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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一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罗一1】「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译为“仆人”的希腊文,是doulos,意为“奴隶”。保罗完全听命于他的主人。他奉召成为使徒,基督的特使;他宣称,这是直接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加一1)而来的呼召;在大马色的路上,神将祂的儿子启示给他,并且托付给他到外邦传福音的使命。

    “神的福音”,祂的euangelion(希腊文),是祂儿子从死里复活的大喜信息,只要相信祂,便可以得着特赦与自由。新约中euangelion的用法,旧约背景为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四十至六十六章(特别是赛四十9,五十二7,六十6,六十一1),该处用这个名词及其同源动词euangelizomai,宣告锡安即将被掳之地得释放。新约作者以这个宣告作福音宣扬的预表,因着基督的死与复活,人类已经从属灵的隔离与捆绑中得着释放(参诠译:“3.向全地宣扬(十14∼21){\LinkToBook:TopicID=160 Name=3.向全地宣揚(十14∼21)}”)。——《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1】『特派传神的福音』:慕迪(D.L. Moody)决定每天至少向一个人传福音,有一天事忙,到解衣睡眠时,才想起这一天还未向人传福音。慕迪重新穿上衣服,上街找到一个深夜靠在电线杆上的人,他走近这人向他传福音。那人怒气冲冲地打了他一拳,骂他说:『管你自己的事(Mind your own business)。』慕迪答道:『你是否得救正是我的事。』我们也当看向世人传福音乃是神要我们作的事。

 

【罗一3】「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论到衪儿子。这句话表达出“神的福音”的主旨,也引进了一段扼要的信仰告白(3、4节),虽然罗马信徒和保罗一样,都熟知这个告白,但保罗很可能将整句重新写过,以强调某些重点。

“按肉体说”一词(意即,“按血统说”),九5再度用来形容基督。——《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4】「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译为“显明”的字(horizo),使徒行传十42,十七31用来指基督被立为审判的主。保罗并不是说,基督因着复活“变成”神的儿子,而是说,祂在地上工作时,是“神的儿子以软弱与谦卑的姿态出现”,在复活之后,则是“神的儿子以大能出现”(见A. Nygren之注释)。同理,彼得在五旬节宣讲基督的复活,被神高举之后,呼吁“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神已经立钉十字架的耶稣“为主为基督了”(徒二36)。“以大能”一词(en dynamei)在马可福音九1亦曾使用,提到神的国将“大有能力”临到(与耶稣在地上工作只能有限度地彰显神国成对比),可能是指耶稣的受死与得荣耀带来的后果。

  按圣善的灵说。“按肉体”和“按圣灵”显然是对比。但保罗提到这个对比的后半时,加了一个所有格“圣的”(of holiness,原文无“善”字),将意义更加阐明。“圣的灵”(Spirit of Holiness)是希伯来文“圣灵”(Holy Spirit)的讲法;保罗在此直接用希腊文写出这个希伯来词组。但他在这里所作“肉体”与“圣灵”的对比,“显然……不是指主的两种属性,而是指祂降卑与高升的两种状况”。世上的耶稣和天上的基督,是同一位神的儿子;祂大卫后裔的身份,“按肉体说”是件荣耀的事,但却属于祂降卑的阶段;祂受高举之后,开启了圣灵的世代,其荣耀远超过祂在世上的身份,并且将之合并、升华了。圣灵的浇灌与工作证实耶稣业已登上宝座,显为“大能的神的儿子”。

    因从死里复活。这句话直译则为“由于众死者的复活”;“众死者”的复数,是文法家所谓“大众化的复数”的一个例子。使徒行传廿六23也用同样的话形容基督的复活。所以这里是指基督本人的复活,而不是(如某些人所以为)指祂使拉撒路等人复活──更不是指马太福音廿七52∼53的情景。但这个形容基督复活的说法,暗示了祂子民未来的复活;祂的复活是“众死者复活”的初熟之果,正如八11所说明的(那里说,凡有“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内住的人,因着那灵,而有复活的保证)。(参林前十五20∼23、44∼49)。——《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5】「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恩惠(恩典)并使徒的职分。这可能是一种重名法,意思是“使徒职份的恩典(或恩赐)”;十二6提到“按我们各人所得的恩典,恩赐各有不同”(译注:按RSV直译);十五15∼16说,神赐给保罗的“恩典”就是“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

