不许进入圣殿的(申廿三1),以赛亚书五十六3∼8却绐他们有将来的指望。因此,如果这人是这样的一个太监,他就不是个归化犹太教的人。不过,这字有时单单用来指在宫廷内任职的人,这里很可能是这个意思。可是原文的句子将几个名词迭在一起,表明这个字有其单独意义,与有大权(英文作 Minister)并列;而从路加对旧约的用法看来,他可能是要读者看出这是以赛亚书五十六3∼8的应验。此外,他可能认为这里应验了诗篇六十八31。这位官员是有大权的宫廷财务的大臣,这一点表示:这个信主的人不是个等闲人物呢!他到耶路撒冷礼拜,表示他至少是个“敬畏神的人”(参十2注{\LinkToBook:TopicID=152 Name=二 哥尼流信主(十1∼十一18)})。虽然他不能作十足的归化者,至少他已竭尽所能的事奉神。他大概参加耶路撒冷的朝圣节期,如今在回途中。他乘的是“车”,正合他高位的身份;一路上以阅读犹太经卷解闷。──《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27,28埃提阿伯是在何处?太监何以熬上耶路撒冷礼拜?】

答:埃提阿伯——就是古实,是黑的意思,为含之子古实的后裔所居之地(创十6),其古时之版图甚广,位于非洲东部,与埃及为邻,古实人唇厚发卷,是黑族人种Negro(耶十三23),曾一度被埃及统制达五百年之久。在主前七百年,古实已自立为一国,改称为埃提阿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阿比西尼亚(Abyssnia),即现今之埃塞俄比亚国,其首都是阿迪斯·阿贝巴(Addis Ababa)。据教会史家研究宣称,约在主后三三O后,基督教传人埃提阿伯之第一人,确为弗路门丢斯(Erumentius)者,此人是由推罗将福音信息传到那里,以后国王与人民同归基督,他们所使用的圣经,计有旧约四十六卷,新约卅五卷,除了公认各书以外,尚有不经之书掺入其间,至于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为女王习惯称号,如埃及王法老,罗马王该撒)之手下总管银库的那位太监,可能就是具有理财智识,而居于埃提阿伯,臣服女王入宫掌权的一个犹太人,所以他会携有旧约七十士希腊文译本圣经,上耶路撒冷去做礼拜,因于返回途中,得听腓利传道而信主了(徒八28-38)。——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八27∼28埃提阿伯女王所统管的领土在何处?何以她的太监会上耶路撒冷做礼拜?】

    “埃提阿伯”(ETHIOPIA)人是古实的后裔(创十章6节),古时住在今阿拉伯境内,以后由阿拉伯渡海到非洲埃及之南(见圣经地图1的挪亚后裔分图所示)。

    摩西第一妻子是古实人(民十二章1节)。约瑟夫的犹太古史卷二第一章详述这事。

    古实王曾一度率领兵土一百万攻击犹大,但耶和华使他们战败(代下十四章9一13节)。

    古实王特哈加以后曾与犹大王希西家作军事联盟,一同抵抗亚述王的侵略(王下十九章9节;实三十七章9节)。

    古实在古时的国度相当广大,与埃及为邻,占有今日埃及以南的苏丹国。但古实曾一度被埃及统治,达五百年之久,埃及委任一个“古实王子”作总督。

    因埃及与以色列及犹大有密切关系,所以不少犹大人前往埃及侨居,以后亦沿尼罗河上游抵达古实。

    在主那稣前七百年,古实已自立为一国,改称埃提阿伯,许多犹太人在该国有会堂,诵读旧约圣经。可能这位有大权的太监受犹太侨民宗教生活影响,上耶路撒冷观光和作礼拜,并携有希腊文的旧约圣经(即七十译本)归国,所以在路上诵读。

    波斯王朝,它的领土西以古实为界(斯一章1节),以后以色列人便以古实为“西方”的代名词。

    在耶利米时代,古实人以伯米勒曾在犹大王宜为太监,并且曾救耶利米一命(耶三十八章7一13节)。

    古实人皮肤黝黑,代表人性不能改变,耶利米曾有此论调(耶十三章23节)。

    埃提阿伯太监信那稣,可能是应验诗篇六十八篇31节的话:古实人要急忙举手祷告。

    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CANDACE)并非女王自己的名字,乃是埃提阿伯语“女王”的称号,等于埃及称王为法老、罗马称王为该撒,以东称王为希律一般。当时干大基的首都在“米罗埃”(MEROE)。波斯统治后,则南迁。埃提阿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为“阿比西尼亚”(ABYsslNIA),今仍用古名,国都在“亚的斯·亚巴巴”(ADDIS一ABABA)。

