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八章拾穗
【徒八1】「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
司提反被害,成為耶路撒冷整個教會受逼害的先兆,這無疑是同一群人的行徑。這是使徒行傳中第一次用“逼迫”一字(除了七52用的動詞)。這裡的用法意思是攻擊某人,或苦勸或用暴力,使他放棄宗教信仰;或者單指為宗教理由攻擊別人。信徒為持守所信的,就逃往逼迫者無心再追的遠地去。他們祇需逃往猶太和撒瑪利亞的郊野,就可以躲避風險了。有些信徒甘願居留在撒瑪利亞,而撒瑪利亞人也並沒有惡待他們,這是很值得注意的。也許耶路撒冷的逼迫,主要是來自司提反的對手,他們主要是針對教會中與他有關的人。使徒可能沒有被牽連,他們仍然留在耶路撒冷(自然與其它信徒在一起),可以證明祇是司提反一組人被逼迫的理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為他捶胸大哭。」
「捶胸大哭」:應該是「做了大大的哀痛」,也就是舉行喪禮的意思。這樣的作法跟約瑟安葬耶穌一樣,是違反以色列人常規的,因為司提反是重犯,理應不能舉行喪禮為他哀痛。──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八2】雖然危機重重(第2節放在第1節後目的在此),仍有敬虔的教會人士把司提反正式埋葬。被處死的囚犯是可以收殮埋葬的,但後來猶太的規章中規定,不許為他們舉哀;若這規條在第一世紀已經執行的話,此處舉哀的人就是公開抗議司提反被處極刑,因此極可能惹禍上身。“虔誠”一字在別的經文是指敬虔的猶太人(二5;路二25),但後來也用來描寫亞拿尼亞,說他“按律法是虔誠人”(廿二2),雖然他也是信徒。因此,這裡可以當作意指信徒。──《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
掃羅領頭攻擊教會,這是另一種宗教狂熱的表現。他進各人的家,拉他們下在監裡,連女人也不放過。掃羅這番行徑,廣義而言可以從他自己確鑿的見證中證實(林前十五9;加一13、22、23;腓三6;提前一13)。不消說,羅馬當局默許了這些事。不過,這番攻勢大概為期不長(長期急劇的逼迫似乎不常見),不少使徒見風聲緩和,就潛回耶路撒冷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經文說掃羅殘害教會。在希臘語這個詞所指的是獸性的殘酷,是用以指野豬蹂躪葡萄園,和野獸狂咬一個人體的。這一章裏的那個殘害教會的人和下一章那個降服於基督的人,兩者之間的對比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每日研經叢書》
【徒八4】「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
「傳」道:原文是「傳福音」、「傳好消息」的意思。因此「傳道」就是「傳福音之道」、「傳好消息之道」。──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八4】故事的開始,表明耶路撒冷的教會,受逼迫結果卻是好的,那些被趕逐離家,或自己覺得要走避的人,在各處傳揚福音。有意思的是,作者沒有將這次運動的推進歸於聖靈特別的指引,像教會擴展的其它重要階段一樣。他似乎認為,流浪的信徒傳福音是很自然的結果,也許機會是自然出現的,因為人們會問起他們離家的理由。──《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5】「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
腓利是去撒瑪利亞的人之一(八1),他顯然就是六5七人名單中的一員。他傳講彌賽亞,至低限度引起聽眾的注意,因為撒瑪利亞神學堅信未來必有一位拯救者(稱為ta~eb,或“復興者”)(約四25);這期待是根據申命記十八15以下;他們所等候的那一位,是教師和賜律法者,而不一定是統治者。──《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6~8】腓利的聽眾,十分留神聽他,似乎造成一種群眾運動。他們的貫注,是由於所見所聞而來。腓利與使徒一樣,有行神跡的能力,成為他信息的印證。他像彼得一樣(五16),能趕逐汙鬼,眾人聽見鬼大聲喊叫,從附著的人身上出來(參路四33,九9;可一26)。他們又看見癱瘓的、瘸腿的行走;在此腓利的作為又與彼得(三1~10)和耶穌相符。這些醫治的大能叫眾人大大歡喜。不過,這裡並沒有提到他們真正相信福音。雖然有人說沒有信心的,耶穌不會醫治(可六5、6);但對神的信心與感恩反應不足的人,也有得醫治的例子。(路十七17~19)。──《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2】「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
