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六章拾穗
【罗六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本节的问答,有如下几种翻译:
『断乎不可!』
『绝不可以!』
『行不通的!』
『多糟糕的想法呀!』── Raymond C. Ortlund《穿上新人》
【罗六1~11】这段经文说到神拯救我们的方法,乃是把我们包括在基督里:首先祂把我们取消;其次祂赐给我们新生命。这拯救的方法乃是叫我们死而复活。拯救的起点乃是看见我与亚当的关系,看见我是出于亚当,且在亚当里的,是无望的罪人。我的所是就是罪,我的所能就是犯罪。我在亚当里承受他一切所有的、所是的。这样看见自己与亚当的关系,看见自己无望的事实,乃是拯救的起点。另外一面,拯救的实现乃是看见我与基督的关系,看见神将信徒「接」在基督里,藉��受浸「接」在主的死里,并藉��复活「接」在基督的复活里。好像果树的嫁接,贱木接在珍树上。贱木首先要被砍下来,再接在珍树上。这样贱木就与珍树合在一起,接收了珍树的性情。「接」乃是取其新性情。「治死」乃是把已经锯去的枯木丢弃,并且不让旧枝子再长出来。我们接在基督里,因看我们联合在基督的死里,我们的旧性情就被治死;我们联合在基督里,乃是因��复活,因��生命的联合,我们的旧性情就因死而脱离。所以我们要算自己向罪是死的,我们脱离罪乃是真的。―― 倪柝声《罗马书五至八章讲经》
【罗六2~4】我们如何得知能从罪中蒙拯救呢?我们的『旧人』是如何钉十字架呢?秘诀还是不在于行,乃在于坐;不在于作甚么,乃在于安息在所完成的事实上。『我们向罪死了』,我们『已经受浸…归入祂的死』,『我们已经与祂一同埋葬』。所有这些叙述都是过去式的。因为两千年前主耶稣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钉十字架,而我是和祂一同被钉的。这是个伟大的历史事实。藉此祂的经历现在已经成为我的属灵历史,神能说我已经『和祂』得着每一件事。
【罗六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受洗归入基督耶稣。参加拉太书三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亦即,你们已经并入祂里面,成为祂的肢体了(参林前十二13),借着因信与祂联合,你们也分享了祂在历史上的经历:祂的钉死与埋葬,祂的复活与升天。保罗对洗礼的教导,哥林多前书十2提到另外一点,说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是“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因此,洗礼成了信徒“出埃及”的印记,表明他已脱离罪的捆绑,进入自由的新生命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4】「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借着洗礼归入死,和衪一同埋葬。参歌罗西书二12:“受洗与祂一同埋葬。”埋葬是死亡的印记;因此信徒的洗礼是埋葬的象征,表明犯罪的旧生命已告结束,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将取而代之。
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这里的“荣耀”尤其是指神荣耀的大能──“祂……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弗一19∼20;参西二12)。
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英译:我们也应行在新的生命中)这是指因基督复活的能力临及信徒,他们能有新的生命模式(或质量)。保罗与其它新约作者常用动词“行”,来描写生活样式(参八4,十三13,十四15)。——《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4】我们怎能不在罪中生活,怎能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呢?在祂的新生命里活着,就自然地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就如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中国人,不必去设法使自己像一个中国人,他的一举一动,思想情感,自然地都像一个中国人。
【罗六4】「有新生的样式」以次数说是重生,以本质说是从神生的,以样式说是新生的。―― 牛述光