埃提阿伯国史中尊称那位信主的太监为第一位宣教师,自他以后,埃提阿伯已变为一个希腊教形式的基督教国家。但教会历史专家研究,则宣称埃提阿伯迟至纪元后330年由一位名为“弗罗门丢斯”(FRUMEN一TIus)着、由推罗将福音传人,以后全国信主云。

千大基子下的邵位太监,有人认为可能是侨居在埃提阿伯的得势犹太人,入官掌权,所以他会到耶路撒冷做礼拜而信主云。

埃提阿伯今日的圣经与众不同,旧约计四十六卷,新约三十五卷。

    犹太“口传法令”有关于埃提阿伯人的事如此说:日耳曼人称洁白为灰白,埃提阿伯人则称灰白为洁白。意即白种的日耳曼要求甚高,黑种的埃提阿伯人容易满足云。――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八28】「现在回来,在车上坐着,念先知以赛亚的书。」

    「车」:原文可以指「战车」或「马车」,不过这里应该是「牛车」所以腓利可以追上。──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八29】「圣灵对腓利说,你去贴近那车走!」

         神的工作必须是由神发起的。一个工人可以直接从圣灵接受呼召,也可以间接借着所读的圣经,所听的信息,或所遇的环境而接受呼召。但无论神用什么方法向人显示祂的旨意,我们必须从其它各种声音中听到祂自己独一的声音。无论那呼召是借着什么器皿临到我们,都必须是祂自己向我们说话。当然,将同工们的意见一下就全然摒弃是不对的,但如果将同工们的意见接纳,而代替了圣灵在我们里面直接的见证,那也是不对的。固然我们切不可脱离身体里其他的肢体而独立行动,但也不可忘记,我们一切的引导都是从元首而来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徒八29{\Section:TopicID=317}圣灵说话】

问:使徒行传八章二十九节:「圣灵对腓利说,你去贴近那车走。」圣灵怎样对人说话?

答:圣灵是藉��人里面的直觉而与人说话。不是肉耳可以听得祂,也不是心思可以推想祂,乃是直觉可以听见祂。这件事在现在是应当特别注重的。注重理性者就要藉��心思来寻求圣灵的意思。热心而又无圣经的知识和深奥的灵命者,就要盼望要在身体的耳朵里听见圣灵的声音。这些都是引人到错误之途的。受撒但欺骗的,都是这些人。圣灵所有的工作都是在我们灵中作的(罗八16原文)。人除了他的魂之外,尚有一灵在。这灵最大的机关,就是直觉。直觉就是人灵里的知觉,不是身体的感觉,也不是心思的思想,乃是灵里独立,不必有所依赖而有的知觉。圣灵的声音,在直觉里是可以听得来的。现今的信徒,若非多随从直觉的感觉以服事主,就要时常行出主旨意之外。―― 倪柝声

 

【徒八29∼31】腓利这时第二次得着神的吩咐。也许是因为通常人不会向达官贵人的座驾搭讪,所以腓利需要内心的确据,知道这是他该做的一步。那车大概祇是一辆牛拉的车,比人步行的速度不会快多少,因此腓利追上去打招呼没有多大困难。他走近了,听见有人在朗读──也许是奴仆读给主人听,也许是太监自己在读。他认出所读的经文是什么,就开口问太监是否明白所读的。太监回答说不明白,需要人向他解释,并邀腓利同坐。他大概从衣着口音认出腓利是犹太人,能够帮助他。不过,他所提出的原则十分重要:旧约没有解说是不能完全明了的,要有钥匙才能开启它的奥秘。耶稣为门徒预备了钥匙(路廿四25∼27、44∼47),这时神便要腓利用它来帮助这位太监。──《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2∼33】太监所念的经文,正是传道者宣讲的大好机会。我们清楚看见整件事中神的手在引导,祂带领腓利到正合适的地方,并预备那人与他会面。因此,腓利听见他读的那段经文,恰好是福音信息理想的开场白,就绝非巧合了。以赛亚书五十三7、8,预言神的仆人忍受各种凌辱,担当别人的罪,成为赎价,最后被神高举。第一世纪的读者怎样解释这段经文,意见纷纭,因此,太监不明白这些话,就不足怪了。这里引用的几节,意思相当含糊,描写这位仆人沉默无言像一头牲口安静地被牵到宰杀之地,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被羞辱,受诬告,却不抗议,最后被人治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4】「太监对腓利说:“请问先知说这话,是指着谁?是指着自己呢?是指着别人呢?”」