腓利傳道的結果,就是人們留意聽從他(6節),不聽西門(11節)。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這主題的組合很奇特,顯明早期教會繼續傳耶穌所傳的信息,但同時逐漸說明其途徑,就是神的國度權柄已經透過耶穌的大能,在當代彰顯出來。有人認為,路加是說人們信了腓利,不是信了福音,或信了耶穌。此處的文法結構是用 pisteuo(譯注:希臘文“相信”)的間接受詞,鄧恩 Baptism p.65)說,這是表明理性上的同意,而不是心靈的投入。可是這結構在十六34及十八8卻是指真正對神的信心。問題要點其實是:腓利傳福音時,那些人對他的相信,是不是可以解作信心不完整?人們接著便受洗,看來腓利並沒有懷疑他們的誠意;故事中也沒有表示他是個不夠資格的傳道者。總之,我們沒有足夠證據,可說他們的信心只是表面的,缺乏實質。──《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4】「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馬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
這裡沒有直接說,為什麼耶路撒冷使徒在聽見撒瑪利亞人樂意接受神的道,要派兩人去視察。不過,福音傳到撒瑪利亞,是很大的邁進,使徒很自然要去看看那裡的情形,以瞭解這個教會發展的新事件。後來,福音在安提阿傳給外邦人,十分成功,耶路撒冷也差巴拿巴去視察(十一22);彼得領哥尼流信主後,教會也開會討論這事。這樣看來,似乎耶路撒冷教會對每一個新步,都作著審慎的視察;耶路撒冷教會給我們的印象,是一個很保守的教會,本身從不作任何新的發展。──《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5~17】教會的兩位代表,彼得、約翰抵達之後,便為信的人禱告,叫他們受聖靈,並為這緣故按手在他們頭上。路加解釋說,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見十44,十一15同樣的話)。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147。這也許是使徒行傳中,最特殊的一句話了。其它經文中,總是說人奉主名受洗就必受聖靈二38)。十九1~7以弗所的十二個人又不同,他們並未奉耶穌的名受洗。按手並沒有與受聖靈相提並論,除了十九6的特別情況之外。另一方面來看,聖靈可以在受洗之前降下(十44~48)。因此,受聖靈與洗禮不一定同時發生。那末,為什麼這次聖靈暫時沒有賜下呢?所謂按手是第二次受聖靈,可能帶來特別的屬靈恩賜一說,絕無可能性;第16節明明否定這個說法。聖靈也不一定要使徒按手才賜下,因為在別處沒有按手,也有聖靈賜下(二38);有時十二使徒根本不在場(九17)。還有,腓利為埃提阿伯太監受洗時,就接受了聖靈,並沒有其它步驟。祇有兩種解釋可能正確。第一,神在彼得、約翰未來之先,暫且保留不賜下聖靈,為要使撒瑪利亞人完全與耶路撒冷的信徒集團契合──他們乃是在五旬節接受聖靈的。這看法可從哥尼流受聖靈的情形得著支持;彼得明明作證,說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正如起初臨到門徒身上一樣,兩種經歷是一致的十一15~17)。第二個觀點則認為,撒瑪利亞人的回應與委身有缺失,他們未受聖靈便表明了這一點(鄧恩Baptism