「…归入死…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死是为生,因为天然的不死,属灵的就不生;在死里归入的越多,在生上长出来的也越多。―― 谢模善
【罗六4】我们受浸是归入基督的死,和祂一同埋葬,结束了拯个旧人的生活;当我们从浸水中一起来,就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因此我们这些已经受过浸的人,就不当再回到往日的生活中,反该靠着住在里面的主,活出新的生活。――《读经指引》
【罗六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在衪死的形状上与衪联合。直译为:“在祂死的模式上与祂一同栽种”(参林前十五36∼44“种植”的比喻,不过该处是论及信徒个人的死,此处则是论及与基督同死)。
在衪复活的形状上与衪联合。这是论到基督子民的未来复活大收成,将按着“初熟的果子……基督”的复活样式(林前十五23)。——《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5】「死的形状」是钉十字架、戴荆棘冕、受鞭打的样式。「联合」原文是接上,如接树一样,接在一起,二者就同化了。―― 牛述光
【罗六5~6 “借着洗礼归人他的死和他一同埋葬”一语,往往是“浸礼派”人士用以驳斥“洒礼派”人士所用的洒礼为不合圣经,到底此语应如何解释?】
一、浸礼派人士主张全身入水,才算是“受洗”,才合圣经教训,因为保罗明言与他一同埋葬,是全身入土,洒礼如何能表示“埋葬”?因此受洗礼应全身入水。
二、洒礼派人士则认为保罗在此所阐明的真理乃是“灵意”,不管用什么方式受洗(洒或浸),都是表示与主同死同葬。保罗在此并不是告诉信徒“受洗的方式”,乃是“受洗所表示的真理”。
如果说死一定是躺下来,全身入土,才算是“死”,那么主那稣死的时候乃是“站”起来的,他的身体挂在十字架上死去的。又有许多人死在海中,身体被大鱼吃掉,他们的死是被咬碎人鱼腹的,并非完整的身体坠人海底。还有些人火葬,或在大火中被焚毙,他们的身体不复存在,只剩得一把骨灰,他们也不是躺下来埋葬的。
洗礼并非得救的方法,乃是得救的表示。注重洗礼的真理较注重洗礼的仪式更佳。
三、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章会说以色列入过红海时“都在云里受洗归了摩西”(2节),那些以色列入经过红海“受洗”,根本没有“湿身”,乃是“干洗”。证明洗礼在乎灵意,不在水之多寡与有无。至于埃及的军队却“浸”在红海中,一浸不起了,但他们并不得救(出十四章27一28节)。所以教会内也有完全不用水的洗礼(救世军即其一例,他们使信主者在救世军旗下经过,便已表示归主),可见洗礼不在注重仪式,各行其是,不必辩论,也不必轻视他人。(参阅徒十章40节的难题研究并插图)――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六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我们的旧人和衪同钉十字架。这个“钉十字架”不是现在的经历,乃是过去的事件,希腊文用过去式表达。凭信心与基督联合的人,在祂被钉十字架之时,就算与祂同钉了。参加拉太书二20:“我已经(完成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同样,在加拉太书六14,保罗以基督的十字架夸口:“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完成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后面这段经文的动词“钉十字架”(stauroo)有另外一个解释,是“围篱隔绝”,此处可能也兼有此意。现在的我(“在基督里”)已经以十字架为篱,与从前的我(“在亚当里”),就是属于世界的我,完全隔绝了。(这两段加拉太经文中的完成式,都表明目前的情况是由过去的事件造成,即罗马书六6的事件。)至于“旧人”(anthropos),请参西三9与弗四22。
使罪身灭绝,NEB作:“使有罪的已毁灭”;“罪身”直译为“罪的身体”──亦即,使“肉体”,就是未重生、有堕落倾向的本性,对罪一呼即应的从犯,可以被完全压制,不再活动。“罪身”不仅是个人的事,而且是“我们在亚当里降服于罪的本性”(巴刻,J. I. Packer),是从前死的集团,基督已经借着死将它粉碎,为要创造一个新的生命集团,使信徒都成为“在基督里”的一份子。要灭绝或压制的,并不是人的身体;洗礼没有这种作用。(参七24:“取死的身体”;八3:“罪身”。)——《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6】这里不是我们自己去钉,乃是基督死的时候,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了。这是客观的真理。你的眼必须看主。信徒顶大的错,就是看自己,顶坏顶不好,就要和祂同钉,可是越弄越不死。这是错了,因你是从你这个人来起头。应当记得,每一个真的起头都是基督。