叫人……信服真道。即由于相信基督而心生顺服。此处的“信”不是指福音,或信仰的教义,乃是指相信。(参十五18,十六26。)

    在万国之中。这句话标示出,保罗的特殊召命是作外邦人的使徒(参十一13)。希腊文的名词ethne(正如其希伯来文同义词goyim),常译为“万国”、“外邦”等。——《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6】「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

    其中也有你们。这句话的意思,可能不但指罗马教会是在外邦世界中,也指其会友现在多半是外邦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7】「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人。因为他们是神所疼爱的子民,所以他们要圣洁像神一样(利十九2等;彼前一15∼16)。神已经将他们分别出来,归祂自己;他们因神的召命而成圣徒。从新约中各处的暗示可看出,“圣徒”是犹太信徒的一种称呼(可能是一种自称,参十五25,弗二19),他们认为自己是“至高者的圣民(徒)”,将要从神得着国度与审判的权柄(但七18、2、27)。保罗定义将同样的称呼加在外邦信徒身上,使他们与犹太的弟兄同属一体。

    愿恩惠平安。希腊人的问安语是Chaire,直译为“喜乐!”犹太人的问安语是Shalom,“平安!”有时扩大为“怜悯与平安”(参伪经2 Baruch 78:2)。保罗采取了扩大的形式,但是不用“怜悯”,而用他一向钟爱的字“恩惠(典)”(希腊文charis)。神的恩惠是祂白白的爱及怜悯,都是人所不配得的,乃是透过基督所赐;神的平安,是人在祂的恩典中所享受的福份。——《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7罗马教会由谁创设,与保罗有何关系?】

    一、看完罗马书,便知保罗在着写此书时,尚未访问过罗马会的信徒(罗十五章22一24节),他以前曾否到过罗马,亦值得怀疑。他生在大数,在司提反殉道时,他不过是一个少年(徒七章58节)。他在大马色路上信主后,一直在中东一带来往,可见他尚未到过罗马。因此罗马教会并不是保罗所创立,是很清楚的。

    天主教人认为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创立,因为天主教人士尊崇彼得为教皇,又根据传说:彼得曾在罗马传道多年,而且在罗马城外为主倒钉十字架,所以把创立罗马教会的功劳,归于彼得,但此说缺乏证实的资料。

    较为可靠的解释乃是:当五旬节时,有不少从罗马来的“犹太人与进犹太教的外邦人”(徒二章10节)蒙恩得救,他们办完事情回到罗马城时,为主作见证,逐渐带领旅居罗马的犹太人和进犹太教的外邦人归主,于是在他们家中举行聚会,渐渐在罗马便有了许多基督徒。

    本书末章在保罗问候语中告诉我们,罗马教会有几个“集团”,一个是百基拉与亚居拉的“家中教会”(5节),一个是亚逊其土等人“在一处的弟兄们”(14节),另一个是非罗罗古等人“在一处的众圣徒”(15节),这就表示罗马教会是分在数处举行聚会的。罗马在当时是国都,人口众多,地方广阔(今日亦然),所以不可能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聚会,但大家在主里有交通,保罗这封书信一定是在各集团中传诵的。

    二、看第十六章保罗的问候语,似乎保罗和罗马教会中的人非常熟悉,有朋友,有同工,也有亲属,这些人可能在保罗周游传道的时候,曾听过他讲道,与他有属灵交通的。也有些人是由各处迁居于罗马的(亚居拉与百基拉以前住在哥林多,便是一例,徒十八章1一2节)以前和保罗认识之故。