pp.55~68)。鄧恩說,撒瑪利亞信徒需要確據,就是他們已經真正被信徒團體接受,然後他們才能完全相信。可是,這裡必須強調,路加從沒有這樣說過。而且,這裡也沒有說他們的信心有什麼缺憾,要補充修正才可以受聖靈,彼得、約翰並沒有向他們講道,祇是為他們禱告,求神賜聖靈給他們。這樣看來,第一個觀點較可取。留意這裡的前提,一個人有沒有受聖靈,可以看得出來。這必然與屬靈的恩賜有關,(例如十46便印證了十45)。當然這並不能證明每次都有屬靈恩賜的彰顯,而其它較不突出的用語,如喜樂的感受,也足以作為聖靈同在的明證(十三52,十六35;帖前一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7】當初,聖靈有時候是自己降在信的人身上,也有的是藉著使徒們的按手。到了保羅傳道的時候,按手受聖靈的事情就很少了。──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八18~19】西門看見使徒有賜聖靈的能力,他不但想自己得聖靈,而且想得能力,可以賜聖靈給別人。使徒當時有沒有為西門按手,賜他聖靈,這裡沒有明說,不過17節的總括似乎表明他也在內。這段經文不是要考究西門有沒有“重生”(正如後來的神學詞彙),這裡側重的是他想得聖靈能力的惡欲,理由不正,取得能力的途徑也不對。擁有屬靈的權柄是很嚴肅的責任,不是一種特權;有這權柄的人,必須時時警覺不落入試探,去轄制在靈性上受他照管的人;更要提防不用自己的地位取利,不管是財利,或是自我高抬(彼前五2、3)。西門把賜聖靈看作一種魔術手法,甘願付錢買這特權,更顯出他完全誤解了聖靈的本質。因此,用錢或賄賂買教會地位的惡行,被稱為西門尼(Simony),就是從這事件而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19】「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把這權柄也給我」:原文是命令語氣,西門以為彼得的能力跟其他邪術一樣,也可以用金錢交易。──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八20】「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滅亡」:原文的結構是表達出「期望其滅亡」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八21】「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
一切信仰的冒牌貨當中,最可惡的一樣,就是容許我們的心改變;其實,真正的信仰,必須是把基督的愛,珍藏在我們心中。─ 懷特菲
【徒八24】「西門說:“願你們為我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
西門的反應是求使徒為他祈求,好叫所說的審判沒有一樣臨到他。另有些版本加上一句有趣的描述,說西門不住哀哭苦求。不管他明白的有多少,單從經文上,看不出他有什麼不誠心的地方。後來傳說西門成為基督教的勁敵,異端的頭子。不過,這裡看不出這些,因此表明路加所寫的,早於後來對西門的記述。彼得再給西門機會悔改,和他對亞拿尼亞不同;我們很難知道路加怎樣區分這兩個人,或者他覺得亞拿尼亞比西門更有機會認出自己的罪行,因此他是故意犯罪(參路十二47、48)。無論如何,這故事表示受了洗的人雖犯了嚴重的罪,仍有可能蒙赦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5】「使徒既證明主道,而且傳講,就回耶路撒冷去,一路在撒馬利亞好些村莊傳揚福音。」
這故事以一句敘述結束,說明使徒回耶路撒冷途中,在許多撒瑪利亞村莊講道傳福音。這句話的主辭不明確,但一定包括腓利在內,如此就為下一個故事開了路。這句結語也很籠統,不過,目的在說明腓利所開始的撒瑪利亞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進一步推展。這樣,撒瑪利亞人歸入教會,就被肯定了;到了九31,撒瑪利亞已理所當然是教會整體的一部份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6】「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
