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七章例證
【徒廿七23】「因我所屬所事奉的神。」
當我發覺今後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主的時候,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口袋裡的錢是屬於我的,我可以有全權來處理,但若是別人托我保管的,那我就不能隨意將這些錢去買我所喜愛的東西了,同時我也不敢讓它失掉。我們中間到底有多少人,由於認識我們的所有是屬主而非屬己,因此不敢隨意亂用我們的時間、金錢和才幹呢?我們是否有這個強烈的感覺,真知道我們自己是有所屬,以致不敢浪費一塊錢,一小時,或任何精神與力量呢?我們是為神而活,並不是為己而活。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就是從這個認識開始。――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徒二十七23歸屬感是一項福氣】
紐約有一位商人,每天搭渡輪去上班。有一天他看到一個新面孔——一個孩子扛著一箱擦鞋的工具。那人就很親切的叫他來,付了錢請他擦鞋。後來,每次他在船上遇到那個孩子,那個孩子總是對他笑笑,有時還幫他提東西,或替他彈掉衣服上的灰,可是並不希望別人給他酬勞。過一、二星期之後,商人問那孩子。為什麼對他特別親熱。
孩子說:「先生,是因為你第一次碰到我的時候,稱呼我作『我的孩子』,你知道我父母都過世了,在遇到你之前,我是不屬任何人的。你既然稱我作你的孩子,還有什麼是我不能為你做的呢!」當然,這話打動了那位商人的心,後來他為那個孩子安排一所學校就讀,並供他吃住。
哥林多後書六18說,上帝要作我們的父,我們要作祂的兒女。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是屬於上帝的,這是多麼大的福氣啊!我們不再在風雨之中,而是受天父眷顧著,在困難時祂加添我們力量並安慰我們,感謝我們的主!——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徒二十七25】「我信神祂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
幾年前我乘船到美國去。這船上的船長,是一個很熱心的基督徒。當船離開紐芬蘭海岸的時候,他對我敘述下面一段事實:「在五星期以前,我的船上發生了一件事情,這件事情是我靈程上的一個大轉變。在我們的乘客中間,有一位別立斯脫城的莫勒先生。那時因為霧大,輪船已經停了二十四小時。莫勒來對我說:『船長,我來告訴你,星期六下午我是一定要到魁別克的。』我說:『這是作不到的事。』他說:『很好,如果你的船不能叫我按時到達,神有別的方法的。五十七年以來,我從來沒有對人失過約。讓我們下去禱告。』」
「我呆望著這位神的人,心中在想,這個人不知道從那一家瘋人院�堨X來的,我從來沒有聽見過這樣的話!我就對他說:『莫勒先生,你知不知道霧是多麼厚?』他答道:『不,我的眼睛並不看霧的厚薄,我的眼睛只看活的神,祂是管理我一生的環境的。』」
「他跪下來作了一個很簡單的禱告。當他禱告完了,我正想接下去作的時候,他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肩上,叫我不要禱告。他說:『第一,你不相信神會答應你;第二,我相信神已經答應了,用不著你再求了。』」
「我呆呆的望著他,他對我說:『船長,我已經認識我的主五十七年了;在這五十七年中,神從來沒有一次不聽我的禱告。起來,船長,把門打開,你看見霧已經全消了。』我立起身來,霧果然已經全消了。星期六下午,莫勒如約到了魁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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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二十七30】「水手想要逃出船去,把小船放在海裡,假作要從船頭拋錨的樣子。」
根據路加,水手(可能只是其中幾名)想放下小船(16節),好從船上逃走;他們假作要從船頭拋錨的樣子──在當時的情況下,必須把錨劃到離船頭稍開的地方放下。可是,不少解經者認為在這種風浪中逃走,又是漆黑一片,不知身在何方,簡直與自殺無異。這時最安全的就是留在船上,等候天明。讀過魯濱遜漂流記的,都記得有一段相似的情景,船在清晨擱淺,水手紛紛乘小船逃命,結果除了魯濱遜之外,全部喪命。他後來回到船上,說:“我明顯看出,我們如果留在船上,都必安全,也就是必安然抵岸。”,Defoe的故事表示,人有時會沖昏了頭腦,做出傻事來;當然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船上的人誤解了水手的用心。──《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