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叁书全书综合拾穗
【约叁1】「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
他称他为亲爱的朋友(1节),并三次直接用同样的 agapete,“挚爱的”(RSV)或“我亲爱的朋友”(NEB),来称呼他,见第2、5、11节。约翰对他的爱是在真理中。正如约翰二书1节,这个词组也没有定冠词。托德引用主后一一○年两封埃及农夫写的信,他向“所有真正爱你们(或我们)”的人问安。不过,RSV和 NIV都不将这里译为“以诚心”(RV),或“真诚地”,而译为在真理中,这真理乃是他们彼此相爱的范畴,这份爱在其中生存、发旺。也许他们彼此的关系更不限于此;他们有亲密的来往,而“我的儿女”(4节)一语,暗示该犹可能是约翰带领信主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1】「诚心所爱。」在真理中的爱,是在基督里的爱,亦是从爱基督而来的爱。──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1,15】约翰叁书是约翰很老的时候写的。他写『作长老的写信…』他真是老了恐怕已经九十多岁了。在这里,有一个人在主里是那么久、那么长、那么老、那么丰富,他不是站在正正经经的地位上说话,他不说我的孩子们,不说少年人,却说众位朋友。他是越过那一个正经的地位上,把许多人都抬高了。就像神作亚伯拉罕的朋友,神把祂自己的地位摆在一边。人如果在那里是正经的作人,神如果也是在那里正经的作神,人和神根本不能作朋友。主耶稣作罪人的朋友,因为祂是离开了祂的地位。我们读神的话,要觉出那一个味道。你要进入那一个点,才知道那一个意思。── 倪柝声《初信造就》
【约叁2】「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这封信开头的十一个希腊字中,有三个提到爱。“长老”对该犹的爱是真实的,在此以为他物质方面“祝愿”(AV)或祈祷(我祷告)来表达。译为你凡事都好(euodousthai)的动词,直译为“旅途顺利”(Dodd),可以比喻“成功”或“兴旺”(罗一10;林前十六2)。另一个译为享受健康(hygiainein)的动词,路加医生曾用来形容那些“健康无病”或“安全完好”的人(如:路五31,七10,十五27)。把这些字合起来看,“就有进步并旺盛的意思”(Westcott)。这两个动词在书信中是常见的用语。──《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2】三方面蒙福:「凡事兴盛」社交方面,「身体健壮」身体方面,「灵魂兴盛」灵性方面。── 马有藻《新约信息精要》
【约叁2】该犹很可能灵性健康,身体却有疾病。「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四16)。健康的身体是营养、运动、整洁、适当休息,以及平衡、规律之生活的结果。属灵的健康也是相同因素的结果。我们必须以神的话来喂养自己,然后以敬虔将营养「运作」出来(提前四6~7);我们必须保持清洁(林后七1),并且避免这世上的玷污和污染(彼后一4;雅一27)。操练和服事固然重要,但我们亦不可忽视在主里面并透过与祂相交而重新得力(太十一18~30)。一个平衡的生活是健康而快乐的生活,也是荣耀神的生活。──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3】「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
行在(“跟随”,RSV)真理中,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大大喜乐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喜乐(charan)另外一种读法是 charin,“恩宠”(意思为“从神而来的恩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为武加大译本采用,魏斯考特和贺尔登都接受,也许因为它是在梵谛冈抄本中;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抄写的错误。“喜乐”有更多抄本的支持。──《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3】这是见证该犹是顺服神的话,并「遵行真理」的人(参约贰4)。是甚么使该犹有这样的见证?是神的真理。真理「在他里面」,并使他过着顺服神的旨意的生活。该犹读神的话、默想、以之为乐,然后实践在他每日的生活之中(参诗一1~3)。很明显地,该犹个生命都受到真理的包围。真理的生活来自活出来的真理。