在这里我们看见罪和身体的关系。人之所以『作罪的奴仆』的原因,就是因为『罪的身体』没有『灭绝』。罪所有的势力都在这身体里。罪的地盘和坚垒就是身体。身体若未经过十字架的对付,就全人还要受罪的捆绑。
使徒在这里告诉我们,主如何拯救我们脱离身体的辖制。『灭绝』的意思,在原文就是使之无能、使滞、痿痹。主耶稣借着十字架所成功的,使我们罪恶的身体变作无能,变作痿痹,好叫我们不作罪的奴仆。身体仍是存在的,并非谓『灭绝』,就化为乌有了。不过一切因着生理构造而发生的情欲,主都要使之变为痿痹无能。我们个人都有我们天然的弱点,就是受着生理之赐的,我们可以借着十字架完全得胜。
六节告诉我们三件事:一个事实,一个目的,一个结果。同死是一个事实,灭绝是同死的目的,胜罪是最终的结果。
保罗所说『我们的旧人』,乃是就着我们从『第一个人――亚当』所承受的一切而言。
务要记得,十字架并不是钉死里面的罪的。圣经告诉我们,不是罪被钉死,乃是我们的旧人被钉死。不是那有势力的罪被钉死,乃是这个喜欢听罪指挥的旧人被钉死。并不是罪根――那作根的罪――拔出来了,乃是旧人――那与罪根亲爱的人――被主钉在十字架上了。
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已过的事实。新约里找不出一节圣经,说到我们的钉十字架是将来的事。在希腊文里面,说到钉十字架所用的一个字,在时间上是永远过去式(加二20;五24;六14)。神没有要我们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
「罪身」就是所说的罪,也就是肉体;「灭绝」是废除、下工、失效等义。―― 牛述光
保罗所说『我们的旧人』,乃是就着我们从『第一个人――亚当』所承受的一切而言。
务要记得,十字架并不是钉死里面的罪的。圣经告诉我们,不是罪被钉死,乃是我们的旧人被钉死。不是那有势力的罪被钉死,乃是这个喜欢听罪指挥的旧人被钉死。并不是罪根――那作根的罪――拔出来了,乃是旧人――那与罪根亲爱的人――被主钉在十字架上了。
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已过的事实。新约里找不出一节圣经,说到我们的钉十字架是将来的事。在希腊文里面,说到钉十字架所用的一个字,在时间上是永远过去式(加二20;五24;六14)。神没有要我们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
【罗六6~7】「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罪的被解决,是因着基督十字架上的『替死』;旧人的被解决,是因着基督十字架上的『同死』。
在这一节里,我们看见三个东西:(一)旧人,(二)罪身――犯罪的身体,(三)罪。这一节圣经告诉我们三件顶要紧的事:(一)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上;(二)目的是叫罪身灭绝;(三)结果使我这个人不在作罪的奴仆。旧人钉死了,我就无法再犯罪,就不再犯罪了。但是罪本身并没有死,罪还是活着。比方罪好像是主人,旧人好像是管家,身体好像是傀儡。罪没有权柄和能力来使用这个罪的身体,使之犯罪,罪主使旧人,当旧人赞成的时候,身体就作傀儡了。现在主拯救我们,并不是把我们身体杀死,也不是把罪根消灭,乃是把我们的旧人钉死。
旧人钉死的目的是使『罪身灭绝』。在原文『灭绝』意即『失业』。这就是说,罪身没有了旧人,就不会作甚么。从前旧人活着的时候,罪身天天以犯罪为职业、为工作。现在旧人钉死了,犯罪的身体也失业了。
【罗六6~7】「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同钉十字架就是同死。死了的人,自然就脱离了罪。主十字架的代死,叫我们脱离罪的刑罚;主十字架的同死,叫我们脱离罪的辖制。
【罗六6,7因死脱罪「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律法是叫人知罪,可以证明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0,23),只有被定罪,沉沦灭亡。但神爱世人,差祂的独生子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约3:16;提前1:15),借着基督耶稣的宝血,使人得蒙赦罪,称义(罗3:24;弗1:7),神的目的更是叫人脱离罪恶,从罪恶里出来与罪完全隔绝,这怎么办呢?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借着死才能脱离罪,我们的旧人肉体有罪性就是要犯罪的,没有法子改好,只有死才行,这就是主钉十架的目的。祂代替我们被钉死,也是将我们肉体和祂一同钉死了,受洗归主就是表明归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见证旧人已经和主同钉死,罪身灭绝了,不再是犯罪的工具了。