這故事從主的使者吩咐腓利開始,叫他離開成功的傳道工廠,丟到一個決不適宜推進福音工作的地方。主的一個使者,叫人想起舊約中這一位的角色(王下一3、15)。我們不知道何以到了29節,聖靈代替了天使做神的使者(參五19,十3,十二7~23,廿七23)。在猶太人的觀念中,兩者似乎十分相關(廿三9)。這段的要意,是表明腓利這趟旅程,是神所發起的,也是神心意的一部分。教會向外邦人傳道,並非出於偶然,而是配合神特定的旨意。腓利得到指令向南走,但此句的希臘文也可以譯作“正午時分”;現今的譯本中,沒有一個如此翻譯,不過可能是原文的意思;這個譯法會令腓利的呼召更超乎尋常,讓人不解:酷熱的正午時分不會有旅人。這裡的路是由耶路撒冷向南通往希伯侖,再向西朝海岸到迦薩。那路是曠野,路加的解釋強調了這吩咐的奇特性。──《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6「那路是曠野。」】
曠野是無人居住之地,神奇異的帶路,使腓利在那裡,他被選立為尊貴的執事的職分,也可能承擔不少工作,是有關分散在各地的教會。況且他剛完成一項在撒瑪利亞的宣教工作,許多人都同心聽從他的教導。現在他突然在寂靜之中,不大會遇見旅行者,可見證主。這未免太奇怪,他還不如回家,與四個會說預言的女兒在一起呢!(使徒行傳二十一章九節)
在人生中有許多曠野,在異地的孤寂,你在言語方面有困難。在病中的孤寂,沒有體力來從事工作,受人誤會猜忌而孤寂,雖然人數很多,也無法與人交往。神沒有帶我們在那裡,沒有花朵,在光亮中搖撼。
但在每一種孤寂的情況之中,我們若忍耐等候主,必有事奉的機會,常常有人要我們幫助,據傳曾有幾個修士聽人向他們讀出啟示錄。之後各人要選一節其中最喜愛的經句,有的說:神要擦去一切的眼淚。也有的引用這節:得勝的,我要他坐在寶座上。還有人選讀:祂的僕人要事奉祂,這就是Thoməs ə Kempis以後寫的「效法基督」:
不在事奉你多少,
而在於完全討你喜悅。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八26~27】這路從耶路撒冷經伯利恒,希伯崙而匯合大路到迦薩以南的埃及。迦薩有兩個。主前九十三年的戰爭把迦薩摧毀了,主前五十七年在南面建了新的迦薩。第一個迦薩稱為舊迦薩或曠野迦薩,以別於另一個。這由迦薩過去的路可能是全世界過半數的交通所必經。在車上的是埃提阿伯的太監。他是干大基手下總管銀庫的。干大基不見得是一個適當的頭銜,卻是埃提阿伯所有女王都有的頭銜。這太監曾經上耶路撒冷去禮拜過。那時候世界充滿了厭煩多神和各國道德鬆弛的人。他們來到猶太教,從中找到這一位上帝和那嚴格的道德標準,這才給他們人生以意義。如果他們接受了猶太教,也受了割禮,他們便被稱為歸化者;如果他們沒有到這個地步,卻繼續上猶太人的會堂去,也讀猶太教的聖經,他們便被稱為敬畏上帝的人。這位埃及阿伯太監一定是這樣的一個探求者,卻在猶太教中安頓下來;他或是一個歸化猶太教者,或是一個敬畏上帝的人。──《每日研經叢書》
【徒八27】「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個埃提阿伯(注:即古實,見以賽亞18章 1節)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的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
【徒八27~28】於是腓利立刻遵命而去。奇怪得很,竟遇見另一位旅客,這人從今日稱為蘇丹(不是今日的依索匹亞 Ethiopia,此字在和合本中譯為埃提阿伯)而來,是任宮廷要職的太監,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手下總管銀庫。太監通常是指被閹的人,在猶太律法中,是不許進入聖殿的(申廿三1),以賽亞書五十六3~8卻紿他們有將來的指望。因此,如果這人是這樣的一個太監,他就不是個歸化猶太教的人。不過,這字有時單單用來指在宮廷內任職的人,這裡很可能是這個意思。可是原文的句子將幾個名詞迭在一起,表明這個字有其單獨意義,與有大權(英文作
Minister)並列;而從路加對舊約的用法看來,他可能是要讀者看出這是以賽亞書五十六3~8的應驗。此外,他可能認為這裡應驗了詩篇六十八31。這位官員是有大權的宮廷財務的大臣,這一點表示:這個信主的人不是個等閒人物呢!他到耶路撒冷禮拜,表示他至少是個“敬畏神的人”(參十2注)。雖然他不能作十足的歸化者,至少他已竭盡所能的事奉神。他大概參加耶路撒冷的朝聖節期,如今在回途中。他乘的是“車”,正合他高位的身份;一路上以閱讀猶太經卷解悶。──《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27,28埃提阿伯是在何處?太監何以熬上耶路撒冷禮拜?】