──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4】「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行在(“跟随”,RSV)真理中,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大大喜乐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喜乐(charan)另外一种读法是 charin,“恩宠”(意思为“从神而来的恩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为武加大译本采用,魏斯考特和贺尔登都接受,也许因为它是在梵谛冈抄本中;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抄写的错误。“喜乐”有更多抄本的支持。──《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4】「按真理而行」,如心中所存的真理亦相符,是存于中而行于外,表里相符,行为见证心中所存的真理。── 贾玉铭《圣经要义》
这种喜乐是属灵的父亲的喜乐,也主的仆人对神的喜乐,因看见神的儿女能实行神的真理,深知此即神的喜乐,因而也就与神一同喜乐。──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5】「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都是忠心的」,是行所当行,照其所需,尽其所能,在爱里快乐的招待。──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5∼6a】“长老”又称该犹为亲爱的朋友;现在提到的,不是他的真理,而是他的爱。他“勤于款待”;这个吩咐是给所有基督徒的(罗十二13;来十三2;彼前四9),又特别给寡妇(提前五10)和长老/监督(提前三2;多一8)。在这几节中,希腊字或是名词 philoxenia,或是形容词 philoxenos,字面之意都是指对陌生人的爱。接待这种人,有可能是接待天使而不自知(来十三2),甚至会是接待主耶稣自己(太十40∼42;二十五35、38;参《十二使徒遗训》十一2、4,“接待他,如同接待主”)。这种对陌生人的爱,正是该犹所有的,因为他的事奉已经显在那些弟兄身上,甚至他们(对他)是陌生人。“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两类人,而是同一批人”(Plummer)。该犹的 philadelphia(对弟兄之爱)和 philoxenia(对陌生人之爱),是相连的。参阅希伯来书十三12,这两个字在那里也同时出现。他一定曾接待他们到家中,并自费招待他们。“长老”称赞说,他在所作的事上有忠心。这可能表示,该犹的乐意接待,被约翰视为一个标记,显明他忠于他自己和他的原则。他“仍然可靠”(Dodd);参 RSV,“你所作的是忠心的事”,和 NEB“你显出美好的忠心”。或,如魏斯考特的建议,这个词组应该可以译为:“你使……确定”,亦即:“这种行为没有失去应有的价值与赏赐。”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该犹是忠心于作他的“工作”(ergase)。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RV)。“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这里说该犹是忠心于作他的“工作”(ergase)。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RV)。“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动词他们已经说是过去式(emartyresan,“已经见证”,RSV),这必是指在某一次约翰主领的聚会中,那些回来的旅行者在会众面前称赞该犹对他们的爱心,和他的真理(3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6】「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他们是神的仆人,代表祂,所以必须像接待神一样接待;这样用心地打点传道人上路,不只是“一件忠心的事”(5节,RSV),也是一件“美”事(kalos poieseis,你会作得美好)。参马可福音十四6,那里也提到一件事,被称为“美事”(RSV)。
托德主张,译为送他们上路的动词(propempsas)是“类似早期基督教宣教士的术语”,意谓对出发的宣教士“负起旅途经济的责任”。虽然在使徒行传二十38和二十一5中,这个字似乎只是指“陪伴”或“护送”,但在别处和在这里,都似乎有这个意思,暗示要接待旅人,并为他们的下一程作准备(罗十五24;林前十六6、11;林后一16),很可能是在他们离开时,供应他们的需要(如:多三13,徒十五3或许也有此意)。──《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6】「配得过神」,指配得过神的爱,是因神之爱而爱,照神之爱而爱,在神的爱中而爱,实际说来就是「神的爱」。──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6】这里题到供应工人的圣徒,必须有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这个『配得过神』,乃是Worthy