这样,每一个信徒都当向罪看自己是死的,不再作罪的奴仆,不欠罪的债,罪就不能对自己再有什么权柄和要求了。因为我们这个人已经死了,正如不能叫一个已死在坟墓里的人,起来重新犯任何的罪,作任何坏事一样。世界不能再吸引他,情欲不能再抓住他,他因着死已经脱离了那一切。照样,我们就得天天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宣告已经与主同钉死了,今天活着只能向神活着是主救赎的生命,是属神的,不属罪了,不属自己了,不是旧人了。什么时候,信徒一站在与主同死的地位上就脱离了罪,一离开这个死的地位,就要被罪抓住,仍去犯罪,只有死才能脱离罪。──《每日天粮》
【罗六6,11】必须先有六节之『同死』的看见,十一节之『算』才能有效。
既然六节说我们的罪身失业了,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了,但是,许多人在经历上却完全不对。他们仍旧是犯罪,还是脱不了罪的管辖,身体还是一样忙碌被罪驱使。这是因为主虽然为我们成功了完全的救法,但是我们并没有接受祂的工作,相信祂所成功的,并没有用信心支取祂的得胜。所以六节将事实告诉我们之后,十一节就将我们所当作的告诉我们。十一节的看字,原文是算字。算自己是死的意思,并非说,我们自己并没有死,姑且把牠看作死,当作死,以为牠是死的。算就是说,神算我已经钉死,在神方面算数了,所以我也算我自己是死了。神说我死了,我也承认自己是死了。这样,无论甚么罪,没有一个是不能胜过的。
【罗六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直译为:“已经离罪称义了”)。NEB以译意指出了这句话的意思:“人死了就不再对他的罪负责。”死足以偿清一切的债,因此,与基督同死的人,往日的行为可以一笔勾消,从此与基督一同开始步入新生命,不再受过去所缠累。——《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必与衪同活。目前在“新生的样式”里同活(参第4节),将来则在复活的时代里同活。——《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衪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译作“只有一次”的副词(ephapax),在希伯来书中再三出现,强调基督献己为祭是完结性的。借着祂的死,祂彻底击溃了罪,赢得最后的胜利,“不需第二次战役,不存第二名敌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这不是“假装”的游戏;信徒对自己的看法,应当符合神实际上已经在他们身上做成的工。这种操练不会落空,必会结出美德之果,因为圣灵已经降临,在他们里面实现基督已经为他们作成的事,使他们在目前必朽的身体之中,每一日都能经历到他们已经“在基督里的实际,并且预尝在复活生命中会有的光景。(这是八1∼27的主题。)——《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的活的。」(原文)这个算,就像算算术的算,就像二加二等于四的算。我们甚么时候看自己,仍是活的;但我们一在基督里算一下,就是死的。所以我们不要在自己身上看,只要在基督里算。我们若看自己身上活着的情形,就必受罪的辖制而犯罪;我们若算在基督里死了的事实,就必脱离罪的权势而不犯罪。
算我们自己是死的意思,并非说,我们自己并没有死,姑且把它看作死,当作死,以为它是死的,或者把它『譬如昨日死』;乃是因为旧人死这件事,是神所已经作了的,所以,我就算其为真。算就是说,神算我已经死,在神方面算数了,所以我也算我自己是死的。神说,我是钉死了;我信这话,承认说,我是死了。
十一节将如何实行六节的方法教导我们。这方法就是算主耶稣所作的是实在的,接受主十字架对付我们身体的工作。
「看」就是三、四章中的『算』;神算我们在罪上是死了的人,这是事实,神这样算了,也需要我们算。―― 牛述光
我们必须要先知道主所成就的事,知道了才能算。算是根据事实,一加一等于二,这就是算;我摸摸扣袋里有十块钱,有这个事实我才敢说:我算我有十块钱。
【罗六11~13】「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降服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降服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降服神」(原文)。全新约给我们看见,基督徒生活的原则只有两个,一是信心,一是顺服。无论甚么好的果子,都是从这两个原则结出的。我们和主来往,天天需要信而顺服。十一节的『算』是信心,十三节的『降服』是顺服。十一节说信心,是对于基督所成功的;十三节是说将肢体降服神,能保守我们从信心所得的地位。信心与顺服这两个原则,能保守平均,就所有属灵的经历都摆在面前,很可以自由进去。凡在基督里一切已成功了的客观的真理,应当相信;凡在圣灵里在现在和将来所要成功的主观的真理,需要顺服。