    保罗写罗马书是在哥林多,是准备带马其顿和亚该亚人的慈善捐款到耶路撒冷的时候(十五章25节;徒十九21节),时为纪元后56一59年之间,即保罗第三次环游布道之时所写,他当时曾表示要到罗马去看看。――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一7~12】在这一段话里,说出同蒙福音之恩者,彼此之间的交通,是何等甜美!这是证明,对神儿子福音的真实认识,必定带来圣徒间真实的交通;因为圣徒的交通,就是基督的满溢。事实告诉我们,圣徒间交通的难处,甚至教会中不和的裂痕,常是由于对基督的认识不够所产生的。这是何等可惜的事!所以只有更多追求认识基督,圣徒间才能有更真、更深的交通。――《读经指引》

 

【罗一8保罗所说的“天下”指什么“天下”而言?】

    这里的“天下”(英文为WHOLE WORLD,即全世界,希腊文亦然),是指“罗马帝国的领土”而言,并非包括今日全世界五大洲。当时罗马帝国的版图,占有了地中海周围各国的领土:欧洲部分包括今日的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意大利、希腊;亚洲部分包括土耳其,及中东各国,非洲部分则包括今日的埃及,利比亚与突尼西亚等(见前页罗马大学国图)。其领土分三种:一为本国领土,二为占一区一,三为附一国,占领区与附庸国经常有动乱,犹太人时常欲脱离罗马而独立,即其一例。

    罗马帝国在希腊帝国之后,统治当时的“天下”,但未占领希腊所占领的波斯国及其附近地区。纪元后70年之时,犹太叛乱,罗马军队东征,势力始渐向东方伸展,同时亦挥兵北进,占领今日德国等地区。

    所以这种“天下”,乃是“局部的天下”。路加福音二章所说该撒亚古士督下令,叫“天下”人民报名上册,也是指局部的天下,即罗马帝国的天下。挪亚时代洪水淹没了“天下”的高山,乃是摩西所知的“局部的天下”(创七章19节)。

    至于保罗四次在地中海各国传道的路程,可参阅圣经地图第6,该图左下有一附图,即当时罗马帝国的版图简画,其中并注有犹太人散居在四十二个城市的星号。――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一14希利尼人和化外人是哪一种人?有何分别?】

答①希利尼人Grecians——这一名词有两种的用意,一是指着希腊人说的,就是居住于希腊国之本境者而言,他们原是属于挪亚三子雅弗的儿子雅完人的后裔(创十2,4;赛六六19;珥三6)。一是指着操希腊语的犹太人说的,就是说亚兰语及迦勒底语之犹太人而言,这两种参合之语言,即新约时代的犹太人所称为希伯来的语言,到如今他们还是以希伯来文为作文用,不为说话之用,而另用希利尼语与人说话交往(徒六1,九29,十一20),在罗一14节中所说的希利尼人,乃凡指不为犹太人的异邦人(罗一16,二9,10;参林前一22,24)。

②化外人Barbarian——按希腊文()意指为夷人,即未受希腊文化者,凡指文化所不及的地方称为化外,所以希利尼人称国外的人,说是化外人,亦即意有所谓未受教化之野蛮人也。——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罗一14,16】这些经文显示,福音的推展是没有界限的。这包括了全人类,超越了文化、种族背景或处世灵巧程度。

 

【罗一16福音大能「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我们凭什么去救人呢?似乎没有什么权柄和能力,好像只对人讲几句话,传一次道不见得有什么用处,所以也就不重视传福音的工作。然而保罗在这里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那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传福音,神就有能力救人,不是人有什么能力,而是福音本身有能力。这一点在许多人身上可以证明,因为福音今天已经传遍天下,救了许多的人。

可是我们必须传真正的福音,只传人的高言大智,和世上的知识学问,自己的经历认识还是不够,也不能救人。传福音就是要传圣经所见证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罗l:2,3)。祂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4)。使人因信祂复活 并承认祂为主就可以得救(罗10:9,10)。如果我们以福音为耻,不肯传世人以为愚拙的十字架道理,就显不出神的大能(林前1:18,23)。当我们只知耶稣基督和祂钉十字架时,所得的效果是出人意外的,因为这样人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2~5),神要为福音作见证。──《每日天粮》