of God,或者说是after a godly manner(照着敬虔的样式)。奉献的人必须过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 倪柝声
【约叁6】「配得过神」的意思是「与神的名相符,于祂有益」;没有比牺牲自己来事奉他人,更「像神」了。
「帮助他们往前行」的意思是指「协助他们的旅程」,这可能包括为他们奉献金钱、食物,并为他们洗衣、补衣等等(参林前十六6;多三13)。──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
这位亲爱的长老很挂心几位游行布道的人,出于去探望教会,他特别嘱咐该犹,要他照顾他们。他们是为主的名,他若配得过神,必帮助他们前行。我们也应这样接待兄弟与外人,不可吝啬,因为神是慷慨的,我们在神里面原是单纯的。我们的行为中,应有十足的恩惠。但是关于这些布道家,有几件事应予注意。
他们的动机——他们是为主的名,不为别的。这超乎万民之上的名,是我们要奉著作事的。我们要教导别人这名所含有的深意,甜蜜与能力。对从未感到这名吸力的,要给予指引,我们要荣耀这名,使这名尊贵与可爱。这是我们唯一的心思与目的,我们也要有这样美好的动机。
他们的廉洁——他们不从外邦人取什么?决不求别人的济助,对不爱主的人尤其不要求。神既维持祂自己的仆人,就决不要求那些不敬虔的人,这也还是我们的原则。
他们的照顾——我们应该欢迎他们,真诚地照顾他们。神所爱的仆人,我们要以祷告与同情接待,算他们是我们的同工与朋友。
── 迈尔《珍贵的片刻》
【约叁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注:原文作“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这里异教徒(hoi ethnikoi)不是指非犹太人,而是指“不信神的人”(RSV),以与基督徒成对比。──《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7】对神仆人的支持是给外邦人的一个见证。要记住在当时有许多四处旅行的教师,向人传讲他们的概念,并恳求金钱。
「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的意思是这些巡回的教师不要向未得救者恳求金钱。亚伯拉罕便有这相同的原则(创十四21~24)。──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8】「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我们是强调语;这一句也含有双关语,即:我们应该“支持”(RSV和 NEB对 hypolambanein 的翻译)那些没有“接受”(lambanontes)未信者帮助的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8】「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作工」。该犹不仅接受了真理、遵行真理,他本身更是扶助真理向前的「同工」。我们不知道他的属灵恩赐是甚么。但我们知道他如何借着帮助那些教导和传真理的人护卫真理,并使真理得到彰显。
「接待」和供养的服事(参6节),不仅是个机会,也是个义务。──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9】「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丢特腓好为首,或(RSV)“喜欢把自己放在前面”(philoproteuon)。他不认同父的旨意,即在一切事上应当以基督为首(西一18,proteuon)。他也不愿意向“长老”叩头,他自己要作头。他“贪求地位与权势”(Findlay),没有听从耶稣的警告:不要存管理人的野心(如可十42∼45;参彼前五3)。──《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9】『那好为首的丢特腓。』苏特教授(Professor Alexander Souter)创了一个新字diotrephic,形容过强的传道人。苏特教授的灵感显然来自本节。简单地说,丢特腓『好作领袖,爱自认第一』。
丢特腓这名字的意思是『宙斯(Zeus)所珍爱的』,诗人荷马(Homer)用它来形容君王。在主耶稣的时代,丢特腓(Diotrephes)已经正正式式被用作人名了。新约圣经的丢特腓是以弗所地区一间地方教会的领袖,他的个性倔强。丢特腓不许使徒干涉他教会的事务。又不肯接待约翰差派出去工作、途经那里的同工,遇有别的信徒接待那些工人,丢特腓就竟然将那些信徒『逐出』教会。
