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叁书全书综合例证
【约叁2,4~5】「亲爱的」这不可能只是礼貌上的措辞,像我们称呼「亲爱的钟斯先生」,而我们本人可能根本不认识钟斯先生!第四节暗示出该犹可能曾是约翰的信徒之一,当然,那些我们所带领信主的弟兄姐妹对我们来说特别宝贵。──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3心存真理】箴言廿三26说:『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悦我的道路。』不将心归正的人,不算是个接主入里面的人。闻有两人为友久,一位想,试其友果真爱他否?乃送两件东西给其一笼里有一会跳的鸟,另一笼的鸟,因很缚其足,故不会跳。信里很清楚地写明:两只小鸟,只许你收下一只,任你拣择,以试你爱我的程度如何。……那位友人看了信,一时摸不��头脑,后仔细思量一回,乃决定将那能跳的那鸟送回,自己留下被缚的那一只。他亦回信道明己意:『我愿我的心,为你的爱所缚,有如此被缚之鸟。不愿像那能跳的鸟跳来跳去,没有一定。……耶稣基督也要我们的心,被他爱的绳所缚住。可惜人们的心,过惯了放荡的生活,一有机会,便想乘机跃出,故非有主耶稣居中维系我们不可。你们愿意接受耶稣住在里头么?── 李既岸《约翰参书的信息》
【约叁5~8古时人接待客旅有何原则及事实背景?】
罗马帝国地方辽阔,许多商人出门旅行经商,所以各地均有客店,但当时客店的声誉甚坏,店主常常欺负过路客旅,甚至使客店变成贼窝,不良店主常常威胁过路人,勒索大量金钱,以至大哲学家柏拉图形容当对的客店为“海盗巢穴”。
希拉人曾崇拜一位假神,求他保护出门人,称之为“丢斯·善游”(ZEUS XENIOS,前者为神的称呼,后者意即游客)。古时各地客店,设备甚不理想,除非不得已,很少人愿意投宿其中。因此各城市善长仁翁愿意公开他们的广阔住宅,收留过路客人,称之为“客旅友谊处”。那些经常过路的客人,往往把一件礼物送给“客旅友谊处”主人,以作纪念及再来的记号。各地政府机关亦在各处设有本省本地区人士暂寓的“普善庐”(PROXENOS)以接待自己人,等于今日全世界的华侨可以在各地的中华商会或同乡会投宿一般。
当时的基督徒,有见及此,也以接待过路基督徒为本份。下面是新约圣经中不少经文提及此事。
一、保罗告诉罗马信徒,“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13),同时夸奖哥林多教会的该犹,以作他们接待客旅的模范。
二、保罗告诉提摩太,有资格登记入册的寡妇,必须是一位“接待运人,洗圣徒的脚”的人(提前五9-10)。
三、保罗又告诉提摩太,凡做监督的,必须是“乐意接待远人”的人(提前三2)。
四、保罗也给予提多同样的吩咐(多一8)。
五、彼得也重视此举,吩咐各地信徒“要互相款待”(彼前五9),此语指接待旅客而言。
六、希伯来书作书更重视此举,劝他的读者“用爱心接待客旅”(来十三2),而且引证古时有人不知不觉接待了天使。
七、纪元后170年“朱司丁·马特耳”(JUSTIN
MARTYR)有人译为(遮斯听马特耳),在他的“护教书”中提及:每逢在主日,聚会主持人劝勉每一信徒要捐钱帮助孤儿寡妇、有病的、有需要的和被囚的,特别是在各地旅行的信徒。
所以当时许多基督徒大家庭无形中成为一种高贵的“基督徒招待所”,使人有宾至如归之感,而且可能避免被不信主的人所欺侮。
约翰在三书中提及该犹忠心招待客旅,但同时也检举那反对接待客旅而好为首的丢特腓(9节),这恶人与匪徒无异,竟把接待客旅的信徒赶出教会,而且,还捏造坏话批评使徒约翰,这真是令人发指的恶行。
今日全世界旅社林立,但有许多信徒仍然在旅途中愿意与虔诚人同住,以求属灵的温暖。今日的基督徒也应尽该犹的本份,接待远人,这是蒙福的善举。
非基督徒也会说“在家不好客,出外无主人”,何况基督徒呢?
──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叁6】「帮助他们往前行,」古时风俗,好客之家在接待完过路客后,还送上盘缠,使客人在路上不致短绌;犹太人送别拉比时,还会陪他走上一段路。── 马有藻《新约信息精要》