答:埃提阿伯——就是古實,是黑的意思,為含之子古實的後裔所居之地(創十6),其古時之版圖甚廣,位於非洲東部,與埃及為鄰,古實人唇厚發卷,是黑族人種Negro(耶十三23),曾一度被埃及統制達五百年之久。在主前七百年,古實已自立為一國,改稱為埃提阿伯,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稱阿比西尼亞(Abyssnia),即現今之衣索比亞國,其首都是阿迪斯·阿貝巴(Addis Ababa)。據教會史家研究宣稱,約在主後三三O後,基督教傳人埃提阿伯之第一人,確為弗路門丟斯(Erumentius)者,此人是由推羅將福音信息傳到那裡,以後國王與人民同歸基督,他們所使用的聖經,計有舊約四十六卷,新約卅五卷,除了公認各書以外,尚有不經之書摻入其間,至於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為女王習慣稱號,如埃及王法老,羅馬王該撒)之手下總管銀庫的那位太監,可能就是具有理財智識,而居於埃提阿伯,臣服女王入宮掌權的一個猶太人,所以他會攜有舊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聖經,上耶路撒冷去做禮拜,因於返回途中,得聽腓利傳道而信主了(徒八28-3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八27~28埃提阿伯女王所統管的領土在何處?何以她的太監會上耶路撒冷做禮拜?】
“埃提阿伯”(ETHIOPIA)人是古實的後裔(創十章6節),古時住在今阿拉伯境內,以後由阿拉伯渡海到非洲埃及之南(見聖經地圖1的挪亞後裔分圖所示)。
摩西第一妻子是古實人(民十二章1節)。約瑟夫的猶太古史卷二第一章詳述這事。
古實王曾一度率領兵土一百萬攻擊猶大,但耶和華使他們戰敗(代下十四章9一13節)。
古實王特哈加以後曾與猶大王希西家作軍事聯盟,一同抵抗亞述王的侵略(王下十九章9節;實三十七章9節)。
古實在古時的國度相當廣大,與埃及為鄰,佔有今日埃及以南的蘇丹國。但古實曾一度被埃及統治,達五百年之久,埃及委任一個“古實王子”作總督。
因埃及與以色列及猶大有密切關係,所以不少猶大人前往埃及僑居,以後亦沿尼羅河上游抵達古實。
在主那穌前七百年,古實已自立為一國,改稱埃提阿伯,許多猶太人在該國有會堂,誦讀舊約聖經。可能這位有大權的太監受猶太僑民宗教生活影響,上耶路撒冷觀光和作禮拜,並攜有希臘文的舊約聖經(即七十譯本)歸國,所以在路上誦讀。
波斯王朝,它的領土西以古實為界(斯一章1節),以後以色列人便以古實為“西方”的代名詞。
在耶利米時代,古實人以伯米勒曾在猶大王宜為太監,並且曾救耶利米一命(耶三十八章7一13節)。
古實人皮膚黝黑,代表人性不能改變,耶利米曾有此論調(耶十三章23節)。
埃提阿伯太監信那穌,可能是應驗詩篇六十八篇31節的話:古實人要急忙舉手禱告。
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CANDACE)並非女王自己的名字,乃是埃提阿伯語“女王”的稱號,等於埃及稱王為法老、羅馬稱王為該撒,以東稱王為希律一般。當時干大基的首都在“米羅埃”(MEROE)。波斯統治後,則南遷。埃提阿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稱為“阿比西尼亞”(ABYsslNIA),今仍用古名,國都在“亞的斯·亞巴巴”(ADDIS一ABABA)。
埃提阿伯國史中尊稱那位信主的太監為第一位宣教師,自他以後,埃提阿伯已變為一個希臘教形式的基督教國家。但教會歷史專家研究,則宣稱埃提阿伯遲至紀元後330年由一位名為“弗羅門丟斯”(FRUMEN一TIus)著、由推羅將福音傳人,以後全國信主雲。
千大基子下的邵位太監,有人認為可能是僑居在埃提阿伯的得勢猶太人,入官掌權,所以他會到耶路撒冷做禮拜而信主雲。
埃提阿伯今日的聖經與眾不同,舊約計四十六卷,新約三十五卷。
猶太“口傳法令”有關於埃提阿伯人的事如此說:日爾曼人稱潔白為灰白,埃提阿伯人則稱灰白為潔白。意即白種的日爾曼要求甚高,黑種的埃提阿伯人容易滿足雲。――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八28】「現在回來,在車上坐著,念先知以賽亞的書。」