【罗六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参十三14:“去放纵私欲”。——《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2~13】「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要…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这个奉献,就是我们向罪表示不合作,而向神表示合作;就是我们将我们的全人从罪的辖制取回来,而交给神,让神来管理并使用,让神来完全占有并得着。
这段经文说,从今以后,信徒必须奉献。奉献的意思是说,从今以后,我不再是自己;奉献乃是因为我死而复活了。奉献不是把原来的自己奉献给神,奉献乃是把神在我身上所成功的,拿来奉献给神。这样奉献的结局,就是结出成圣的果子。奉献乃是说,从今以后,我不再管我自己,我让神来管;从今以后,我不再活,我让基督来替我活。如果我们让神来管理,让基督来替我活,这样,新的生命就要长大,新的性情就要彰显出来,这是何等的美丽!―― 倪柝生《罗马书五至八章讲经》
【罗六12~13】十二节的『不要』是关乎身体的;十三节的『不要』是关乎肢体的。第一个的不要是指全部说的;第二个的不要是指局部说的。第一个的不要是拒绝罪在全身上的地位;第二个的不要是拒绝一肢一体之为罪所使令。在这里我们罪和人的身体并肢体是何等的关系。罪需要身体作牠的居所;也需要肢体作牠的工具。没有了身体和肢体,罪就没有发表的地方。信徒若要胜过身体的罪,就是不许牠有主体;若要胜过肢体的罪,就是不作其工具。
使徒先启示出与基督联合的荣耀事实,然后才根据这事实劝勉说,『所以不要容罪…作王…也不要献给罪…倒要…将自己献给神。』我们也是先看见了与基督联合的荣耀启示,然后就必跟上奉献,以承认这事实。先启示,后经历,总是一定的次序;无论带领别人,还是自己追求,都不能出乎此。――《读经指引》
【罗六13「将自己献给神。」】
我们必须选择。在一方面会有罪,在市场上有许多吸引;在另一方面有神在圣子里救赎我们。我们归服谁,就成为谁的仆人。罪要我们,不仅使我们承受后果,也咒诅并毁坏我们,神却祝福,给我们以永生。
我们也许不能在生活中预先安排许多事。起初我们不知自己的态度与行动。最首要的问题我们需要立时解决,就是我们是否将头脑、声音、手足以及心灵献给神,神可试用这些作成祂美好的目的。
使徒说我们脱离了罪与死,在基督耶稣里我们就在复活的那边。他说这样奇妙的拯救只有一个响应,将自己献给神,成为救主的奴仆。我们应该有知恩报答的心。
我们就这样脱离了罪,不只抗拒罪,更要寻求充分的自由。如果我们归向神,心中有充分的目的,让祂占有,我们必不再受罪恶的控制,因为我们自由的责任与成全的工作都在于祂,我们只有将身心灵完全归顺祂,由祂来掌管。
── 迈尔《珍贵的片刻》
【罗六13】「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许多人以为「献给」二字的涵义是奉献,而没有留心注意它的内容。当然它的意思是奉献,但却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个意思。不是将我们自己的「旧人」,连同「旧人」的本能、资源、天然的智慧、能力和其它恩赐等,奉献给神使用。从上面经文「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那句话,我们可以清楚了解奉献的真意。奉献的起点,是开始于「从死里复活」。因为我们所献上的,不是属乎旧造的东西,乃是那经过死亡而复活的。这里所说的「献给」,乃是我知道我的旧人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算自己「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是活着」而产生的结果。先是「知道」,然后「算」,末了「献给」,这三者是一项神圣的次序。――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在这里有顶明显的一件事,人若没有死而复活,就不能奉献。是已经死、已经复活的人才能奉献。否则,你就是奉献,神也不要。因为神不要属乎亚当、属乎死亡的。另一面,出乎自己的奉献,就是奉献了,也是靠不住的。今天奉献,明天就忘了。――《得胜的生命》