 

【罗一16】在希腊原文中,从『大能』这字可变为『炸药』、『发动机』、『动力』等字。福音真的具有爆炸性的效能;然而,这词语的真正意义是它有绝对的能力去成就它本来要作成的。

   救恩只临到那些相信的人。意思是:那些拒绝、不肯相信的,就不能得救。

   『救恩』这词语在字典的解释是:从伤害、危险、失落、毁坏等情况下拯救出来或得到保护。

   步向世俗主义的第一级――没有感谢和称颂神――即或成熟的基督徒,也会容易落在这样的情况中。

 

【罗一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昆兰(Qumran)文献中,对“神的义”的这两种层面──(a)祂自己的义,(b)祂使罪人因信称义的义──似乎相当企盼。

“因祂的义,我的罪得以涂抹……若我因肉体犯罪而跌倒,惟有神永远坚立的义能使我称义……因祂的怜悯,祂使我来到祂面前;因祂的慈爱,祂带出我的义。因祂真实的义,祂称我为义;因祂丰富的善良,祂救赎我的过犯。因祂的义,祂洁净我,脱离必死之人的不洁,和世人之子的罪孽,使我能称颂神的义,赞美至高者的荣耀。”

因着信以至于信。“这义是基于信心,又向着信心而说”(见NEB小字;这个译法比NEB本文更好:“这是从信心开始,又以信心结束的途径”)。穆雷(J. Murray)认为,保罗在此处,以及三22(“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的重复说法,目的是“强调,神的义不仅借着信拯救我们,也拯救每一个相信的人”。

“义人必因信得生”。哈巴谷书二4下的这段话,保罗在加拉太书三11已经用过,证明人称义不是靠律法。希伯来书十38又出现这段话,加上其部分上下文,勉励那封书信的读者努力向前,不可失志。哈巴谷书二4译为“信”的希伯来文∼muna,(七十士译本为pistis),意思是“坚定”,或“忠贞”;在哈巴谷书中,这种坚定或忠贞,是基于对神与祂的话有绝对的信心;保罗对这个字的了解,便是这种绝对的信心。——《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17】『本于信以致于信。』这短句有好几个不同的解释,如:『透过信而得着信』;『由开始至末了都是由于信』;『借着信引至信』;『一个以信心开始和继续的过程』;『基于信和谈论信』。

 

【罗一17「神的义显明出来……是本于信,以致于信。」】

本节经文是这卷书信的钥节,应该明白其中的要义。「义」的深义有两项:第一,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第二,我们个人的品德,这是我们的实现,在基督里以及圣灵在我们里面作成的,所以有人分析这项真理:「以是我们在来世所披戴的,是完善而内在的,现在我们称义还未臻这样的地步,完善而不内在,我们成圣内在却不完善。」(Hooker)所以以是包括称义与成圣,前者的要义在本书前五章之内。

称义与饶恕是不同的。罪人得赦免,重新信靠神,不再得罪祂,称义是照着律法称为义,得着众人的信任。

称义是我们的地位,因神奇妙的恩典,也因基督完全的工作,赐给一切相信的人,祂怎样,我们在祂里面也必怎样。我们不仅蒙受赦免,也享受祂的慈爱与恩惠,完全没有犯过罪一样。所以律法控告我们,我们靠主才有这绝对的权利。这一切都在神无限的恩惠之下,在基督身上都已完全满足圣洁律法的要求,祂补偿了破坏的律法。

── 迈尔《珍贵的片刻》

 

【罗一17 ;加三11;来十38“义人必因信得生”一语原出旧约哈巴谷书二章4节,新约书信曾引用三次,各有何不同的着重点?】

    “义人必因信得生”一语是先知哈巴谷蒙神启示而发表的。当时先知哈巴谷向神控诉行将侵略犹大的迦勒底人,他们满身罪恶,神却准许他们侵犯神的选民,看来似乎不合理。可是神有他美妙的计划,他在仇敌侵略犹大国时,保守那些对神有充足信心的选民,那些有信心的选民仍能生存而有平安。