丢特腓究竟是这教会的长老还是创立教会的人呢?其实,没那么大的头就不能戴那么大的帽子,所使脱特(Canon Streeter)认为丢特腓是亚洲教会第一个『君尊式的监督』。不过,我们却怀疑在那么早期的时候,会不会有这样的『监督』。丢特腓另外一个可能会不会是:是个长老,是一个有惊人记忆力、却忘记了自己只是众长老中的一个而已。
其实,丢特腓是甚么人又甚么关系呢?他名字的意思是『宙斯所珍爱的』又有甚么用呢?他的行为却是基督所责备的!主耶稣说:『谁想在你们中间为首的,就要作大家的奴仆』(可十44)。―― A.M.Hunter《新约珠玑集》
【约叁9】「在教会中好为首」似乎许多教会都有坚持要作「老板」并任意而为的会友。我必须承认有些牧师有霸权的倾向,并忘记了牧师这个字的意思是「仆人」;但有时某个职员,或教会老资格的会友会认为他有「长辈的特权」。
丢特腓为何拒绝约翰?一个明显的理由是约翰责备这个人在教会的独裁与权力。约翰对丢特腓来说是个威胁,因为约翰有作使徒的权柄。──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9~10丢特腓为谁?何以约翰要宣布他的恶行?】
“丢特腓”(DIOTREPHES)是一个很普通的古老家族名字,意即“丢斯假神所抚养的”,约翰三书本身并未解释渠为何人,只称他为“在教会中好为首的”。原文此句并无“教会”一词,原文乃是说“在他们中间好为首的”。
当时教会中有几种不同的人物,他们的言论、主张与作风,都会影响教会,这些人物乃是:使徒、游行传道人(他们称之为先知)和长老。使徒们是主耶稣圣工的承继人,所以人人对他们十分尊敬。至于先知们,因为已有真假之分,所以有些先知受人尊敬和接待,有些则被人怀疑、考验和拒绝。那些当长老的,是当地教会的人物,所以在当地教会中有相当势力。
丢特腓可能是地方教会的长老,但这位长老天性自大,好为首领,甚至横行霸道,竟然不接待使徒约翰和约翰的同工(9节用我们二字)。
解经家们于是根据当时教会情形臆测如下:
一、有人猜想约翰,曾作某一教会为长老(l节,约翰自称为长老),以后离开该教会到别处传道,当地教会即公推丢特腓为长老,丢特腓有了权势后,即拒绝约翰再回到该教会,以免影响他的权势,该教会可能是别迦摩教会。
二、有人猜想丢特腓是约翰所按立作别迦摩教会监督的人,时在第一世纪之末,约翰已老态龙钟,丢特腓为监督后,依照他自己的方法处理教会事务,改变了约翰以前所指示的教会行政方针,所以约翰在此书信斥责他。
三、有人猜想,该犹与丢特腓两人,是在不同的教会内为长老,该犹是一个好客的信徒,当时各地均为他作见证。但是丢特腓则相反,可能因为约翰要到丢特腓的教会内宣传真理,被他拒绝,此人不但拒绝信徒约翰,也拒绝一切游行传道的人,而且反对其他信徒接待那些游行传道人。约翰认为丢特腓最大的错误为“缺乏爱心”,而宣传彼此相爱乃是使徒约翰的多年使命。所以约翰不客气地宣布他的罪状。
丢特腓不幸,在圣经中有臭名。但这是神所准许的,适足以警戒每一时代的教会领袖。那就是“权柄是为造就人,并不是为败坏人”,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曾如此宣布他那伟大的“领袖守则”(林后十三10)。──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叁9~12丢特腓和低米丢是何等人?】
答:①丢特腓Diotrephes——意即被丢斯所抚养的(叁一六二题),是古时外邦人通常所用家族的名字,在圣经中只有这里提到此人,但并没有记载他为何人,只称他为「在教会中好为首的」,原文此句并无「教会」一词,乃是说「在他们中间好为首的」。丢特腓可能是地方教会中的一个长老,他的罪行就是自高自大,好为首领,不接待使徒约翰和约翰的同工(约三9节的我们),并且用恶言妄论使徒,禁止别人行善。他在教会中擅自揽权,专横独断,逼迫良善的弟兄,受到约翰的指责。有人猜想约翰曾作某一个教会长老(约三1节作长老的),以后离开教会去别处传道,由当地教会公推丢特腓为长老。他在教会中占有相当的权势后,竟然公开反抗约翰,并拦阻约翰及其同工返回教会讲道。
②低米丢Demetrius——意即得胜的,可能是以弗所城内的人,他以行善闻名,因有众人为他见证,又有圣经真理为他作见证,可见他是为主发光,内外一致,言行合一的良善信徒。使徒约翰在该犹面前称赞他,以他为丢特腓作一强烈的对比,为的是要勉励慷慨好客的该犹,不要受丢特腓的狂妄而行所影响而灰心。特别提醒他,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足以加强激发他的爱心,继续行善,接待为主名除外传道客旅的弟兄。有人认为低米丢可能是借着这信,把他向该犹作一番介绍。又有人认为这位低米丢,就是那位原先作银匠的低米丢,此人是以制造亚底米神出售(徒十九24;叁一六九题),为业图利的,后来归主,成为一位良好行善的信徒,为在以弗所传道很久的约翰同工。——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叁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用恶言妄论我们」的意思是「以错谬虚妄的话来控告我们」。丢特腓所说关于约翰的话纯属胡说,但有人爱听,也有人相信!基督徒必须谨慎,不要随意相信所读或所听到有关神仆人的一切事,尤其是那些有许多服事且知名的牧者。