【罗六13】「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我们所献给主的,不是我们原来的旧人,乃是我们在基督里复活的新人。
「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我们不只要拢统的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并且要详细的将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我们要借着奉献将所有的肢体从罪和世界收回,归给神用,或作义的事,或作事奉神的事,在我们的肢体上,也就是身体上,荣耀神。
两个奉献:一是奉献『自己』,一是奉献肢体。十二节的二个不要是消极的,本节的二个奉献是积极的。奉献自己就是奉献全身,将自己的全身用意志完全奉献给神,让神作一切的主。奉献肢体,就是将一肢一体奉献给神来行义。这些的奉献都要在复活的境地里,根据主的复活,将自己献给神,使用自己的肢体在积极方面来行义。相信自己是与主一同复活的。在积极里的奉献,乃是胜过身体最紧要的一步工夫。积极的进前,保守消极的退后。
「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澳大利亚有一位弟兄,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主了。有一次在火车上,有几个朋友要打牌,三缺一,就要他加入。他回答朋友说,对不起,因我是没有手的人。这双手不是我自己的,乃是别人的,不过摆在我身上,所以我不敢用。――《得胜的生命》
【罗六13】「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奉献先是将自己全人献上,然后更具体的将每一个肢体,就如眼、耳、口、手、脚,以及聪明、智慧、才干等,都作为义的器具,完全归给神使用。――《读经指引》
【罗六13~14】不奉献,生活没有死与复活的经历,还是地上人,一直失败的。将自己献给神,才能经历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
「献」原文是放在旁边,如祭牲栓在祭坛角,准备随时摆上,这样,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 牛述光
【罗六13,19】奉献是将肢体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是没有自己的选择、活动,乃作器具完全交在神手里,叫神使用;奉献是作器皿,也是作奴仆,就是完全顺服神,完全求神的喜悦。―― 谢模善
【罗六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律法要求顺服,但恩典供应顺服的意愿与能力;因此恩典能胜过罪的辖制,而律法却办不到。(参“C 脱离死亡(八1∼39)”)。——《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当神的光头一次照进我的心里时,我惟一的呼求就是求赦免,因我看见自己在祂面前犯了许多罪。但当我得蒙赦罪以后,我便有一个新的发现,那就是我仍然有罪人的天性。有一个内在犯罪的倾向,有一个犯罪的力量在推动我。当那力量发生时,我就犯罪。我可以寻求赦免,并得着赦免,但不久我又再犯罪了。犯罪得蒙赦免,又再犯罪,我的生活就是这么一个恶性的循环。我宝贵神赦罪的蒙福事实,但我有迫切蒙更深拯救的需要!因着我所蒙的赦罪,我欢喜快乐。但我也需要从这个会犯罪之「我」的里面被拯救出来。我需要基督的十字架,来击打我犯罪能力的根。基督的宝血对付了我的罪,但只有祂死而复活的能力,才足够对付我的己与罪性。――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在律法之下,是人用自己的力量来拒绝罪恶,所以就不能脱离罪的辖制,而不犯罪。但在恩典之下,是神的恩典,就是神在基督里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能力,所以就使我们能脱离罪的辖制,而不犯罪。
如果我们按着神的次序专一将自己并肢体奉献给祂,就那呼召我们奉献的神,必定接纳我们这样的奉献,将祂的自己充满了我们,使我们在凡事上能以遵行祂的旨意。这样作的结果,就是:『罪比不能作你们的主』。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这是神的话。如果你过的是一个失败的生活,就罪还是作你的主。我们必须承认说,错是错在我身上,不是在神的话语上。―《得胜的生命》
在律法之下,就是说,神要人替神作事情;在恩典之下,就是说,神替人作事情。如果是我们替神作事情,罪必定作我们的主。我们作工的工价,就是罪作我们的主。如果是神替我们作事情,罪作主就办不到。在律法之下,是我作工;在恩典之下,是神作工。神作工,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是神作,这是得胜。一切花工夫作出来的,定规不是得胜。得胜是白得来的。――《得胜的生命》