    奇怪的是,那太监并没有问这段经文应该怎样解释;他开口就问先知是在指自己,还是指别人。既然耶利米描写自己的苦况,也用同样的语句(耶十一18∼20),因此,若有学者认为,这几句话是指先知自己的经历,就不足为奇了。还有,别的经文中,神屡称以色列民是祂的仆人(赛四十四1、2),那么,把仆人解作以色列民,或以色列的一部份,或神心目中的以色列民,也不足为奇。在犹太教中,这两种观点都很流行。但是,至于“仆人”与他们所期待的大卫的儿子──就是在末后要建立神在以色列民中政权的那一位──是否相吻合,就不清楚了。我们的看法,有些犹太人可能有这一种见解;最重要的是,耶稣认为自己实现了这仆人的角色。──《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5】「腓利就开口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

    “开口”这词用在意义重大的言论之先。因此腓利在此引入谈话的高潮,离开这段经文,传讲耶稣的福音。他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表明耶稣就是应验预言的那一位。祇要概略描述耶稣的性格,以及他怎样忍受不公平的审判,被定死罪,就足以证明了。当然腓利不会祇说这么一点,他必然会讲明耶稣的故事为何是福音。他有没有详细解说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我们不得而知。有人发现路加个人的偏向,很少论及耶稣担罪代赎的工作,于是归纳说路加神学思想中,不重视这方面。这里所引述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的经文,也有人觉得奇怪,为何路加祇引用论耶稣受不公义的苦害的一段,而不提祂担当罪恶,和祂代人受死?这是不是一种无声的强调?这样问法是假设路加凭自己的意思选引这段经文,而不是照事实从腓利或其它数据源取材写出来。这样的假设不足为信。既然路加在别的经文也提及耶稣为别人受苦(二十28;路廿二19、20)我们实不能因路加不提这一点而下什么结论。──《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6】「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注:有古卷在此有」

    腓利对太监讲的话,自然不祇35节简短的一点点;因为当他们来到一个溪流的地方,太监就想要受洗。显然腓利已经像彼得在使徒行传二章的信息(尤其是38节),向太监说明了对福音信息应作的响应。同时,也可以看出太监必然已向腓利表示相信耶稣。所以他没什么理由不受洗了。但正因这里没有说明这些状况,有早期的文士就尝试“改良”这故事,加上了附注的句子(37节),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这番加上去的话,内容是绝对正确的神学,可是风格就不合路加,而版本的证据也不足。──《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8】「于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

    腓利认为太监已具备受洗的资格,就同意他的要求。太监把车停住,二人下到溪中,腓利就为他施洗。这里没有足够的证据,可表明当时太监是全身浸入水中,还是站在浅水中,用水浇在头上;若新约经文不提施洗的形式,我们也不该坚持某一种形式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39】「从水里上来,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太监也不再见他了,就欢欢喜喜地走路。」

    这里经文说,二人从水上来后,圣灵就把腓利提了去。这个故事如此结尾,相当突兀。另有一个较详细的译本,结尾稍为缓和一点:“他们从水里上来,圣灵降临在太监头上,但主的使者把腓利提了去……。”由于希腊文的“圣”字,就在“灵”的后面,这样就不难看出,以上楷体字的句子可能是意外地被疏漏了。若是这样,较长的译句可能是本来的句子,如此,这故事便很清楚说明太监受洗后,受了圣灵。这个较长的经文译本的证据虽然不强,但也可能是原来的句子。不过,五9和路四18都有用“主的灵”,而且神的灵(而不是天使)把一个人提到别处,也见于列王纪上十八12;列王纪下二16;以西结书三14等。无论如何,从太监欢欢喜喜上路的情形,我们也可以联想到他受了圣灵。──《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八40】「后来有人在亚锁都遇见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传福音,直到西泽利亚。」

    腓利却来到亚锁都,是沿岸的第二大城,在迦萨以北。从这地开始,城乡不断,腓利一边向他们传道,一边向北走,直到该撒利亚。该撒利亚似乎是腓利的家乡;无论如何,使徒行传下次再提及他的时候,他仍在那里定居(廿一8)。──《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