「車」:原文可以指「戰車」或「馬車」,不過這裡應該是「牛車」所以腓利可以追上。──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八29】「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
神的工作必須是由神發起的。一個工人可以直接從聖靈接受呼召,也可以間接借著所讀的聖經,所聽的信息,或所遇的環境而接受呼召。但無論神用什麼方法向人顯示祂的旨意,我們必須從其它各種聲音中聽到祂自己獨一的聲音。無論那呼召是借著什麼器皿臨到我們,都必須是祂自己向我們說話。當然,將同工們的意見一下就全然摒棄是不對的,但如果將同工們的意見接納,而代替了聖靈在我們裡面直接的見證,那也是不對的。固然我們切不可脫離身體裡其他的肢體而獨立行動,但也不可忘記,我們一切的引導都是從元首而來的。――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徒八29聖靈說話】
問:使徒行傳八章二十九節:「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聖靈怎樣對人說話?
答:聖靈是藉凓人裏面的直覺而與人說話。不是肉耳可以聽得祂,也不是心思可以推想祂,乃是直覺可以聽見祂。這件事在現在是應當特別注重的。注重理性者就要藉凓心思來尋求聖靈的意思。熱心而又無聖經的知識和深奧的靈命者,就要盼望要在身體的耳朵裏聽見聖靈的聲音。這些都是引人到錯誤之途的。受撒但欺騙的,都是這些人。聖靈所有的工作都是在我們靈中作的(羅八16原文)。人除了他的魂之外,尚有一靈在。這靈最大的機關,就是直覺。直覺就是人靈裏的知覺,不是身體的感覺,也不是心思的思想,乃是靈裏獨立,不必有所依賴而有的知覺。聖靈的聲音,在直覺裏是可以聽得來的。現今的信徒,若非多隨從直覺的感覺以服事主,就要時常行出主旨意之外。―― 倪柝聲
【徒八29~31】腓利這時第二次得著神的吩咐。也許是因為通常人不會向達官貴人的座駕搭訕,所以腓利需要內心的確據,知道這是他該做的一步。那車大概祇是一輛牛拉的車,比人步行的速度不會快多少,因此腓利追上去打招呼沒有多大困難。他走近了,聽見有人在朗讀──也許是奴僕讀給主人聽,也許是太監自己在讀。他認出所讀的經文是什麼,就開口問太監是否明白所讀的。太監回答說不明白,需要人向他解釋,並邀腓利同坐。他大概從衣著口音認出腓利是猶太人,能夠幫助他。不過,他所提出的原則十分重要:舊約沒有解說是不能完全明瞭的,要有鑰匙才能開啟它的奧秘。耶穌為門徒預備了鑰匙(路廿四25~27、44~47),這時神便要腓利用它來幫助這位太監。──《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2~33】太監所念的經文,正是傳道者宣講的大好機會。我們清楚看見整件事中神的手在引導,祂帶領腓利到正合適的地方,並預備那人與他會面。因此,腓利聽見他讀的那段經文,恰好是福音信息理想的開場白,就絕非巧合了。以賽亞書五十三7、8,預言神的僕人忍受各種淩辱,擔當別人的罪,成為贖價,最後被神高舉。第一世紀的讀者怎樣解釋這段經文,意見紛紜,因此,太監不明白這些話,就不足怪了。這裡引用的幾節,意思相當含糊,描寫這位僕人沉默無言像一頭牲口安靜地被牽到宰殺之地,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被羞辱,受誣告,卻不抗議,最後被人治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4】「太監對腓利說:“請問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
奇怪的是,那太監並沒有問這段經文應該怎樣解釋;他開口就問先知是在指自己,還是指別人。既然耶利米描寫自己的苦況,也用同樣的語句(耶十一18~20),因此,若有學者認為,這幾句話是指先知自己的經歷,就不足為奇了。還有,別的經文中,神屢稱以色列民是祂的僕人(賽四十四1、2),那麼,把僕人解作以色列民,或以色列的一部份,或神心目中的以色列民,也不足為奇。在猶太教中,這兩種觀點都很流行。但是,至於“僕人”與他們所期待的大衛的兒子──就是在末後要建立神在以色列民中政權的那一位──是否相吻合,就不清楚了。我們的看法,有些猶太人可能有這一種見解;最重要的是,耶穌認為自己實現了這僕人的角色。──《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5】「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