【罗六14】「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意即不是罪的债户,而是恩典的债户了。―― 牛述光
「在恩典之下」意思是在恩典的权下;我们不但接受恩典,也要受恩典的管束,叫恩典在我们身上作王。―― 牛述光
【罗六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可见所有活在律法原则之下的,就是以罪作主,实在就是活在罪的权势之下。因此越想遵行律法的,就越难脱离罪,也越得罪神,结果就成为罪的奴隶,『以至于不法』,『以至于死』。经历证明,甚么时候我们活在律法的原则里――注重怎么作、怎么行等,我们就必落入属灵的死亡中。――《读经指引》
【罗六15】「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这里顺着14节的用词,重提第一节废弃道德论的说法。保罗重复前面的断不可乎!意思就是,说这类话的人,对神的恩典毫无概念。“在恩典之下”的人有基督的生命。基督生命的特色,就是主动乐意顺服父的旨意,因此凡“在基督里”的人,生命中也有同样顺服的特色。“爱,然后可以随心所欲”这个格言,对心里充满了圣灵所浇灌神之爱的人而言,结果只会使他们去作神所喜悦的事。若以“在恩典之下”为犯罪的借口,则表明那个人根本不在“恩典之下”。——《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5~23】感谢主,我们是『在恩典之下』,不必向律法负责,乃是享受神儿女的自由(参加四4~7)。但这绝非放纵肉体,任意犯罪――『我们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15);因为凡真认识恩典,活在恩典之下的,必是根据与基督联合的事实,『从心里』将自己献给神,作『义的奴仆』,作神『顺命的奴仆』;在每一个『肢体』中,受义的『约束』,『以至于成圣』,『那结局就是永远的生命』。――《读经指引》
【罗六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顺命……以至成义。我们可能以为这里会说“……以至得生命”,以与前面“罪……以至于死”成平衡句;但成义(称义)与生命,是同一铜板的两面(参五18、21)。——《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本处经文所用「奴仆」这两个字,实在是指着奴隶而说的。关于这个解释,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两个字在罗马书六章的下半段曾多次使用,保罗在这里引述我们对神的用处。奴仆和奴隶有什么分别呢?一个奴仆可以服事一位主人,但他的「自主权」并没有交给那个人。如果他喜欢他的主人,他就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喜欢,他也可以辞职而另寻雇主。但奴隶却不能这样做。他不仅是他主人的奴仆,更是他的所有物。我是怎样成了主耶稣的奴隶呢?在祂那一方面,祂曾舍弃了祂的生命作赎价买我,在我这一方面,我曾甘心乐意的把自己完全奉献归于祂。让我们不要忽略后者这一方面,因着神的救赎的权利,我已是神的产业。但如果我要做祂有用处的奴隶,我就得甘心乐意将自己全献给祂,因祂从来是不勉强人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这里是说到奉献一个顶宝贝的原则。虽然我们是神买的,我们是属乎神的,但是,神并不强制我们,神等我们甘心乐意肯作祂的奴仆。以律法来说,当神救赎我们的那一天,我们就是神的奴仆了。以经历来说,是当我们奉献的那一天,才作了神的奴仆。所以,没有一个作神仆人的人,是他自己不知道的。你总得奉献,才是作神的奴仆。这一个奉献,完全是你自己拣选的。―― 倪柝声《得胜的生命》
【罗六17顺服真道「感谢神,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基督徒最大的和基本的改变,也是神救恩的主要目的和效果,就是从罪里得到释放,不再作罪的奴仆。因此就将信徒从世人坠落的情况中救出来。因为罪是自从神创造以来最大的难题,使受造之物都面临十字路口。撒但和亚当都是因着罪而悖逆创造主。主耶稣来到世上最大的使命,就是要将人从罪恶里救出来。凡仍然受罪恶辖制,作罪奴仆的人,是尚未接受主的救恩。