丢特腓甚至不接受约翰的同伴,他的想法认为「交往便是罪」。我们不可彻底作到与朋友「划清界限」,因为没有人能对他的弟兄有了如指掌的认识。不认同某个弟兄的交往圈子而与之断绝来往是不合圣经的。
丢特腓也责罚那些不同意他的人。新约中的确有教会惩戒的教导,我们必须遵从这些教导。但教会惩戒并不是独裁者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乃是要会友们借着它来彰显神的圣洁与荣耀。
教会的「独裁者」是危险人物,幸运的是,他们很容易被认出来。他们喜欢谈论自己,以及「他们曾为主作过的事」,并且习惯于去论断与他们意见不同的人。他们擅于为其他基督徒冠上一个名称或按他们的意图将他们分门别类。他们以人格作为他们与人交往的基础,而非以信仰的基本教义。──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12】「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完成式 memartyretai 的意思是:众人为低米丢的见证仍然有效。──《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12】低米丢善行的三大见证:(1)有众人作见证;(2)有真理作见证;(3)约翰自己也为他作见证。── 马有藻《新约信息精要》
【约叁12】「所有的人都说你好」是件危险的事,但当教会中所有的信徒都一致赞赏你的生活和见证却是件美好的事。如果所有的人──得救与未得救、好与坏人──都说我们的好话,这意味着我们是妥协和伪装的。──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12 “低米丢”为谁?何以约翰在此提及他的事?】
一、解经家们的猜想:
1.低米丢可能是约翰的一位同工,也是将本书信带给该犹的人,该犹可能以前未曾见过他,所以约翰为他作介绍。
2.低米丢也可能是一位游行传道人,在各处已有良好声誉,不久他要到该犹的教会去传道,所以约翰为他介绍,好让该犹在心理上有一准备,招待他如接待约翰一样。可能他曾遭丢特腓所拒绝,所以约翰要向该犹为他保证他是好人。
3.有人认为这位低米丢即以弗所的银匠低米丢(徒十九24)这人起先制造亚底米假神神像出售,并图大利,后来信了耶稣,成为一位良好的信徒,而且以行善著名。约翰是在以弗所传道很久的,所以低米丢后来成了他的同工。
但这一猜想也被不少解经家所采纳。
4.有人解释说,“低米丢”一名,与“底马”相同,底马(DEMUS)是低米丢(DEMETRIUS)一名的“短称”,这样的短称在欧洲是很普遍的。底马曾与保罗同工,保罗曾题他的名向歌罗西教会请安(西四14),也曾向腓利门请安(门24)。但后来因一度贪爱世界而离开保罗到帖撒罗尼迦去了(提后四10)。之后,再度献身事主,与老约翰同工,而且立志行善,将功补过,为约翰所赏识。
但这一说法只为少数解经家所接受。
低米丢是一位以行善闻名,则是事实,约翰夸奖他,以与丢特腓作一强烈对照,目的是鼓励好客的该犹,不要因丢特腓的恶行而灰心。这位低米丢也是属爱主爱人的信徒,足以加强该犹继续行善及善待旅客的良好习惯。
二、历史上的低米丢。
低米丢是古时的有名家族名字:
1.叙利亚王低米丢(DEMETRIUS I.SOTER)。是在纪元前162-151年为王,曾杀有名的“安提阿库·以比反斯王”(ANTI-OCHRS
EPIPHANES)。后曾与犹太人作战,一度击败犹太马客比的犹太军。
2.低米丢二世尼加多(NICATOR),即上述叙利亚王低米丢之子,在纪元前146-139年为王,曾与有名统治埃及的希拉人多利买王(PTOLEMY)联盟。但曾用诡诈方法对付马客比族的领袖约拿单和西缅,以后曾因与波斯人作战而被掳到波斯。
3.低米丢三世优世鲁(EUCERUS),曾因法利赛党徒的协助在纪元前88年进入耶路撒冷。在死海古卷中曾提及此事。
4·法利林(PHALERUM)的低米丢,是埃及北部犹太侨民集中地亚力山大城的图书馆长,曾介绍多利买王二世将旧约圣经的希拉文译本带往埃及博物院中保存。
──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叁13∼14a.】请将这段与约翰二书12节和该处的注释比较。约翰第二与第三封信的结语,用字稍有不同,如动词写的时态,和笔墨(kalamos,古代用芦苇作笔)与纸墨之别。但是大致的意思可说一模一样。约翰有许多事要写,一张蒲草纸不够,但是这些事他宁可用口来沟通,因为他打算很快就要去拜访该犹;他说,那时我们就当面谈论。──《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15】「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格拉斯哥(Glasgow)的乔治摩里逊(George Morrison)曾写道:「拥有平安就是拥有充足的资源」,信徒可以享受「神的平安」,因为耶稣基督里有充足的资源(腓四6~7,13,19)。
「众位朋友都问你安!」丢特腓因为独裁的作风,朋友愈来愈少,而约翰却有极多可以分享基督的爱的朋友。──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