    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曾引用过先知哈巴谷这句话,希伯来书作者也引用过,这就证明神喜欢这句话,圣灵在启示中感动新约的作者去引用,但三次引用的着重点是不同的。

    一、“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章17节。着重“义”字。

    二、义人必因“信”得生。加三章11节。着的“信”字。

    三、义人必因信得“生”。来十章38节。着重“生”字。

    罗马书详细说明神的义如何彰显在人们生活中,信那稣的人如何称义,及接受神的义,成为义人。

    加拉太书则强调“信”的重要,与律法作一强烈对比。

    希伯来书则宣传“属灵人”如何因信而“生活”,活出在天上的样式。――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一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神的忿怒……显明。不是显明在福音中(福音是显明“神的义”,带来救恩),而是在人类的经验中:“历史是对世界的审判”(J. C. F. Schiller)。由现世生活中神忿怒的原则,可以预期世界末了必会有“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神发怒的观念是拟人化的说法,与神是爱的思想大同小异。但神的忿怒常遭人误解,理由是因人发怒是一种错事。然而,我们岂不是也说,有一种忿怒是‘义怒’吗?”这几节所暴露异教徒拜偶像与淫荡的恶行,与犹太护教书表达的方式相同,参上述的智慧书(特别其十二∼十四章),以及亚里斯提阿斯书(Epistle of Aristeas)第二世纪的基督徙护教者也再度提及(如,Epistle to Diognetus的作者,Aristides,Tatian,Athenagoras,和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所提及的Preaching of Peter Stromateis 6.5,39.1∼43.3)。

  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他们因着恶行遏制了真理”(NEB)。“真理”在25节准确定义为“神的真实(理)。——《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18】神为世上每一个人提供了爱,那些故意不接受的,必然要经历祂的忿怒。

 

【罗一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衪的本性)眼不能见。直译为“祂的看不见的事”,特别指祂的永能和神性。形容词ai/dios(新约除此处之外,只见于犹太书6)可以译为“永远长存”(everlasting),以别于较常用的aionios,“永��”(eternal,参罗二7等)。新约theiotes(“神性”)一字,只出现过这一次。若受造物可以表明神的神性,祂完备的神性,或神的本质(theotes)则居住在基督里(西二9)。

  是明明可知的。直译为“了解觉察”(nooumena kathoratai),前一个动词专指智力而言,后一个动词是指眼所见的。“这两个动词……说明,人能够藉默想神的工作,领悟到祂的本性,不至于错将受造物当作造物主,能够避免偶像崇拜的观念。——《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21】『心』在圣经中多半是指心理和属灵的中枢。『人心的黑暗』意思是说不信的世人活在属灵的黑暗中,对神所彰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启示茫然不知。

 

【罗一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反成了愚拙。这句话正如旧约智慧文学一样,以愚昧为道德的卤钝,而非智力的不足。——《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参诗篇一○六20:“将他们荣耀的主,换为吃草之牛的像”(指金牛的敬拜)。此处的意思更广泛。除了人以外,将受造物分为,三类:飞禽、走兽(直译为“四足兽”)、和昆虫(英译:“爬虫”)(参创一20∼25);又用三种名词:荣耀、形像(偶像)、样式(参创一26);这种写法显示“保罗特意采用圣经亚当堕落故事的词汇,来描述人的恶行。”——《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23】我们若不愿意去接受这位真神,便会去创造自己的『神』。奥古斯丁说得对:『人心底里有一个「神放在那儿的真空处」,只有神自己能填满。』

   在保罗时代,异教徒敬拜偶像有两种方式:一,敬拜人的像和二,敬拜动物的像。在人类历史中,有很多把人奉为神的例证,由埃及的法老,尼布甲尼撒的像(但三1~7)和及后罗马帝国的西泽等。我们今天廿一世纪的人,看不起那些向人像下拜的人;然而我们还不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将科学家、社会学家和其他以人为中心的哲理思想,当作神圣的启示般接受。