另一方面是从心里顺服真道的模范,以此为追求的目标和依据,排除人的看法,和自己的想象,从今以后只遵循主的道和圣经中所指明的楷模,不再犹疑,不服。虽然肉体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罗8:7),但内心却已经顺服基督和真道了(彼前1:2,32;林后10:8;腓2:12)。以上两方面也是互为表里的,只有从罪里得到释放,才能真顺服真道的模范。反过来也是这样,只有从心里顺服真理,才能不再作罪的奴仆。因此我们要求神借着圣灵的大能,光照感动我们脱离罪的引诱, 并从心里爱神,顺服神,行祂的道。──《每日天粮》
【罗六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亦即,从罪的暴政中得到解放,与第7节因称义脱离罪不同。——《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们在未信主前,乃是罪的囚奴,受罪的辖制,是不能不犯罪的。但感谢主,祂把我们从罪中释放,使罪再不能作我们的主人,我们就心甘情愿的作了神的奴仆,来服事这位荣耀的神。――《读经指引》
【罗六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和合本照原文直译,RSV译为:因你们天然的限制)。亦即,我现在所用的是人的比喻(参林前十五32),恐怕你们不了解我的意思。——《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19】希腊文「义」的意义,是把人及神应得的归给他们。这种义的生活引领进入『成圣』。『成圣』的希腊文不是一种已达完成的状态,乃是一种在进行中的过程。乃是朝向圣洁的道路。
【罗六20】「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你们……就不被义约束了。亦即,那时你们的主人是罪,而不是义。——《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2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当日有什么果子呢?(和合本按原文直译,RSV作:“报酬”这可能是一个完整的问句,其答案是: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
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参“死亡的果子”(七5),及一32:“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2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就有成圣的果子。(和合本按原文直译,RSV作:你们的报酬是成圣),与21节可耻的死亡的果子相反。得蒙称义的人,现在又得成圣;此时没有成圣经历的人,便没有理由假定自己已经得蒙称义。——《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22】「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
成圣是重在从神之外的一切分别出来,归神为圣,虽然不是专在脱离罪,当然也是包括脱离罪。所以从罪里得了释放,也是成圣的经历,因此就有成圣的果子。
「作了神的奴仆,」我们不光是神的仆人,更是神的奴仆。仆人是平常的,奴仆是专一的。奴仆就是一个卖身为奴的人。我们得救的人乃是神用重价买来的奴仆。神不光是我们的神,也是我们的主人。所以我们是祭司,要专一事奉神;我们是奴仆,更要忠诚事奉主。
罗马六章的奉献,是叫自己得益处,叫自己结成圣的果子。罗马十二章的奉献,是叫神得益处,叫神的旨意得着成功。罗马六章奉献的结局,就是从罪得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一天过一天,活出得胜的生活来。罗马十二章奉献的结局,不只能蒙神悦纳,并且能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得胜的生命》
【罗六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死……永生。重复了21、22节。这里的死与永生都是来世的事,但因着神的白白的恩赐(charisma),信徒在基督里现在就可分享祂复活的生命,得以先行品尝自己在末日复活之时所有的生命。——《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六23】「罪的工价就是死,」工价是该得的报酬。死不是人白白得来的,乃是人作犯罪的工作,所该得的工价。人犯罪服事罪这个主人,这个主人也不会叫人白白服事,必要给人一个报酬,这个报酬就是死。
「工价」是兵丁的工资,是因他出生入死、汗流浃背获得的酬报;是他应得的,不能从他那里夺去的。「恩赐」是有时在军队中受到的完全白白的、不劳而获的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