“開口”這詞用在意義重大的言論之先。因此腓利在此引入談話的高潮,離開這段經文,傳講耶穌的福音。他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表明耶穌就是應驗預言的那一位。祇要概略描述耶穌的性格,以及他怎樣忍受不公平的審判,被定死罪,就足以證明了。當然腓利不會祇說這麼一點,他必然會講明耶穌的故事為何是福音。他有沒有詳細解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我們不得而知。有人發現路加個人的偏向,很少論及耶穌擔罪代贖的工作,於是歸納說路加神學思想中,不重視這方面。這裡所引述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經文,也有人覺得奇怪,為何路加祇引用論耶穌受不公義的苦害的一段,而不提祂擔當罪惡,和祂代人受死?這是不是一種無聲的強調?這樣問法是假設路加憑自己的意思選引這段經文,而不是照事實從腓利或其它資料來源取材寫出來。這樣的假設不足為信。既然路加在別的經文也提及耶穌為別人受苦(二十28;路廿二19、20)我們實不能因路加不提這一點而下什麼結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6】「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注:有古卷在此有」
腓利對太監講的話,自然不祇35節簡短的一點點;因為當他們來到一個溪流的地方,太監就想要受洗。顯然腓利已經像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的信息(尤其是38節),向太監說明了對福音信息應作的回應。同時,也可以看出太監必然已向腓利表示相信耶穌。所以他沒什麼理由不受洗了。但正因這裡沒有說明這些狀況,有早期的文士就嘗試“改良”這故事,加上了附注的句子(37節),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這番加上去的話,內容是絕對正確的神學,可是風格就不合路加,而版本的證據也不足。──《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8】「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
腓利認為太監已具備受洗的資格,就同意他的要求。太監把車停住,二人下到溪中,腓利就為他施洗。這裡沒有足夠的證據,可表明當時太監是全身浸入水中,還是站在淺水中,用水澆在頭上;若新約經文不提施洗的形式,我們也不該堅持某一種形式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39】「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走路。」
這裡經文說,二人從水上來後,聖靈就把腓利提了去。這個故事如此結尾,相當突兀。另有一個較詳細的譯本,結尾稍為緩和一點:“他們從水裡上來,聖靈降臨在太監頭上,但主的使者把腓利提了去……。”由於希臘文的“聖”字,就在“靈”的後面,這樣就不難看出,以上楷體字的句子可能是意外地被疏漏了。若是這樣,較長的譯句可能是本來的句子,如此,這故事便很清楚說明太監受洗後,受了聖靈。這個較長的經文譯本的證據雖然不強,但也可能是原來的句子。不過,五9和路四18都有用“主的靈”,而且神的靈(而不是天使)把一個人提到別處,也見於列王紀上十八12;列王紀下二16;以西結書三14等。無論如何,從太監歡歡喜喜上路的情形,我們也可以聯想到他受了聖靈。──《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八40】「後來有人在亞鎖都遇見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傳福音,直到凱撒利亞。」
腓利卻來到亞鎖都,是沿岸的第二大城,在迦薩以北。從這地開始,城鄉不斷,腓利一邊向他們傳道,一邊向北走,直到該撒利亞。該撒利亞似乎是腓利的家鄉;無論如何,使徒行傳下次再提及他的時候,他仍在那裡定居(廿一8)。──《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