   当然,我们不会把动物奉为圣物,但我们会将自己降低至仅如动物求存的水平,并且安于这个地步。我们若忽视或否定了人类是『按着神形像』造的,只看自己为聪明的动物,以动物求存的水平去满足欲望,且没有关心到自己属灵的需要,那我们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这类偶像的敬拜。

 

【罗一24神何以要任凭人去犯罪行恶?】

答: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一章中一连三次论到神任凭(() 有交给,许可之意)(注),人去犯罪行恶,就是「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神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4,26,28)这三次说到神任凭世人是有其缘故的,第一次是因为人要崇拜偶像,不荣耀神(23),第二次是因为人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不敬拜神(25),第三是因为人故意不认识神,离弃了祂(28,19-21)。这样看来,神的旨意并非不愿意拯救他们,乃是他们自己任凭刚硬不肯悔改的心(二5),悖逆神去走向邪恶的道路,按照人类的自由意志说(参一六一题),神的救恩临到世人,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但也不能勉强人去接受,乃在乎人个人自由意志的选择,所以所神就任凭他们去行好了。可是神说这中任凭的话,一定是带着惩罚性的,对于他们不可饶恕的无知,和明知故犯的罪恶,要受到神的震怒而作最后公义审判的,祂要照着各人的行为报应他们,其结局就是沉沦而灭亡(罗一18,21,32,二5,6;来九27;约三36;帖后一9;启廿15,廿一8)。

注:任凭——罗一24,26,28(),其字源是由()过,与()给,相结合而成,有交付,交给(有咒诅人,交其人至阴间受诸神之苦),许,可等意思。

刚硬——罗二5,九18()有硬的,粗的,强硬的意思,可知任凭与刚硬在希腊文本身就不同一字,惟在出四21节中的刚硬二字,七十士译本希腊文有(),可见旧约希伯来文的刚硬,亦即任凭之意也(刚硬——文理本译作刚复)。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罗一24~25】这里可能指那些庙妓的行为,这样的事在旧约时代的外邦国家,保罗时代的希腊―罗马世界的宗教,都非常盛行。在哥林多(保罗写这封信的城市),阿福罗狄蒂(希腊象征爱与美的女神)的庙中,有许多妓女,人们相信与这些妓女有性结合,会鼓励神与女神互相交配,因而使敬拜者的家庭和田地都昌盛。

 

【罗一24~25】这里可能指那些庙妓的行为,这样的事在旧约时代的外邦国家,保罗时代的希腊―罗马世界的宗教,都非常盛行。在哥林多(保罗写这封信的城市),阿福罗狄蒂(希腊象征爱与美的女神)的庙中,有许多妓女,人们相信与这些妓女有性结合,会鼓励神与女神互相交配,因而使敬拜者的家庭和田地都昌盛。

 

【罗一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虚谎。原文有定冠词,指与神的真理(真实)相反的基本大谎;参帖撒罗尼迦后書二10∼12。——《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RSV作:“他们的错误所当受的惩罚”)NEB译得甚好:“这种变态恰当的工价”。用现代英文的“错误”(error)来翻译这段经文中的plane太弱了;参犹11,“巴兰的错谬”(plane)是指巴力毘珥的偶像敬拜与淫乱,以色列人中了他的计谋,犯下此罪(民廿五1∼9;卅一16)。——《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

存邪僻的心。(RSV作“卑鄙的心”),NEB(作“他们自己败坏的(adokimos,直译为‘假冒的’)理性”。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译为“不合理”的词组(ta me kathekonta)是斯多亚(Stoic)哲学的术语,kathekonta是指“合宜”的行为。以弗所书五4用类似的说法,提到“不相宜”的事(ha ok aneken)。——《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注: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装满了各样不义。29∼31节所列的恶行;从当日的希腊文学中可以充份证实。参哥林多前书六9∼10,加拉太书五19∼21,歌罗西书三5。——《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一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注: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侮慢人的。希腊文为hybristes,即对无力报复的人趾高气扬,恣意羞辱。——《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